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脈象之遲脈

遲脈亦是單因素並具有獨立意義的脈象之一,它的特徵是脈的跳動慢。在古醫籍中就有所記述,如《內經》說:「察九候,獨小者病,獨大者病,獨疾者病,獨遲者病,獨寒者病,獨寒者病,獨陷下者病。」(《素問·三部九候論》)但《內經》對遲數等脈的定義沒有提出明確的條件,還是個概念性的,脈來比正常的頻率慢就算遲,比正常的頻率快當然就算是數了。

《醫學探驪》說:「遲與數對,以至數盲。」《醫述》說:「遲以至數不及為義。」所以說遲脈的性質只是頻率的問題,而不應當含有其他性質。這是遲脈的「界限」,這個界限清楚了,其要有關頻率變化的脈象如數、緩等的概念亦就都便於理清。遲脈亦是具有獨立素質的脈,它又是一個具有綱領意義的脈,將它的概念、定義分辨清楚是非常重要的。

通過歷代脈學書籍對遲脈的解釋,我們可以看出《脈經》的「呼吸三至」最為標準。這是根據《內經》的說法提出的:「人一呼脈再動,一吸脈亦再動,呼吸定息脈五動,閨以太息,命日平人。人一呼脈動,一吸脈一動,曰少氣。」(《素問·平人氣象論》)「一呼再至曰平……一呼一至曰離經,二呼一至日奪精,三呼一至日死,四呼一至日命絕,此損之脈也。」(《難經·十四難》)上常人一息脈動在四五至之間,一息二至屬於非常緩慢的脈,大約每分鐘不到40次是少見的情況(《難經》所說的再慢的脈實際上是不可能的),而呼吸三至則為每分鐘脈來約50次,定為遲脈是合理的,歷代脈學書一般都採用《脈經》的「呼吸三至」的觀點和方法。例如,《千金方》、《活人書》、《崔氏脈訣》、《察病指南》、《診家樞要》、《難經集注》、《外科精義》、《脈訣刊誤》、《丹溪手鏡》、《醫經小學》、《醫學入門》、《太索脈秘訣》、《瀕湖脈學》、《四言舉要》、《脈語》、《通雅》、《醫宗說約》、《脈訣匯辨》、《醫宗必讀》、《診家正眼》、《新著四言脈訣》、《四診抉微》、《醫學心悟》、《醫宗金鑒》、《脈訣啟悟註釋》、《脈確》、《醫碥》、《醫燈續焰》、《沈氏尊生書》、舒詔《辨脈篇》、《脈法統宗》、《三指禪》、《醫醇剩義》、《醫述》、《醫悟》、《醫學探驪》等都持是說,可以認為一息三至已經成為遲脈的「通說」了。

將遲脈的標準定下來,規定為一息三至做為規範,應當充分肯定不能有所猶疑,這足非常重要的,但臨床上的客觀情況是複雜的,遲脈是個至數慢的脈,不可能就固定在三至下,所以就需要在理解上乃至實踐上勢必在三至的基礎上有所「外延」,而這個「外延」當然亦只能是向更加緩慢的方向外延是不言而喻的。我們可以認為提出及附和一息三至的說法帶有虛數的性質,其本身就有外延的含義,這可以從繼承《內經》、《難經》等書的說法及臨床實踐的事實中得到這種含義的根據。當然亦有的脈學書籍將這個情況明確地講出來了,這不是與一患三至之說有什麼不同,恰恰相反他們的意見是一致的,應當互相參照全而理解。關於「外延」的說法例如:「遲脈屬陰,一息三至,小駛於遲,緩不及四,二損一敗,病不可治,兩息奪精,脈已無氣。」(李言聞《四言舉要》)「遲,醫者一呼一吸病者脈來三至日遲。二至一至則又遲也,若二喚二吸一至則遲之極矣。」(《脈語》)「不及四至者皆是也。」(《景岳全書》)「四至以下,俱為遲脈。」(《四明心法》)「遲則一息三至,……若一息二至,元氣已敗,一息一至,元氣已敗,病則必不可治;兩息一至,真精奪矣,雖一見脈,正氣已無,不過燼燈之餘焰耳。」(《醫燈續焰》)「五至為平,四至為緩,三至為遲,二至為敗。」(舒詔《辨脈篇》)「遲則呼吸定息不及四至。」(《診宗三睞》)「遲為陰脈,與數為陰陽對待之體,數六至,遲三至,息數甚懸。至離經之脈則僅二至。」(《脈如》)「一息脈來二三至一息一至。」(《醫學實在易》)「一呼一吸脈不及四至日遲。」(《診脈二十二辨》)「脈搏之極遲者,呼之間僅二三至。」(《舊抄脈學書殘本》)

根據以上說法,可以認為遲脈是一個不及四至的脈,原則上可以規定為一息三至,由於程度上的不同,可以在三至以下,但性質是一致的。遲脈除去至數慢以外,古人還有時對一息三至加以解釋,這種解釋應當說是意義不大的,例如《脈經》還說遲脈是「去來極遲」。這句話有些後世的脈學說亦予以引用,如《千金方》、《活人書》、《察病指南》、《難經集注》、《脈訣刊誤》、《脈法統宗》、《三指彈》等,另外如《瀕湖脈學》、《脈訣匯辨》、《醫宗必讀》、《診家正眼》、《四診抉微》、《脈訣啟悟註釋》、《沈氏尊生書》、舒詔《辨脈篇》、《醫悟》等。遲或作「極慢」或作「遲慢」,其意亦是相同的。崔紫虛《脈訣》作「遲則極緩」亦應當認為是與《脈經》一致。由於緩脈已經是比正常脈慢了,所以對於遲脈加上「去來極遲」,至多亦不過是對「一息三至」的一般性解釋,並不含有其他意義。

此外,部分脈學書亦有對遲脈作了一些不恰當乃至錯誤解釋的情況。如《脈經》在「呼吸三至,去來極遲」之下,有夾行小字說:「一日舉之不足,接之盡牢,一日按之盡牢,舉之無有。」這將遲脈與牢脈等同了起來當然是不對的,《千金方》亦援引了是文,影響所及,其他書亦有將遲脈歸於沉部的不合理提法、如《脈訣》就說:「重手乃得。」《脈訣指掌》、《察病指南》說:「應指極緩,按之盡牢。」《丹溪手鏡》說:「蘭至接之牢,舉不足,按有餘。」《壽世保元》說:「遲脈屬陰在髒,舉指半,重按之在內,再接乃見。」這都是將遲脈與沉、牢等混淆起來的錯誤提法。又如陳士鐸的《脈訣闡微》說:「遲為困乏,遲者言俟之而不能進也。行百里者半九十,非遲之謂乎?是其力乏神困欲進而不能,非可進而不肯進也。」程觀泉的《醫述》說遲脈「遲滯不前」。這些都有與澀脈相混之嫌。至於《太素脈秘訣》說「應指輕緩」,《通雅》說「脈小而衰」,當然亦都是不對的。《醫經小學》說:「遲緩息間三度至。」他的意思是遲脈來得緩慢,一息只有三至,但緩是另一個脈的脈名,在此處作為形容遲脈的詞,是很容易引起誤會混淆的。這又不只是限於七言韻語的「以辭害義」的問題了。

根據歷史文獻及對其分析考證並結合臨床實踐實驗等,擬訂遲脈的傳統形式指標為:

1、遲脈為具有獨立意義之單因素脈象。

2、遲脈-緩數等脈構成脈象在不同頻率方面各種變化的系列。

3、遲脈只以至數言,一息不及四至,以三至為典型,並可延伸至一息三至以下。

4、遲脈並不含有頻率變化以外的其他任何素質。

5、遲脈為綱領脈之一。具有綱領脈之素質,並可與有關脈象構成兼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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