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炳南

黎炳南,1914年出生,祖籍廣東惠州市,廣州中醫學院兒科教授。少時從師於其父黎德三(惠州名醫.業醫60餘載)。1933~1936年攻讀於廣東中醫藥專科學校。爾後行醫於惠州。解放前曾任「惠陽國醫館」副館長,解放後任惠州衛生工作者協會主任,1958年起執教於廣州中醫學院,現為碩士研究生導師,兼任中華全國中醫學會廣東兒科分會顧問。曾發表「小兒哮喘論治」、「略論治病必求於術」等論文10多篇,參加撰寫與審訂首批全國中醫學院教材《中醫兒科學講義》。1978年由廣東省政府授予「廣東省名老中醫」稱號。

曾發表著作、論文:《中醫兒科學講義》人民衛生出版社,1960年(廣州中醫學院兒科編,參加編寫與審訂),《中醫兒科學講義》(重訂本),上海科學技術出版社,1964(廣州中醫學院主編,參加編寫與審訂)。「小兒辨證特點和臨床運用」《新中醫》1972 (6)。「小兒治療要則和臨床體會」《新中醫》1975 (4)。「乳兒腹瀉」《新中醫》1977 (1)「曾德寰、黎炳南老師治哮喘經驗」》《新中醫》1978 (6)「略論補虛法在兒科的運用」《新中醫》1981 (6),「伍詠裳、謝昭亮、黎炳南老師運用攻補兼施法治療哮喘的經驗」《新中醫》1983 (6),「驗案二則(滴尿症,間歇高熱症)」《新中醫》1983 (6),「謝昭亮、黎炳南老師治百日咳經驗」《新中醫》l984(1),「小兒哮喘論治」《新中醫》l985(9),「小兒厭食證治(專題筆談)」《中醫雜誌》 1986 (6),「朱國強、黎炳南老師治療哮喘經驗簡介」《新中醫》1986 (8),「柏世嬡、黎世明、黎炳南教授治癒驚嚇失語案一則」《新中醫》1987 (4),「略論『治病必求於本」《新中醫》1987 (5),「嬰幼兒洩瀉治療之管見」《廣州中醫學院學報》1987 (3),「謝昭亮、黎世明、黎炳南教授學術思想與經驗簡介」。《新中醫》1987 (12),「小兒肺炎證治」(專師筆談)《中醫雜誌》1988 (10),「百日咳證治」(專題筆談)《中醫雜誌》1988(12)。

從事中醫臨床工作半個世紀,執教於廣州中醫學院兒科30年。1978年由廣東省人民政府授予「廣東省名老中醫」稱號。現任中華全國中醫學會廣東兒科學會副主任。自少立志醫道,暇時隨父習醫,後攻讀於廣東中醫藥專門學校。通過家學師承,融古貫今,閱歷漸深,學驗益豐。中醫內、兒諸科,頗得精萃,於兒科造詣尤深。1960年全國中醫學院統一教材編寫伊始,即參加撰寫與審訂《中醫兒科學講義》等高等院校教材。並在《新中醫》雜誌、《中醫雜誌》、《老中醫經驗選》(續輯)、《名醫特色經驗精華》等發表部分著述。

黎老學術思想及臨證經驗如下:

一、理重陰陽,治病必求於本

黎老認為,臨證治病,當以「謹守陰陽」為第一要務。病證百態,治法各異,然其要者在「調變陰陽」。比如發熱,原因最為複雜。然而不管外感、內傷,總以陰陽失調為主,伐有餘、扶不足,皆從調平陰陽著眼。故退熱未必用清,甘溫可除大熱,臨證每有治驗。

黎老指出,小兒生理特點,有「體屬純陽」、「稚陰稚陽」之說,亦皆從陰陽立論。然若理解不當,則致偏頗之舉。「體屬純陽」指生機蓬勃而言,非陽氣有餘之謂,若過分強調其易於華熱、化火而濫投苦寒,反找生機。「稚陰稚陽」之說,較為全面,但不可因其「稚陰稚陽」之說,較為全面,但不可因其「稚弱」而畏於攻伐。蠻攻固可傷正,而攻邪不力,留邪致變,亦傷正氣。故調陰陽者,當用則用,當止則止,「以平為期」可也。

二、法貴靈活,龍擅補瀉溫清並進

黎老認為,理宜嚴謹,而法貴靈活,不可囿於古方定法,自設桎梏。病機複雜者,常須諸法配合,方能切合病機。今之小兒,每有過於寵愛,反致體弱者。其不僅「易寒易熱」、「易實易虛」,且虛實並見、寒熱挾雜之證萬為多見。

虛實並見者,黎老善用攻補兼施之法。無論體虛新感、或久病致虛,比可隨證而施。甚至凶險重證,亦每獲捷效。寒熱兼見之證,黎老擅施寒熱並用之法。小兒有素體虛寒而驟感風熱者,亦有外感風寒而內部痰熱者,或外寒而內熱,或上熱而下寒。此時溫之恐助其熱,清之慮增其寒,洽宜斟酌病機,寒熱並行,不使寒熱之邪,互為犄角之勢。因諸藥各有歸經,運用得當,自能各達病所,相輔相成,不因寒熱異性而互相抵消。

三、組制專方,擅治哮喘頑症雜病

黎老組制基本用方,應用於部分病證。立方之意,在於握其病機肯綮,融匯主要治法,選取效藥,作為基礎。其有別於分「型」治療,所重乃以「病一為綱,隨證候變化,靈活化裁,非一方統治一病、以不變應萬變之謂也。

四、用藥精當,及病則已,兩面齊觀

小兒用藥,當以「及病則已」為準則。黎老善於體念小兒之特點,攻邪毋過當,以免玉石俱焚;慎用大寒大熱,以防矯枉過正;對於嬰幼小兒,極少投大苦之黃連、黃芩,辛辣之於姜、吳萸亦不多用,以免隨飲隨吐,反致無從調治。藥性藥量不宜過當,攻止有度,此為「及病則已」之常義,一般多以「則已」二字為戒。黎老認為,「及病」是為前提,尤當注重。藥不及病,何以言「已」?故不惟「輕清」以自囿,遣藥製方,每以克病取效為首務。邪深病重,峻藥在所不禁,大量適足取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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