八法引路遣方之用藥法

中醫學認為,疾病的發生,是在一定的條件下正邪相爭的結果。邪氣決定著疾病的「實證」狀態,即「邪氣盛則實」(《素問·通評虛實論》),其治療原則是「實則瀉之」(《素問·三部九候論》)。

如何瀉實?中醫祛除病邪,首選的並不是與邪氣相對抗,而是充分瞭解邪氣的特性及停留部位,把握最佳時機,以最便捷的方式、最小的代價達到驅邪之目的,這就是予邪出路,因勢利導,即如吳鞠通在《溫病條辨》所說:「逐邪者,隨其性而宣洩之,就其近而引導之。」周學海在《讀醫隨筆》中直言「用藥須使邪有出路」,而汗、吐、下法即是給邪找的最常見出路。

汗法:是通過開洩腠理,促使排汗,使邪氣由肌表隨汗而解的一種治療方法。因發汗可透邪外出,宣發肺氣,故汗法不僅適用於外感表證,而且對麻疹初起、疹出不透;水腫起於眼瞼、頭面,腰以上腫甚;瘡瘍初起以及咳嗽、頭痛、洩瀉、身疼而見惡寒發熱表證者,均可發汗解表以達邪。此外,風疹、濕疹、癬類等一些皮膚疾患,也可藉風藥發汗宣透邪氣。

吐法:是通過引起嘔吐,使停留於咽喉、胸膈、胃脘等部位的痰涎、宿食或毒物從口排出的一種治法。適用於哮病、中風、痰厥等痰涎湧盛、漾漾欲吐者,或宿食不化、留滯胃脘,或誤食毒物尚在胃中等。用催吐之法可使上述居上的有形之邪從速上湧傾出,進而可暢通氣機,減少傷害。

下法:是通過蕩滌腸胃,瀉下大便或積水,使停留於胃腸的宿食、燥屎、濕熱、冷積、瘀血、頑痰、水飲、蟲積等由大便而出的治法。適用於諸邪留滯胃腸所致的各種病證,如陽明腑實證、熱重於濕之黃疸、痰熱腑實之中風閉證、水熱蘊結之鼓脹、濕熱壅盛之水腫等。

消法:是通過消導和散結,以使食、痰、氣、血、水、蟲等所結成的有形之邪漸消緩散的治療方法。由於上述諸邪多留踞於胃脘之中,或臟腑、經絡、肌肉之間,經年累月,滯而成積,甚至結而成塊,因屬漸積緩成,難以速祛,故而只能藉緩消而見功。就廣義而言,消法所涉範圍甚廣,當包括祛痰法、利水法、驅蟲法、理氣法及理血法等,但常用的是其狹義所指的消食和消痞散結兩法,適用於飲食停滯和氣滯血瘀之積聚癥瘕,氣、血、痰壅結於頸前之癭病等。

祛邪固屬必要,但其間往往要付出傷正的代價。如發汗可耗氣傷津,湧吐常致胃氣受損,下法無論是通腑瀉下還是攻逐水飲,均易傷及脾胃,致邪雖祛而正難復。因此,祛邪一定要選擇好出路,把握好分寸,切不可孟浪從事,圖一時之快,致得不償失。

虛者補之 弄清成分

正氣決定著疾病的「虛證」狀態,即「精氣奪則虛」(《素問·通評虛實論》),而其治療原則是「虛則補之」(《素問·三部九候論》),「損者益之」(《素問·陰陽應像大論》。

補法:是針對人體正氣(氣血陰陽)不足,給以補養裨益的治療方法。其作用是通過補益,以使氣血陰陽達到正常水平,恢復平衡狀態,消除衰弱證候,並可驅除邪氣,即扶正祛邪。在補益過程中,應注意四點:一要弄清虛之成分,即是氣、血、陰、陽是單一不足還是相兼而虛;二要辨明虛之所在,即氣、血、陰、陽虧虛之臟腑定位,並應明瞭相應臟腑的功能與特性,力求做到投其所好,順性而補。三要知曉氣血陰陽之間、臟腑之間的關係,確定直接補或間接補。四要把握補益時機,若見虛不補,勢必日久成損,致邪痼難祛;若余邪未盡,貿然用補,則會有閉門留寇之弊。

亂者和之 調解燮理

健康的人體是一個保持平衡動態的,有序、和諧的有機整體。一旦發生病變,不僅可呈現「虛」、「實」兩種病變形式,而且可見到「亂」的病變狀態,而治亂宜用「和」。

和法:是通過和解與調和,以祛除半表半里之邪,或燮理臟腑、表裡等之失和狀態的治療方法。

和解者,專用於邪在少陽證(半表半里),此如《傷寒明理論》所言:「傷寒邪在表者,必漬形以為汗;邪氣在裡者,必蕩滌以為利。其於不外不內,半表半里,既非發汗之所宜,又非吐下之所對,是當和解則可矣。」這是一個正邪相持、進退不得的狀態,故宜追邪於少陽使其清散而解,益氣和胃、扶正以驅邪外出,兩相配合猶如樞機撥轉,邪祛正安。

調解者,主要針對臟腑關係紊亂,如肝脾失調、肝胃不和等。肝氣不舒,最易橫逆乘脾犯胃,對此治當抑強扶弱,以疏肝健脾、疏肝和胃來燮理相互間的關係,使其各司其職,相安無事。

寒熱逆之 正治糾偏

任何疾病除了有虛實狀外,往往還有寒熱屬性,這是陰陽偏勝的結果,如「陽勝則熱,陰勝則寒」(《素問·陰陽應像大論》),「陽虛則外寒,陰虛則內熱;陽盛則外熱,陰盛則內寒」(《素問·調經論》),其治療原則是「寒者熱之,熱者寒之」,「治寒以熱,治熱以寒」(《素問·陰陽應像大論》),或「療寒以熱藥,療熱以寒藥」(《神農本草經》)。

溫法:是運用溫熱劑來治療寒證的方法。寒性病有表寒、裡寒及實寒、虛寒之別,表寒者宜辛溫,裡寒宜甘溫,均宜分清寒之由來及所在,擇用溫散、溫補、溫通等法。

清法:是運用清涼劑來治療熱證的方法。因溫熱病證有表熱、裡熱之分,氣分熱、血分熱之異,在髒、在腑之別及虛熱、實熱之屬,因而用清涼劑時必須詳加辨別,擇藥選方,如表熱證宜辛涼解表、疏散風熱,裡熱證實者宜苦寒,虛者宜甘寒;在氣分清氣,在血分涼血等。

溫法與清法是中醫學逆勢糾偏、對抗治療的一類方法,用之不當易致糾偏太過,傷及正氣,如溫熱藥易傷耗傷陰津,寒涼藥易苦寒敗胃,故宜恰當配伍,避免糾編致弊。

由上述可知,「八法」蘊含著豐富的中醫學治療思想,揭示了中醫學治療疾病的規律。雖名曰「法」,實際上是「則」,是臨床常見病證的治療原則,適用於某一類病證或病理變化。此外,由於臨床病情複雜,往往存在多種病理變化,單一方法難以適應,因此應視情結合運用,全面兼顧。正如《醫學心悟》說:「一法之中,八法備焉;八法之中,百法備焉。」只有真正領會「八法」的意蘊,才能準確找到治療的切入點,指導恰當的組方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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