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指於鼎」話鱉之鮮味

鱉,俗稱團魚、甲魚,鱉肉味鮮美、營養豐富,具有較高的醫療保健功效。

我國食鱉的歷史可上溯到春秋戰國時代,一則「染指於鼎」的故事可以證明這一點。《左傳.宣公四年》載:公元前605年的鄭靈公元年的一天,鄭國大夫子宋與子家一起上朝,忽然子宋的食指無緣無故地顫動起來,就對子家說:「以前我指顫時,都預示著有異味可嘗,看來今天又有好吃的了。」入朝後,果見廚師在殺黿(大鱉),兩人不覺而笑。子家把此事告訴了鄭靈公。當鱉燒熟時,鄭靈公將鱉肉分食眾臣,偏就不給子宋,這本是開個玩笑,可子宋覺得傷了面子,一氣之下,不顧一切地從鼎中撈起一塊肉,弄得他手指都染滿了湯汁,邊吃邊走了出去。靈公大怒,想殺子宋但又忍住了。不料反而被子宋搶了先,不久子宋便把鄭靈公殺掉了。因吃鱉釀成一起「弒君」之禍,聽來令人咋舌。於是後世就用「染指」一詞來比喻「沾取非應所得的利益」,這也為漢語增添了一則典故。

鱉自古被列為餐桌上的珍饈,吃法多是清燉和紅燒。相傳,春秋時代齊桓公的近臣易牙,善烹飪,對食鱉頗講究,他創製了一道名「魚腹藏羊」的佳餚。魚者,鱉也。此菜由鱉與羊合蒸,鮮美無比,腥膻全無。據說古人以魚與羊組成「鮮」字,這道菜在南宋時又叫「鱉蒸羊」,是宮廷名菜。

又因北人以羊為鮮,南人以鱉為美,「鱉蒸羊」可說是集南北鮮美於一盆,被美食家所稱道,還名正言順地成了國宴上的常備佳餚之一。

抗戰前夕,京劇大師梅蘭芳在徐州上演《霸王別姬》,全城轟動。演出結束後,東道主設宴餞行,席中有一道菜:一隻白瓷盆內幾隻鱉漂浮在湯上,四爪張開,盆底是塊塊雞肉,用筷子一撥,鱉的甲、殼、肉即行分離,食之其味似雞似蛙;雞塊也酥軟如豆腐,入口即化。梅蘭芳連食兩鱉,讚賞不已。問侍者此菜何名?侍者答:「霸王別姬。」諸客聞之,莫不拍案叫絕。原來,鱉與別,雞與姬,都是諧音,鱉雞就是「別姬」,配合得如此巧妙,令人回味無窮。

鱉是美味佳品,歷來都列位餐桌上的珍羞。但鱉的滋味不在肉,而在鱉甲四周的柔軟部分,它下垂似的「裙」,故名「裙邊」。味膠質濃糯,不肥不膩,細嫩鮮香,入口常令人回味無窮。相傳五代時,一位有名的和尚法名謙光,精於飲食,平時他酒肉不忌,曾說過這樣一句:「但願鵝生四掌,鱉留兩裙。」對鵝掌和鱉裙如此傾慕,這位和尚如無豐富的經驗和體會,是難以說出這話的。另據《江陵縣志》載:宋代仁宗皇帝一次召見江陵縣令張景時問:「所食何物?」張回答說:「新粟米炊魚子飯,嫩冬筍煮鱉裙羹。」好一個「冬筍煮鱉裙」,惹得仁宗皇帝還真羨慕不已。由此鱉裙成為點綴餐桌的一道名菜而享譽天下。史書明載,從明代至清末,皇宮御膳譜中常提到的「水八珍」、「中八珍」中,都無不列有裙邊這一珍。

中國人喜歡食鱉,首先在於鱉的滋味極鮮,豐腴,營養也豐富。其次,鱉還當作一種補虛療疾的佳品。中醫學認為,鱉肉味甘性平,它能「滋陰、補虛、調中」,有兩大藥用價值:一是滋陰清熱,一是消腫散結。適用於「陰虛、癆熱、骨蒸、痞疾、崩漏」等症。鱉因有「軟堅」作用,還是抗癌食品。對於手術、化放療後處於康復期的腫瘤患者,身體較虛弱的,適當進補甲魚有一定輔助治療作用。常吃鱉對肺結核低熱、月經過多(或淋漓不盡)及肝脾腫大者也有一定療效。但鱉重在「補陰」,味滋膩,不屬陰虛患者,或胃腸功能較弱者,則不宜多食,補而不當,可能變生他症。鱉吃法雖較多,然補虛宜於清燉為好。

吃鱉還要注意選鱉。清代美食家袁枚認為:「甲魚大則老,小則腥」,故應選擇中等大小為好,滋味屬上乘。二是食鱉擇季節,冬季的鱉較肥為最好,春秋季也可,質稍次,而夏季的鱉俗稱「蚊子甲魚」,一般最好不吃。經驗之談,值得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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