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精神科面臨七個問題

學習《精神衛生法》的相關內容,分析中醫藥面臨的形勢,可以看到中醫藥行業在精神與心理疾病的防治方面,面臨著亟待解決的7個問題。

專科執業資格問題

《精神衛生法》第29條規定「精神障礙的診斷應當由精神科執業醫師做出」。由於歷史的原因,精神病專科醫院的中醫科、綜合性西醫院中的中醫科、綜合性中醫院中的神志病科和心理科中,從事精神與心理疾病治療的人員目前並不具備精神科執業資格。儘管其中有的專家幾十年都從事這個方面的工作,具有相當的臨床與科研能力,也取得了矚目的成就,但目前的法律程序並沒有認可。這需要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根據我國過去公共衛生領域和精神衛生領域的實際情況,採取相應措施,制定相應的政策,解決這一根本性問題。否則,全國3000多所中醫院將難以從事精神衛生工作,這勢必影響我國精神衛生事業的發展,也必將影響中醫藥事業的發展。

名稱術語亟待規範

中醫醫院原來的專科設置中,強調使用傳統的中醫名稱術語,如稱精神疾病為「神志病」,精神科或心理科為「神志病科」。另外中醫學過去採用「癲證」、「狂證」、「癇證」等描述,不僅用語生硬,古奧難懂,診斷、評估描述精確性不足,還有現代精神疾病的很多精神障礙的病名中醫學中沒有對應的名稱,就連簡單的「焦慮」一詞在中醫學中都不知道叫什麼。類似問題不少,如果不能妥善加快解決,將來可能面臨較大的法律問題。

精神衛生服務體系不健全

中醫院雖然有很多人員從事精神與心理疾病的診治,但中醫藥行業並沒有建立完整的精神衛生服務體系,沒有從頂層設計、學科建設、專科設置、人才培養、設備添購、資源配置、技術規範等全方位的角度進行整體佈局並組織實施。面臨《精神衛生法》的實施,還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專科建設不規範

目前全國中醫院中有多少精神科或心理科還不太清楚,重點專科(神志病科)不到40個,大多數精神障礙患者都還是在中醫院非精神或心理科中尋醫問藥,而中醫院內、外、婦、兒臨床各科的醫務人員對精神與心理疾病的認知度不足,基本完全沿襲傳統的診斷與用藥方法,導致精神與心理障礙診斷率不高,治療水平亟待提高,精神障礙患者的就診管理需要進一步規範。

人才嚴重匱乏

雖然中醫院有很多專家從事精神與心理疾病的診斷與治療,但經過規範培訓的人並不多。目前中醫藥行業到底有多少專職人員,有多少兼職人員從事這一工作,並不是很清楚。如果中醫院要建立精神與心理障礙防治體系,各種人才特別是臨床專科人才依然大量不足。

醫生缺乏現代精神病學知識

儘管傳統中醫藥學中不乏精神病學、臨床心理學的理論、方法和技術,但作為一名現代中醫僅僅有這些知識顯然遠遠不夠,必須懂得現代精神病學和臨床心理學理論、方法和技術。但從目前中醫院醫務人員的知識結構來看,西醫學知識可能並不缺乏,但現代精神病學和臨床心理學知識明顯缺乏。一是原來「神志病科」的中醫醫生未經過正規的精神科培訓,其現代精神病學知識與精神障礙的診斷治療水平可能需要提高;二是「神志病科」的醫務人員也普遍未能經過系統心理治療和中醫心理學知識培訓,難以有效地運用心理治療知識進行精神障礙治療,其整體治療效果有待提高;三是中醫院臨床各科的中醫醫師的精神病學知識和臨床心理學、中醫心理學知識有限,儘管每天都說自己在治療這個方面的疾病,但對精神障礙、心身疾病的診斷率與治療效果都需要提高。

中醫心理學專業設置較少

據瞭解,全國有很多中醫藥院校都開設了應用心理學專業課,但一般為四年制,而且大多是在管理學院或人文學院當中。這樣一種模式培養出來的大學畢業生,由於沒有中醫醫師執業資格,幾乎不可能進入中醫院神志病科或心理科工作。只有為數不多的幾個中醫藥院校設置了中醫心理學專業。比如貴陽中醫學院是在中醫系中設置了六年制中醫心理學專業,畢業後的學生既具有中醫學學士學位,也具有心理學學士學位。據瞭解,這樣的學生目前畢業分配趨勢比較好,符合中醫醫院設置神志病科或心理科的要求。但這樣的中醫院校並不多。

以上這些問題,嚴重制約了《精神衛生法》在中醫藥行業的實施,解決以上問題,已經是中醫藥行業當務之急。從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到各省市中醫藥管理部門,都必須充分認識到這些問題的嚴重性和迫切性,加快制定相應的配套文件,出台配套的扶持性措施,以引導中醫藥行業加快適應這種發展的形勢。否則,中醫院校畢業生將失去更多的從業機會;在精神衛生事業快速發展中,中醫院不僅會失去部分特色優勢,也將失去新一輪發展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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