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診斷的痺證與現代醫學的風濕性疾病內涵基本一致,是一組以疼痛為主要症狀,病變累及骨、肌肉、關節、皮膚、血管等組織的疾病。其範圍甚廣,可包括與自身免疫密切相關的結締組織病,如類風濕性關節炎、系統性紅斑狼瘡、皮肌炎、硬皮病、乾燥綜合征等;與代謝有關的疾病,如痛風、假性痛風、軟骨病等;與感染有關的疾病,如化膿性、病毒性、真菌性、退行性關節炎,增生性骨關節炎;某些神經肌肉疾病等;也包括遺傳性結締組織病與各種以關節炎為表現的其他週身性疾病,如內分泌疾病中的關節病等。目前,西醫對此類疾病的治療有一定的局限性,療效也不是很確切。中醫藥治療「痺證」具有悠久的經驗積累和較明顯的效果,故風濕病也被認為是中醫藥治療的優勢病種之一。
國醫大師李濟仁與其夫人張舜華皆為新安醫學傳人,行醫皆60餘載,擅長痺證等頑疾的治療,他們對於痺症的認識和治療方法基本上一致,遣方用藥常以新安醫理為指導,故屢獲良效。筆者作為他們的學術繼承人,將兩位教授對痺證的治療經驗及特點總結如下。
痺證的病因病機
痺證的病因始見於《內經》。《素問·痺論篇》提出:「風寒濕三氣雜至,合而為痺也。」強調了外邪致病的重要性,李、張教授根據多年的臨床觀察認為,痺證除以上致病因素外,其發病機理與脾虛外濕易侵,血虛外風易感,陽虛外寒易入,陰虛外熱易犯,正虛外邪易干有關,另內風、內寒、內濕、內熱痰濁、瘀血等亦可留於經絡、停滯關節、閉阻氣血而發痺證。
此外,尚有部分「痺證」發病時並無外感,如頸椎病、腰椎間盤突出症、骨質疏鬆症、痛風、骨性關節炎、骨質增生症等疾病,而多與勞逸失調,飲食失宜,七情所傷,脾胃虛弱,水濕內停,或痰飲內生有關。另外,肝腎不足,筋脈失養、或外傷內瘀使氣滯血瘀,亦可引發本病。
李濟仁認為痺證可生於內,亦可發於外。如飲食失宜致痺,長期飲酒可致股骨頭無菌性壞死;嗜食動物內臟、肉類、魚蝦類食物等可誘發關節痛,就是很好的例證。張舜華還認為,不論哪一種類型的痺證,大都有關節肢體腫脹、重著,因此都離不開濕邪。濕留肌膚,可見肌膚腫脹疼痛;濕留關節,則腫痛不已;若痰濕瘀久還可致關節腫脹變形。故二位教授認為痺證病初以邪實為主的,病位在肌表;病久則以虛實夾雜偏多,病位在經絡;進一步還可累及臟腑,表現為心氣不足、脾胃虛弱,或肝腎虧損、氣血凝滯,或痰瘀互結的病理現象。
同時,李濟仁還十分重視痺證的病因、病機與絡脈之間的關係,認為風寒濕熱等外邪反覆、夾雜侵犯肢體關節,襲入絡脈,以致絡脈痺阻,或絡脈空虛而招引內邪即無形之虛邪(血虛生風,陽虛生寒,陰虛生熱)同氣相求、合併侵犯,激發機體反應,從而正邪交爭,絡脈瘀阻,引起以下的病理演變:寒、熱諸邪侵入絡脈,填塞阻逆,蘊而為毒,如葉天士《臨證指南醫案》所謂:「寒入絡脈,氣乘填塞阻逆。」寒毒、熱毒郁滯膠結於絡脈,損害肢節,耗傷機體,同時邪毒為有形之病理產物,亦可阻迫絡道恣行。「毒」可視為外邪(風、寒、濕、熱、毒等六淫時邪)、無形之虛邪、內生之邪(痰、濕、瘀)等的綜合病因病理。毒邪侵襲、潛伏體內,可致臟腑、經絡、營衛、氣血關係失常,引起陰陽偏盛、偏衰而罹病,且常常纏綿難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