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清野山參

依據中國藥典,作為藥物的人參是人工栽培的園參和模擬野生人參生長環境,經過人工播種或移植到森林之下,任其自然生長,避免人為干預的人參——林下參(2005年藥典稱為林下山參)。林下參是我國獨特的具有商品數量的優質人參品種,具有高質量、無污染、較好的藥理活性的特點,優於韓國的高麗參,具有不可估量的商業價值。

野生人參是地球上第三紀孑遺種,具有極其重要的種源基因保存價值。由於濫采及原始森林破壞已經瀕臨滅絕,吉林省長白山區近20多年來從自然界能挖到的真正的野山參每年低於10公斤。因此國家法規列為珍稀瀕危保護物種,不允許任意採挖。所以國家藥典已經將野山參從中藥材中刪除。

現在國內市場上到處可以見到包裝盒上清晰標明「野山參」字樣的商品。這顯然是假貨氾濫。但是這些商品也有一些是持有國家參茸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的鑒定合格證書。這究竟是什麼原因呢?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於2008年11月20日頒布、2009年5月1日實施的野山參鑒定及分類質量標準(GB/T-18765-2008 Identification and grade quality standards of wild ginseng )將野山參分別定義為:野生人參Wild ginseng : 自然傳播,生長於深山密林的原生態人參。野山參wild ginseng : 自然生長於深山密林下的人參。而在前言中又說:本標準適用於野山參的加工、等級分類和技術鑒定,不適用於野生人參。

按照這個標準我們無法區別什麼是原生態的野生山參和自然生長於深山密林下的人參,而且作為國際交流的英文都是相同的wild ginseng,wild按英文原意就是野生的。很顯然標準的起草人是要將經過人工播種或者移栽到森林之下的人參稱之為野山參,而將真正自然傳播生長的野山參改稱為野生山參。這樣就使在市場上流通的經過人工播種或栽培於森林之下的林下參以野山參的名稱流通合法化。如果按照這一邏輯,流行於世界人參市場上的野山參均稱為wild ginseng,按國際市場的規則就是違法的,如果是真的野生人參就違反環保法和瀕危植物保護法;如果是以林下參命名為野山參就是造假。標準又說:人參作為藥用時應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最新版本),但是藥典中並沒有野山參。

如果將林下山參混同於野山參,一旦引起國際誤會,將諸多名為野山參的優質林下山參作為假貨打擊,那麼我們佔有國際優勢的林下山參即將受到滅頂之災而無法再造頂級人參品牌信譽。因此建議:

1.國家有關部門,特別是作為人參主產區的吉林省政府及其職能部門,應當辨清野山參的定義,限定其法律地位,遵循國際法規,不要將林下山參混同於野山參名詞之下。

2.當前對野山參、林下山參和園參的鑒別主要是依靠感官的經驗判斷,而今後林下山參的深加工產品即將大量出現,由於其品價兼優,極容易被園參假冒,因此急需特異性理化鑒別方法作為林下山參的質量標注(國標、地標和企業標準)。

3.應該認識到,市場對野山參的認同,大部分是人參文化導向下對人參藥用價值的誤解,以為林下參及園參沒有野山參的藥用價值高。科學研究證明這是一種認識誤區,因此應當對醫生、商戶和廣大消費者進行科普教育,逐步將他們從誤區中引導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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