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綱是從具體事物中抽像出來的概念,用八綱辨別歸納證候,是分析疾病共性的辨證方法,是八綱概念在中醫學中應用的一個方面。
八綱中的表和裡,是用以辨別疾病病位最基本的綱領;寒熱虛實,是用以辨別疾病病因病性最基本的綱領;陰與陽則是區分疾病類別、歸納證候的總綱。由於八綱是對疾病過程中機體反應狀態最一般的概括,是對辨證診斷提出的最基本的原則性要求,通過八綱可找出疾病的關鍵,掌握其要領,確定其類型,預決其趨勢,為治療指出方向。
八綱辨證是辨證的基礎,在診斷疾病的過程中,有執簡馭繁、提綱挈領的作用,適用 於臨床各科、各種疾病的辨證,而其他辨證分類方法則是八綱辨證的具體深化。
八綱辨證是從八個方面對疾病本質作出綱領性的辨別。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八綱辨證只是把各種證候簡單、截然地劃分為八個區域。由於八綱之間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相互聯繫的、可變的,其間可以相兼、錯雜、轉化,如表裡同病、虛實夾雜、寒熱錯雜、表證入裡、裡邪出表、寒證化熱、熱證轉寒、實證轉虛、因虛致實等,並且有可能出現證候的真假,如真熱假寒、真寒假熱、真實假虛、真虛假實等。這就大大增加了八綱辨證的複雜程度,從而可組合成許多種較為具體的類證綱領,如表實寒證、表寒裡熱證等,於是擴大了對病情進行辨證的可行性、實用性。臨床上的證候儘管複雜、多變,但都可用八綱進行概括。
當然,八綱辨證對疾病本質的認識,應該說還是不夠深刻、具體的,如裡證的概念就非常廣泛,八綱尚未能提示到底是何髒何腑的病變,又如寒與熱不能概括濕、燥等所有的病理性質,虛證、實證也都各有種種不同的具體病變內容。因此,八綱畢竟只是"綱",八綱辨證是比較籠統、抽像的辨證,臨床時不能滿足於對八綱的分辨,而應當結合其他辨證分類方法,對疾病的證候進行深入地分析判斷。
我們不能把八綱辨證僅僅理解為只是幾類較為籠統證候的簡單歸納,而應認識到八綱的概念通過其相互關係,較為突出地反映了辯證法的思想,中醫學的許多辨證觀點都是通過八綱的關係而體現出來的。理解了八綱之間的辨證關係,就可認識到疾病中的各種事物是處在相互聯繫的矛盾之中、變動之中,矛盾著的事物不僅有對立面的存在,並且是與對立面相對而確定的,彼此間有中間、過渡階段,而且可以互相轉化等等。因此,八綱概念的確立,標誌著中醫辯證邏輯思維的完善,它反映了邏輯思維的許多基本內容,抓住了疾病中帶普遍性的主要矛盾。這對於其他辨證方法的學習,對於臨床正確認識疾病過程,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