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不翻」理論是玄奘法師根據自己從事佛經翻譯實踐所概括出來的五種適宜採用音譯的情況,其在本質上是關於音譯法的五條適用原則。本文本著「師古而不泥古」的精神,並結合中醫翻譯實例進行逐條剖析和解讀,以便更深刻地把握音譯法適用原則的本質,從而更好地指導中醫漢英音譯實踐。
「秘密故」原則
「秘密故」是指一些帶有某種神秘色彩的咒語、密語,應保留其原有的發音不變,故不宜意譯而應採用音譯。如「陀羅尼」為梵語Dhārani的音譯,指佛教中的真言、咒語,其中較為熟悉的觀音菩薩六字真言「唵嘛呢叭咪吽」就是一種陀羅尼。比如像《大悲咒》這樣的大段陀羅尼,完全採用音譯,難免會令誦讀者只知其聲而不解其意。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出於保持「神秘性」目的而採取音譯是佛經翻譯中的一種特殊處理方式,並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源語信息的傳遞,因此並不適用於中醫漢英翻譯實踐中的絕大多數情況。但是,如果從另一個角度來理解「秘密故」原則,它反映出當源語的發音本身具有特定意義時,在翻譯時應採取「以音譯音」的方式,即進行音譯以保留源語的發音。在中醫針灸學中,「阿是穴」一詞源於唐代孫思邈的《千金要方》「言人有病痛,即令捏其上,若裡當其處,不問孔穴,即得便快或痛處,即雲阿是。灸刺皆驗,故曰阿是穴也」。可見,阿是穴的命名本身就是依據患者的發聲而來的,因此,其英譯也應採取音譯法譯為「Ashi」。
「此無故」原則
「此無故」是指當源語所指代的事物為該民族所特有,其在目的語的民族文化背景中並不存在時,應採用音譯。翻譯過程中最基本和常規的手段是在目的語中尋找源語的對應詞進行替代,也就是所謂的對應翻譯法,或稱意譯法。然而,在語際轉換中還存在著無對應語的情況,即源語中的某些詞彙所反映的事物僅存在於該民族的文化背景之中,而目的語的文化背景之中並沒有相同的事物,自然也就沒有相應的用語與源語詞彙進行轉換,所以需要採用音譯翻譯法。中醫學作為我國的傳統醫學,在數千年的發展歷程中融匯了中國古典哲學和傳統文化的精髓,並形成了自己獨特的理論體系和實踐方法。因此,相比西醫學等其他自然科學領域,中醫學包含更多具有鮮明民族特色的事物和概念,這也是音譯法在中醫英譯領域有著更為廣泛應用的主要原因。無論是前文所提到的與「秘密故」原則有關的「阿是穴」音譯,還是下文將要論述的符合「多含故」、「生善故」原則的陰陽、氣等中醫詞彙的音譯,其首先是滿足「此無故」原則。
「多含故」原則
「多含故」由於本身敘述比較簡短,加之在周敦義的引文中將其轉述為「含多義故」,比較容易引起歧義。在已發表的文獻中有將此原則理解為「多義詞應該音譯」的翻譯策略,並評論「在一詞多義的情況下,有時即使依靠語境也難以確定源語文本所要表達的是何種單一意義或多種意義,在這種情況下應該採取『不翻』」。亦有學者以「陰陽的所指和意義會因場合不同而有變化」作為對「陰陽」進行音譯的依據。實際上,「多含故」原則的本意並不是「多義詞應當音譯」。
從對梵文「Bhagava」的音譯分析,可以認為,「多含故」原則的含義是對於那些在單一語境下仍同時具有豐富內涵和廣闊外延的詞語,在目的語中無法找到能完整涵蓋其意義的對應詞時應採取音譯。根據以上對「多含故」原則的分析來解讀中醫「陰陽」一詞的英譯,可知並不是因為其所含義項較多就要採取音譯,而且在這諸多義項中,也不是每一個義項都應採用音譯。只有當其作為古代哲學中概括相互關聯的事物或現象對立雙方屬性的概念而使用時,陰陽才同時具有「動靜、寒熱、天地、日月、明暗、男女」等豐富而寬廣的內涵,才適合採用音譯翻譯法;而陰陽的其他義項在一定的語境中分別指代「日月」、「男女」、「明暗」等具體事物時,則應意譯出其確切含義,而不應以拼音代之。如《諸病源候論》中論述「陰陽過度,則傷包絡」,此處的陰陽實際為性生活的委婉語,因此應意譯為「sexualactivities」才恰當。同理,一些學者依據「氣」多義性及氣具有不同種類來論證氣採用音譯翻譯法的必要性,並未抓住問題的本質。
「生善故」原則
「生善故」是指雖然在目的語中能找到與源語中的詞語所表達的意思比較接近的詞語,但是由於二者在內涵、語體、感情色彩上存在一定的差異,仍然無法準確傳遞原語的意義,故應捨棄意譯而採用音譯。如「般若」一詞系梵語音譯,其意思比較類似漢語中的「智慧」一詞,但又有所不同。「般若」在佛教中是指能夠洞悉一切事物本質的特殊智慧,是超越世俗而達到佛的境界的途徑之一。因此,在翻譯時不能簡單地意譯為智慧,而應採用音譯。
「生善故」原則的指導意義並不僅限於佛經翻譯領域。在中醫翻譯實踐中,當目的語中已有的意譯詞無法準確傳達原詞的含義時,也會出現意譯詞讓位給音譯詞的現象。「氣」作為中醫學所特有的概念,在最初被介紹到西方時,人們主要是基於氣對宇宙萬物以及人體生命活動的維持和推動作用而將其意譯為「vitalenergy」(《新世紀漢英大詞典》中有關中醫氣的條目仍採用的是這種英譯)。但是,隨著交流的不斷深入,人們發現這個意譯僅考慮到了氣的功能概念而無法反映出氣作為構成宇宙萬物的基本物質的物質屬性,故最終放棄了意譯而改用音譯。
「順古故」原則
「順古故」是指一些詞語本身是可以進行意譯的,但是由於前人採用了音譯法,並且經過長期的語際交流與傳播,其指代意義和內涵已經為受眾所熟悉和接受,在這種情況下,應當保留該詞彙的音譯。
從嚴格意義上講,「順古故」原則並不是音譯法所獨有,其實際上所涉及的是翻譯中的約定俗成原則。約定俗成原則對音譯實踐的影響既反映在如「順古故」原則所說的對某些已經約定採用音譯的詞彙不再進行意譯,也體現在對一些約定進行意譯的詞彙不再採用音譯,甚至還體現在當人們認識到一些詞語的音譯由於歷史的原因存在一定的偏差時,仍然難以進行糾正而繼續沿用。如曾有學者考證,「艾灸」一詞的英譯「moxibustion」中表示「艾」的詞根「moxi」來自日語中艾的音譯「moxa」,故而提出應遵循「名從主人」的翻譯原則,按照「艾」的漢語發音「ai」將艾灸的英譯改為「aibustion」,以彰顯中國是艾灸治療的發源地。然而,moxibustion一詞已經使用了數百年,已經為國內外人士所熟悉,要重新調整必然會帶來諸多不便,也很難達成共識。
需要指出的是,在認識到約定俗成原則對音譯實踐存在影響的同時,還應該認識到這種影響是相對的。隨著不同民族間的交流日益深化,人們對異國文化背景中的事物會獲得更加深刻和具體的認識。因此,其在總體遵循「約定俗成」的同時,會對局部的不合理翻譯進行調整和修正,也就是「再約定」的過程。這種再約定體現在中醫翻譯實踐中,既可以是某些詞語原來採用的意譯逐漸被音譯所代替,如「氣」從意譯「vitalenergy」到音譯為「qi」;也可以是某些原來採用音譯的詞語,逐漸找到了或創造出合適的對應語,如中醫「證」的翻譯,從最初音譯為「zheng」演變到目前的意譯「pattern」或「syndrome」。這種在翻譯實踐中的「約定與再約定」過程也表明翻譯是一項需要不斷反思與創新的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