揉法可分為指揉法、掌揉法、魚際揉法、肘揉法、掌根揉法。
操作要求
(1)沉肩,垂肘,上肢放鬆置於身體前側,肘關節微屈約120°。
(2)以肘關節為支點,前臂主動擺動,帶動腕、手部作輕柔緩和的迴旋運動。
(3)手指指面、掌根或魚際著力於施治部位並吸定,術中不可滑動和摩擦。
動作要領
揉法特別注重「吸定」,操作要穩,要求「肉動皮不動」即使皮下組織運動。動作要均勻協調,輕重緩急適宜,手法頻率每分鐘120~160次。根據臨床需要,揉動幅度可大可小,亦可由小到大。用力宜輕快柔和,均勻深透,不可下壓,不可漂浮。
臨床運用
揉法特點是輕快柔和,均勻深透,適用於全身各部,常和按法、捏法、搓法等結合使用。具有舒筋通絡、溫經散寒、活血散瘀、消腫止痛、寬胸理氣、健脾和胃、調節胃腸蠕動等作用。其中指揉法多用於頭面、胸腹、頸項、四肢關節及全身穴位;掌揉法多用於肩背、腰臀及下肢;魚際揉法多用於頭面、頸項、胸腹及四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