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氣五味是指中藥的性質和滋味。四氣五味學說是中藥藥性理論的基本內容之一。藥性是根據實際療效反覆驗證然後歸納起來的,是從性質上對藥物多種醫療作用的高度概括。味的概念不僅表示味覺感知的真實滋味,同時也反映藥物的實際性能。藥味的確定是由口嘗而得,從而發現各種藥物所具不同滋味與醫療作用之間的若干規律性的聯繫。
四氣
四氣又稱四性,是指藥物的寒、熱、溫、涼四種特性。寒涼和溫熱是兩種對立的藥性,而寒與涼、熱與溫之間只是程度的不同。另外還有平性,即藥性平和。一般寒涼藥多具清熱、解毒瀉火、涼血、滋陰等作用,主治各種熱證。溫熱藥多具溫中、散寒、助陽、補火等作用,主治各種寒證。對於有些藥物,通常還標以大熱、大寒、微溫、微寒等詞予以區別。
藥物的寒、熱、溫、涼,是從藥物作用於機體所發生的反應概括出來的。是與所治疾病的寒、熱性質相對而言。能夠減輕或消除熱證的藥物,一般屬於寒性或涼性,如黃芩、板藍根對於發熱口渴、咽痛等熱證有清熱解毒作用,表明這兩種藥物具有寒性。《神農本草經》中說的「療寒以熱藥,療熱以寒藥」是基本的用藥規律。
除了寒熱溫涼四性外,還有一些藥劃為「平性」,平性是指相對的屬性,而不是絕對性的概念。平性藥是指藥性寒、熱之性不甚顯著、作用比較和緩的藥物,其中也有微寒、微溫的,但仍未越出四性的範圍。
五味
五味原指藥物的辛、甘、酸、苦、鹹五種味道,後擴展為體現藥物功能歸類的標誌。五味是最基本的五種滋味,所以雖然有些藥物還具有淡味或澀味,但仍然只稱為五味。
辛味有發散解表、行氣行血作用,即辛散。一般解表藥、行氣藥、活血藥多具辛味,主治表證和氣滯血淤證。甘味有滋補和中、調和藥性及緩急止痛作用,即甘緩。一般滋養補虛、調和藥性及止痛藥多具甘昧,主治虛證、痛證。酸味有收斂固澀作用,即酸收。一般具有酸味的藥物多用於治療虛汗、洩瀉等證。苦味有清洩、燥濕作用,即苦堅。一般清熱、瀉火、通便、燥濕藥多具苦味,主治熱證、火證、濕證。鹹昧有瀉下、軟堅散結作用,即成軟。一般軟化堅硬、消散結塊、瀉下通便藥物多具鹹味。
五味之外,還有淡味及澀味。淡味有滲濕、利尿作用。一般滲濕利尿藥多具炎味,主治水腫、小便不利等證。如豬苓、茯苓等利尿藥。澀味與酸味作扇相以,也有收斂固澀作用。多用以治療虛汗、洩瀉、尿頻、精滑、出血等證.如龍骨、牡蠣澀精,赤石脂能澀腸止瀉。
五味的確定最初是依據藥物的真實滋味。如黃連、黃柏之苦,片草、枸杞之甘,桂枝、川芎之辛,烏梅、木瓜之酸,芒硝、食鹽之成等。後來由手將藥物的滋味與作用相聯繫,並以味解釋和歸納藥物的作用。隨著用藥實踐的發展,對藥物作用的認識不斷豐富,一些藥物的作用很難用其滋味來解釋,因而採用了以作用推定其味的方法。
例如,葛根、皂角刺並無辛昧,但前者有解表散邪作用;後者有消癰散結作用,作用皆與「辛能散、能行」有關,故皆標以辛味。由此可知,確定味的主要依據,一是藥物的滋味,二是藥物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