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神派的實踐理論之我見

對於「火神派」起死回生的醫術,不少醫家欽佩他們大劑量應用附子的膽量,為其神奇療效而驚歎;遂在臨床運用火神派的方法治療一些疑難病,也取得了一些意想不到的效果。所以雖不能從理論上得出與火神派學者完全一樣的結論,又對於其實踐不可輕易加以否定。按《內經》所言,陰陽皆為生命之本,陰陽互根,單獨「崇陽」的理論實有失偏頗;但是僅從理論上並不能否定其臨床療效;所以還必須從其用藥特色入手,通過實踐探討其療效的實質。

火神派理論上推崇陽氣,臨床擅用中藥附子。百餘年來代有傳人,像吳佩衡、祝味菊等均以「吳附子」、「祝附子」之名而馳名醫林。所以必須從附子入手探討其玄機真諦。《神農本草經》云:「附子,氣味辛溫有大毒,主治風寒咳逆邪氣,寒濕痿痺,拘攣膝痛,不能行步,破症堅積聚,血瘕金瘡。」並未有補命門之火或「真氣」等近似的說法。而鄭欽安氏立論:「人身一團血肉之軀,全賴一團真氣運於其中而立命」,「人之所以奉生而不死者,惟賴有此先天一點真氣而已。真氣在一日,人即活一日,真氣立刻亡,人亦立刻亡,故曰人活一口氣,氣即陽也,火也。又曰人非此火不生!」「子不知人之所以立命者在活一口氣乎,氣者陽也,陽行一寸,陰即行一寸,陽停一刻,陰即停一刻,可知陽者陰之主也,陽氣流通,陰氣無滯,自然百病不作。陽氣不足,稍有阻滯,百病叢生。」

四川盧崇漢氏更進一步發揮,提出了「人生立命在於以火立極,治病立法在於以火消陰」的純陽理論;所以臨床上多以「寧事溫補,勿事寒涼」為原則。看來火神派在發揚以附子補人身之「真氣」的同時,其實是把「氣」與「火」、「火」與「陽」的概念混為一談,得出了「人活一口氣,氣即陽也,火也」,「人非此火不生」的結論。這樣就用這個經過改造的「陽」、「火」概念貶低了同為正氣而只是功能表達不同的「陰氣」,因為這個「陰氣」已經在其論述中被偷換概念成了「死」的代名詞。而這種「陰陽生死」說,其實與《內經》所言陰陽為「萬物之綱紀」說並非完全吻合。

《內經》以「火為陽」、「水為陰」,「陽為氣」、「陰為血」。雖氣與火同屬於陽,血與水同屬於陰,然與人的有機體生命運動狀態——精神——更直接的是氣血。故經言「人身除氣血二字外無他」。因「氣中生精」、「精化為氣」,故氣是火與精神的中介。總起來看,所謂火神派、補水派,最終目的應當都是著眼於氣、血、精神。「火神派」功勞是把在實踐中把附子的壯火收斂轉化為了少火,而「少火生氣」(可簡稱「斂火化氣」)。如果沒有「斂火化氣、氣中生精」這樣一個動態的過程,而僅僅是著眼於火,則火神派的許多驗案都難以解釋。雖然火神派的學者本人可能也並不一定在理論上承認這一點。

火與氣的相互轉化即「斂火化氣」,這在《內經》是有理論依據的。《素問·陰陽應像大論》篇言「壯火之氣衰,少火之氣壯,壯火食氣,氣食少火,壯火散氣,少火生氣」。歷代對於「壯火」、「少火」有數種解釋,一是指天地自然之火,一是指藥物的藥性,一是指人的病理生理;其實,中醫以天人合一,藥與人也是合一的,「壯火」無論是指藥性純陽大熱,還是人體內外的各種邪氣從火而化,或氣機亢進有餘而火化,都是可以令正氣虛衰的因素,醫家必須加以收斂之。對於純陽大熱藥則必須使之轉化為能生氣的補少火之藥。「少火」為「溫而補氣」之藥性,與正常生理的溫煦之氣同氣相求,故可「生氣」、「生精」。

按歷代藥典記載,生附子之毒性絕不可以輕視,無論是否陽虛,一次藥量若超過100 克,則必致死無疑。但是火神派用附子動輒100克以上,其關鍵實在於「久煎」二字。而且不是一般的「久」,而是要煎煮兩小時以上。只有這樣才能使附子的壯火之性收斂轉化為少火生氣之能。尤為重要的是,久煎後的附子的補氣功能之快速、之強大、之集中,肯定還有參術之類不具備的地方。只是現在還缺乏實驗比較驗證而已。

因此我們對附子既不必畏之不可用,誤以為「臨床上使用附子,絕對不是用量越大,效果越好;而是用量越大,危險越大」。其實量小不久煎,也有大毒,量大久煎也可無大礙而取良效才是事實。

筆者認為,只在理論上批評或肯定「火神派」是不夠的,今後有條件的單位應當進一步通過實驗總結四逆湯等的適應病證,尤其是對附子炮製前後的成分和藥性變化及適用的情況,以及哪些患者用附子的確有效,哪些患者用附子無效甚至有毒。這樣才是真正對患者負責,也才能使火神派的經驗得到昇華而普濟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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