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於「和」未必「中」

「致中和」之說首見於《禮記·中庸》,所謂:「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者也,天下之大本也;和者也,天下之達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字面理解其意為:人的情緒未表露出來時,稱為中,表露出來而符合人倫自然的常理、社會和諧的法度,稱為和。「中」是天下最大的根本,萬物本源;「和」是天下人共行的原則,最高境界;致中和,可使天地各在其位生生不息,萬物各得其所成長髮育。千百年來,此論被歷代文人、雅士、政要、巨賈所追捧,近年在中醫界也有不少人在拿「致中和」說事,甚至說「中醫」的「中」的本意就是「致中和」,而事實果真如此嗎?

筆者認為,「天人合一」的人天觀,是中國傳統思維方式的核心。「中」與「和」是古人對於天地人事的兩種理想狀態的界定,即或致於「中」或致於「和」,但是,致於「和」未必「中」,致於「中」未必「和」。以「喜、怒、哀、樂」為例,「未發」狀態謂「中」,「發」而「中節」謂「和」;前一個「中」為形容名詞;後一個「中」字為動詞。當然,有「發而中節」就有「發不中節」,發而不中節,則失「和」,有可能過之或不及,這兩種結果的狀態就不是「致」的目的了。因此對 「致中和」整體上應理解為:要麼「未發」,要發就要「中節致和」。實際上,由於天地萬物的運動是絕對的,如「喜、怒、哀、樂之未發」就是相對暫時的,從 「未發」到「發」的過程往往是不可避免的;如果所有人的喜、怒、哀、樂都不發,這個社會大概也就不存在了。因此,與其「致於中」,更莫如「致於和」。從這個意義上來理解「中醫」的要義,應當是「致於和」的醫。而致於「和」未必「中」,故此「中」非中醫的「中」。

《尚書》中說:「上醫醫國,中醫醫人,下醫醫病」。可能這是「中醫」之名最早的出處,但也不是現今所言的「中醫醫生」。醫國、醫人、醫病是三個不同的層次,是謂「醫病者為醫,醫人者為臣,醫國者為君」。古今醫者非「君」非「臣」,故不是這裡說的「上醫」和「中醫」,皆為「醫病」之「下醫」。但是「醫」之道無論是修身、治家、平天下皆相通,均需「發而中節」。常言道, 「身為人必經病患」,「身為人必經一死」,所以,絕對無病無災之「未發」狀態是不能持久的,多需要「謹察陰陽所在而調之,以平為期」。所謂平,即「平衡和諧」,未必是「中」。例如人的性別、體溫、激素水平或酸鹼度與許多動物(如冷血動物)都不同,各有其一定的點為平,中醫所言「平人」即正常人,「中性人」可能反而是病態。

《漢書·藝文志》之《經方》曰:「經方者,本草石之寒溫,量疾病之淺深,假藥味之滋,因氣感之宜,辨五苦六辛,致水火之齊,以通閉解結,反之於平。及失其宜者,以熱益熱,以寒增寒,精氣內傷,不見於外。是所獨失也。故諺語曰:有病不治,常得中醫。」此「中醫」是指雖不如上醫之手到病除「反之於平」,又比下醫那樣「失其宜」而「獨失」強,是以無為而為之有為,不治亦在治之中也。所以班固引諺語說的「有病不治,常得中醫」與我們現在說的「中醫」也不是一會事。

現在我們說的「中醫」是指中華民族醫學,中醫醫家都應當努力成為上醫,既能治未病,又能治已病,對於大病、重病也可以「反之於平」且「致於和」。《素問·生氣通天論》云「因而和之,是謂聖度。」只有「以和為貴」才真正能顯示出中醫特色和優勢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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