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收的中藥材,除少數供鮮用之生薑、鮮石斛、鮮蘆根、鮮荷葉等外,絕大部分均需在產地經過揀洗、切碎、蒸煮燙、乾燥等簡單加工,才能符合藥用要求,保證藥材質量,便於貯存調運。
1、揀、洗:將采收之藥材除去雜質和非藥用部分,如泥沙雜質、蘆頭、毛、刺等。
2、切:一些較大的根、根莖或果實類,往往趁鮮時切片、塊,利於乾燥和炮製。
3、蒸、煮、燙:一些富含漿汁、澱粉、或糖質多的藥材,一般方法處理不易於乾燥,須經蒸煮燙處理後,不僅容易乾燥,有的易於剝皮去心,有的不易散瓣,有的能殺死蟲卵或可使一些酶失去活力,不致分解藥材的有效成分。
4、乾燥:藥材乾燥是及時除去新鮮藥材中大量水分,避免發霉、蟲蛀及有效成分的分解破壞,保證藥材的質量。乾燥的方法分曬乾、烘乾或陰乾三類,理想的方法是要求幹得快、幹得透,乾燥的溫度以不致破壞藥材的成分,並能保證原有的色澤為宜。現簡述各類藥材初步加工法如下:
(1)、根與根莖類
洗淨泥土,去掉毛須而後迅速曬乾、烘乾或陰乾。如沙參、桔梗采後需刮去外皮曬乾,使顏色潔白;苦參、地榆、烏藥挖起後洗淨,去殘莖毛須,切薄片、曬乾。
為使一些根與根莖類藥材易於乾燥,在曬前先在沸水中稍煮浸片刻,如百部;有的於沸水中浸煮2-5分鐘,可使質地明潤無白心,如太子參;有先蒸煮後再干者,如薑黃、莪術、白芨。
(2)、皮類藥材
一般在采收後,修成一定大小,曬乾即可。少數藥材如黃柏、丹皮采收後立即削去栓皮而後曬乾;含揮發油之皮類藥材宜陰乾,如肉桂;厚樸須經熱燜過程後再曬乾。
(3)、葉類和全草
一般在乾燥前,先行扎把,使成一定重量及大小而後乾燥,含揮發油較多者,采收後往往放在通風處陰乾,如薄荷。
(4)、花類藥材
花類藥材加工時須注意有效成分、色澤鮮艷、花朵的完整性,採取直接曬乾或烘乾,一般以烘乾為宜,曬乾者易受陽光作用,使花之色澤變淡;也有先蒸而後曬乾或烘乾者,如菊花。
(5)、果實類藥材
采收後直接曬乾,個別藥材須烘烤、煙薰,如烏梅;或采收後切成一定大小,再行乾燥,如木瓜、山楂、枳殼等。也有采收後先去毛刺而後乾燥者,如金櫻子。
(6)、種子類藥材
果實采收後,曬乾去果皮,取出種子,或先將果實剖開取出種子再曬乾,如銀杏、橘核、萊菔子等。也有連同果殼一起乾燥後貯藏,使有效成分得以保持,不致揮發散失,如白豆蔻、陽春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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