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傷寒論·辨厥陰病脈證並治》篇便存在諸多爭議,其爭議點包括厥陰病的內容、提綱、成因、本質、定位、主證主方及證候分類等。茲不揣譾陋,一一予以釐定。
爭議原因
厥陰病篇之所以存在如此多的爭議,大致有以下幾條原因:
1.缺乏明確性。厥陰病篇共56條原文,除第326~329條明確提出「厥陰病」以外,其餘諸條均未冠「厥陰病」三字。
2.存在複雜性。厥陰病篇所列證候繁多,涉及到寒熱錯雜、厥熱勝復、嘔噦吐利及諸種厥證,內容龐雜,主線不明。
3.明顯差異性。厥陰病篇中既有白虎湯證、小承氣湯證等大實大熱證,也有四逆湯證、通脈四逆湯證等大實大寒證,寒熱兩極,差異巨大。
基於以上原因,使後世對厥陰病的內容,有著不同方面、不同層面、不同角度的爭議,這些爭議都有其部分的理論與實踐依據,但分析起來,都不能充分而完善地解釋厥陰病篇的實際內涵。
前提與提綱問題
首先,不能以是否冠以「厥陰病」三字來衡量其是否是厥陰病的內容。
其他五經中的條文,也未必都冠以該經病的前提,且即便冠以該經病前提的條文,也未必都屬於該經病。如太陽病篇,很多冠以「太陽病」的條文,卻屬於雜病範疇;同時《傷寒論》中冠以「傷寒」的條文,也未必都是屬於傷寒範疇。
因此,將厥陰病篇的部分內容拆分出去,或認為大部分未冠以「厥陰病」前提的條文不屬於厥陰病,是沒有確切根據的。
關於厥陰病提綱的不同認識,尤其是補充或重立厥陰病提綱者,是對「提綱」二字的固執理解,認為既然作為一經病的「提綱」,就應該完全包容該經所有內容。
事實上,「提綱」乃「提綱攜領」之意,系對一經病提出一個大概的籠統概念,能夠反映該經的特徵,從而起到一個提要的作用。
《傷寒論》第326條:「厥陰之為病,消渴,氣上撞心,心中疼熱,饑而不欲食,食則吐蛔,下之,利不止。」「心中疼熱」「利不止」反映了上熱下寒,寒熱錯雜的病機;「氣上撞心」反映了氣機郁滯、陰陽不相順接的病理;「饑而不欲食,食則吐蛔,下之,利不止」則反映了嘔吐噦利的複雜病症。
因此,第326條基本包含了厥陰病寒熱錯雜、厥熱勝復、四肢厥逆、嘔吐噦利的病機症狀,加之該條的文法與其他五經提綱證一致,故作為厥陰病的提綱是毋庸置疑的。
證候分類問題
厥陰病主證有厥熱勝負、厥逆肢冷、寒熱錯雜及嘔吐噦利之不同,故在治法上或調和寒熱,或回陽救逆,汗吐下和,多法並用,辨證論治,對證選方,故厥陰病沒有單一的主證主方。
通過對《傷寒論·辨厥陰病脈證並治》篇內容的整理、歸類,大致可分為厥陰提要、厥熱勝復、厥證辨治、厥證預後、嘔吐噦辨治及下利辨治六類。
其中,「厥陰提要」對厥陰病的提綱、欲解時、調理、厥陰中風等進行了簡要的介紹,而「厥熱勝負」則對厥逆和發熱的勝負對比進行了詳細的歸納和分析。
而其餘四類,則遵循六經病劃分為本證、兼證、變證、類證的基本原則,分別列出相應病證的本證和類證,其目的是為了將厥陰病的症狀與其他症狀相同而病機不同者進行區別,同時也是同病異治的具體體現。
要對「厥陰病」進行證候分類,首先要弄清楚六經病證候歸類的基本原則,這不僅是對厥陰病進行分類的依據,也是所有六經病證候歸屬必須遵循的原則。
六經病各自證候劃分和歸類原則:一是必須反映本經所屬經絡、臟腑的基本生理、病理特徵;二是必須反映本經所屬陰陽氣化、氣機的生理、病理特徵;三是必須反映本經標本中氣從化的規律;四是必須照顧到本經及所屬臟腑與鄰經及所屬臟腑的關係。
厥陰病的本證當以肝與心包病為基本證候,厥陰經位於三陰經與三陽經之間,兩陰交盡,陰極陽生,陰盡陽復之際,此時由陰變陽,故其證候多表現為寒熱兩極。
厥陰以風氣為本,風氣以厥陰為標,中見少陽,厥陰的六氣從化不從標本,從乎少陽相火之中氣而化,且厥陰風氣以條達為順,少陽火氣以潛降為和,即所謂肝氣宜升,膽氣宜降,兩經的升降結合,保證了氣機的調暢和水道的疏通。若厥陰發病,則見風氣遏郁,肝失於條達,而致心包之火,肝經之寒的寒熱失調、錯雜上下之證。
厥陰從中氣而化,也必涉其本、標,故有從本、從標、從中氣化之太過與不及。厥陰從乎中氣少陽火化、中氣之化若兼厥陰之標,則成寒熱錯雜、厥熱勝負之證;若中氣之化兼厥陰之本,風熱相合,則成熱厥之證。
依照六經病證候劃分和歸類的原則,結合厥陰經所處位置、所連臟腑及氣化特性,來確定厥陰病的證候分類,大致有四類:1.厥熱勝復證;2.寒熱錯雜證;3.四肢厥逆證;4.嘔吐噦利證。
《傷寒論·辨厥陰病脈證並治》篇中,除「厥熱勝負」證所涉及條文均屬厥陰病證外,其他每一類證候中,都是厥陰本證和類證的相互印證。
類證的設立,其目的是為了能夠更加準確的對厥陰病進行辨證。我們在依照六經證候歸類原則劃分厥陰病證候之後,將其與類證進行鑒別就可以發現,厥陰病內容看似紊亂,其實並不繁雜,而這些厥陰病厥熱勝復證、寒熱錯雜證、四肢厥逆證及嘔吐噦利的厥陰本證,又均能與第326條的提綱證進行前後呼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