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氣虛證
【概念】指元(真)氣不足,氣的推動、溫煦、固攝、防禦、氣化等功能減退,或臟腑組織的功能活動減退所表現的虛弱證候 。
【臨床表現】少氣懶言、神疲乏力,頭暈目眩,自汗,活動時諸症加劇,舌淡嫩苔白,脈虛無力等。
【辨證要點】少氣、乏力、動則加劇,脈虛無力。
2.氣陷證
【概念】指氣虛無力升舉,清陽之氣不升而反下陷、內臟位置不能維固而下垂所表現的虛弱證候。臨床又稱中氣下陷證或脾虛氣陷證。
【臨床表現】頭暈目花,少氣倦怠,久痢久洩,腹部有墜脹感,脫肛或子宮脫垂等。舌淡苔白,脈弱。
【證候分析】氣陷證,以內臟下垂為主要特徵。人體內臟固定於一定位置,是與正氣的旺盛 、升舉有力分不開的。若正氣不足,升舉無力,往往導致內臟下垂。本證多由氣虛進一步發展而來,故兼見頭暈目花,少氣倦怠,舌淡苔白,脈弱等症狀。若中氣虧虛,脾運失健,清陽不升,氣陷於下,則久洩久痢。胃腑下垂,常感腹部墜脹,肝腎下垂,腹部亦有重墜感,但與胃下垂的部位有所不同,胃下垂多見臍腹中部,肝下垂多見右側脅下,腎下垂多見少腹兩側。脫肛多見久洩久痢,是中氣下陷之象,但也有因小兒正氣未充,或大便乾燥,排便時用力過度而致者。子宮脫垂為氣虛下陷常見之症,若因產後過早過重的勞累而致子宮脫垂並不兼有全身氣虛症狀者,同樣可作氣虛下陷的診斷。
【辨證要點】氣虛證伴有內臟下垂。
3.氣脫證
【概念】氣脫證指元氣虧虛已極、臟腑功能嚴重衰竭的危重證候。
【臨床表現】卒然昏倒,面色蒼白,呼吸微弱,汗出不止,口開目閉,手撒身軟,二便失禁,舌淡,脈浮大無根或脈微欲絕。
氣脫一般是氣虛或氣不固的進一步發展,若由大失血所致者,稱為"氣隨血脫"。氣脫與亡陽常同時出現,除肢厥身涼為亡陽的主要特徵,氣息微弱欲絕為氣脫的主要特徵外,其餘證候均基本相同,故臨床又常稱為陽氣虛脫。
4.氣滯證
【概念】氣滯證是指某一臟腑或某一部位氣機阻滯、運行不暢所表現的證候。
【臨床表現】胸脅脘腹等部位悶脹、脹痛、竄痛、攻痛、時輕時重,或部位移動,常隨噯氣、矢氣而減輕、多因情志變化而加重或減輕,脈弦,舌象正常。
引起氣滯的原因很多,如情志不舒,飲食失調,感受外邪,或外傷閃挫等,均可引起氣機阻滯。此外,痰飲、瘀血、宿食、蛔蟲、砂石等病理物質的阻塞,也可使氣的運行發生障礙而致氣滯。陽氣虛弱,陰寒凝滯,亦可使臟腑經絡之氣機不暢,而成氣滯。氣滯多見於疾病的早期階段,故有"初病在氣"的說法。
由於氣滯的病因不同、部位各異,故其證候的表現有各自特點,臨床常見的有肝氣鬱滯證、胃腸氣滯證,肝胃氣滯證等。
氣滯常可導致血行不暢而形成瘀血,或與血瘀兼併為病而為氣血瘀滯證。氣機郁滯日久,可以化熱、化火。氣滯可影響水津的輸布而生痰、生濕、水停,而成痰氣互結、氣滯濕阻、氣滯水停等證。
【辨證要點】局部悶脹疼痛。
【類證鑒別】氣滯證與食滯證
5.氣逆證
【概念】氣逆證是指氣機升降失常,逆而向上所引起的證候。臨床以肺胃之氣上逆和肝氣升發太過的病變為多見。
【臨床表現】肺氣上逆,則見咳嗽喘息;胃氣上逆,則見呃逆,噯氣、噁心、嘔吐;肝氣上逆,則見頭痛,眩暈,昏厥,嘔血等。
6.氣閉證
【概念】氣閉證是指因風、痰、火、瘀之邪氣壅盛導致氣機逆亂、陰陽乖戾、氣機閉塞不通所致的病證。此證或因外感邪氣、或因內傷七情過極,發病暴急可見於中風、昏迷、驚風等各種危急病證。
【臨床表現】突然昏倒,神志不清,氣粗痰鳴,牙關緊閉、二便不通等,雙手握固,脈滑數、或弦數有力、或伏而難見。
【辨證要點】神明失用,九竅不通。
【類證鑒別】氣閉證與氣脫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