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采收中藥材對保證藥材質量十分重要,現將常用中藥材的一般採集原則簡要介紹給大家。
1、果實與種子類藥材 一般多在果實接近成熟時或成熟時采收,如栝樓、梔子、山楂;有的在果實成熟後經霜變色時採摘,如川楝子經霜變黃,山茱萸經霜變紅時採摘。有的專采未成熟的果實,如積實、青皮等。如果實成熟期不一致,可隨熟隨采,過早采收則其肉薄,過遲則其果肉鬆泡,影響質量與產量,如木瓜等。種子類藥材必須在果實完全成熟時采收,如牽牛子、決明子、白芥子等。
2、動物類中藥材 因其種類不同,藥用部位不同而異。一般動物及蟲類藥材大多在春、夏、秋三季,在其活動期中捕捉,如斑螫、蚯蚓、蟾酥、全蠍、蛇等。有的以卵鞘入藥的,則在3月中旬前收集,過時則蟲卵孵化成蟲。以成蟲入藥的均應在其活動期捕捉;有翅昆蟲的清晨露水未乾時便於捕捉;鹿茸則應在5月中旬至7 月下旬鋸取,過時就骨化為角;牛黃、馬寶結石類藥材應在屠宰時注意收取。兩棲動物如蛤土瞑,則於秋末進入冬眠時捕捉,不可用炸藥或通電捕捉,澤漁而竭、殺雞取卵的辦法應予禁止。
3、根及根莖類藥材 根為植物貯藏器官,當地上植株開始生長時,往往會消耗根中貯藏的養分,所以一般根及根莖類藥材多宜在其休眠期采收,即秋季及冬季采收。例如地黃在秋末或冬季采收,此時質地堅實,乾燥後粉性也足。可是到了春天,地上部位長出後,這時采收就松泡,乾燥後其性狀乾癟如柴,沒有粉質,不能入藥。但也有例外,如明黨參春天來收,太子參則在夏天采收較好,延胡索(元胡)是早春植物,則應在立夏後地上植株部分枯萎前採挖。
4、葉類及全草類藥材 應在中草藥地上部分生長最旺盛時或在花蕾將開放時,亦或在花盛開,果實尚未成熟時采收,如艾葉,紫蘇葉均在開花前采收。少數葉類藥材秋冬時采收,如桑葉即如此。全草類的青蒿、薄荷均在莖葉旺盛生長時采收。益母草、荊芥、香需等在開花時采收。全草類一般割取地上部分,少數連根挖起,全株藥用,如蒲公莢、細辛等。
5、花類藥材 一般宜在花含苞待放時采收,不宜在花完全盤開時采收,更不可在花衰敗欲落時采收。因為後兩種情況不僅影響藥材性狀、顏色、氣味,更重要的是藥效成分的含量也會顯著減少。如金銀花、辛夷花、丁香、槐花米等都應在花含苞待放時采收。紅花、洋金花等均宜在花剛開放時采收。菊花等在花盛開時采收。對花期較長,花朵陸續開放的植物,應分批採摘以保證藥材質量。個別如松花粉、蒲黃更要掌握採集花粉時間,否則自然脫落,影響產量。
6、莖木類藥材 一般在秋、冬兩季采收,如關水通、大血籐、忍冬籐、首烏籐等。有些木類藥材全年可采,如蘇木、降香、沉香等。
7、皮類藥材 一般在春末夏初采收,此時樹皮養分及液汁增多,形成層細胞分裂較快,皮部與木部容易剝離,傷口較易癒合,如黃柏、厚樸、秦皮。少數皮類藥材於秋冬兩季採取,如川楝皮、肉桂等,此時皮中有效成分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