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經》首次提出溫病病名,根據溫病初起是否有裡熱見證,及病證特點是否符合時令病邪的致病特點,把溫病分為新感溫病與伏氣溫病兩大類。
其中,伏氣溫病是指感邪後邪氣伏藏,過時而發,病發於裡的一類溫病。歷代醫家多以伏邪來解釋伏氣溫病,但有些醫家對於是否存在伏邪問題存在質疑,伏邪是存在的,下面試從麻疹一病淺談對伏邪的理解。
麻疹屬於溫病學中伏氣溫病範疇,從其發病症狀即可判斷,「初時發熱,儼似傷寒,目出淚而不止,鼻流涕而不幹。咳嗽太急,煩躁難安。以火照之,隱隱皮膚之下;以手抹之,亭亭肌肉之間。其形若疥,其色若丹。隨出隨沒,乍隱乍現。」(《幼幼集成》)
對於傷寒與溫病的區別,《傷寒論》已有明確的定義。第3條云:「太陽病,或已發熱,或未發熱,必惡寒,體痛,嘔逆,脈陰陽俱緊者,名為傷寒。」第6條云:「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麻疹並無惡寒表證,此乃邪氣由裡至外傳變,故見發熱、流淚、流涕、咳嗽等症。正如尤在涇所說:「是以傷寒之邪,自太陽遞入三陰,溫病之邪,自少陰傳出三陽。」此為傷寒與溫病之異也。
《小兒藥證直訣》記載:「小兒在胎十月,食五臟血穢,生下則其毒當出。」《活幼心書》云:「瘡疹之作,始自嬰孩生時,啼聲一出,則嚥下口中穢濁,蓄之在胃,因氣運變遷,主客勝復,邪氣鬱發,與元受穢濁激搏,而形於肌肉皮膚之外。初發有類傷寒,不拘四時,皆有此候。」
此處所提之瘡疹,從其後文「輕者如麻,俗言麻子;重者如豆,謂之豆瘡」來看,與麻疹異名而同類焉,僅症狀之輕重異耳。或曰:「前文言溫病之邪自少陰傳出三陽,此言蓄之在胃,二者豈非矛盾乎?《小兒藥證直訣》雲其毒當出,此豈非無伏邪之證焉?」
胃為後天之本,主受納腐熟水谷,邪氣確實可以由口進入胃,但「六腑以通為用」,「胃宜降為和」,此言「蓄之在胃」,僅是言胃為邪氣進入人體之通路,非為邪之所伏之處也,僅舉一例即可明瞭:
人食水谷後,亦可稱水谷蓄之在胃,必待胃之腐熟、脾之運化才可將精微敷佈於全身,豈可言食物留於胃而不行?《素問·上古天真論》云:「腎者主水,受五臟六腑之精而藏之,故五臟盛,乃能瀉。」
由此可知,胃中的穢濁之氣可從水谷之道下流入腎,閉藏於其中。《小兒藥證直訣》云:「小兒在胎十月,食五臟血穢,」此血穢稟受於母體,故可稱之為胎毒。「生下則其毒當出」並非言發病,而是指五臟之血穢隨胎兒出生而排出母體,形成所謂之惡露,正如《活幼心書》所講,「嬰孩生時,啼聲一出,則嚥下口中穢濁」。由此看來,麻疹的成因則是體內有伏邪,即胎毒,適逢非運之氣,則發病。
正如《幼幼集成》所說:「麻雖胎毒,多帶時行。氣候寒溫非令,男女傳染而成。」若僅是非其時有其氣,為何只有一部分人會發病,而其餘人健康?正所謂「邪之所湊,其氣必虛」,胎毒伏藏於人體,暗耗正氣,久而久之,則素體虧虛。此為伏邪之一證也。
《溫病條辨》云:「痘證為先天胎毒,由肝腎而脾胃而心肺,是矣。總未議及發於子午、卯酉之年,而他年罕發者何故。蓋子午者,君火司天;卯酉者,君火在泉;人身之司君火者,少陰也。少陰有兩髒,心與腎也。先天之毒藏於腎臟。腎者,坎也,有二陰以戀一陽,又以太陽寒水為腑,故不發也,必待君火之年,與人身君火之氣相搏,激而後發也。」
吳鞠通所述即內有伏邪,外遇戾氣而發病,此處具體提及何年易病,應用五運六氣解釋更具說服力,並可指導臨床在此年份多加預防。《素問·六元正紀大論》篇對五運六氣有詳細的解釋,其記載所發溫病之年份,皆為君相二火加臨之候,此為伏邪之二證也。
許多人質疑伏邪學說,主要在於兩方面,一為伏邪伏於何處?二為既有邪氣,為何不發病?如上文所說,胎毒即是伏邪,人身正氣強盛時,邪不勝正,故而不發。
從另一方面來說,胎毒為嬰兒在母體時所感受,稟受於父母先天之精,腎為先天之本,主藏五臟之精,其又有閉藏之職,不僅可以閉藏正氣,還可以閉藏邪氣,故胎毒藏於腎中不出,亦不發病。
若適逢非時令之氣,正氣與外界戾氣抗爭,腎中的元陰元陽為一身的根基,乃正氣之化源,此時胎毒邪氣亦隨正氣從腎中而出,兩邪相合,正不勝邪,故發病。
前言外界戾氣引動體內伏邪而發病,若自然界中無非時之氣,即人並非感受戾氣,亦可存在伏邪致病。如《素問·陰陽應像大論》所云:「冬傷於寒,春必病溫。」
尤在涇在《醫學讀書記》中反駁王叔和與喻嘉言「寒毒藏於肌膚」的觀點,並提出「惟少陰為陰,寒邪亦為陰,以陰遇陰,故得藏而不發」之說,腎為少陰之髒,與前文所述胎毒伏邪藏於腎中並不矛盾。
《素問·四氣調神大論》云:「冬三月,此為閉藏,水冰地坼,無擾乎陽。」冬主閉藏,不但可以閉藏精氣,還可閉藏邪氣,若邪氣伏於陰分,兩陰相得,則可使邪氣閉而不出。至春天,陽氣始生,萬物萌發,邪氣亦順應時氣從少陰入於三陽,寒邪在少陰鬱閉日久則化熱,得春天陽氣的資助,則熱性更強,故不同於傷寒,而名之溫病,由此則可以解釋為何「冬傷於寒,春必病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