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痧療法,歷史悠久,源遠流長。其確切的發明年代及發明人,難以考證。較早記載這一療法的,是元代醫家危亦林在公元1337年撰成的《世醫得效方》。「痧」字從「沙」衍變而來。最早「沙」是指一種病證。刮痧使體內的痧毒,即體內的病理產物得以外排,從而達到治癒痧證的目的。因很多病症刮拭過的皮膚表面會出現紅色、紫紅色或暗青色的類似「沙」樣的斑點,人們逐漸將這種療法稱為「刮痧療法」。
《痧脹玉衡》記載刮痧的方法有:
刮痧法——背脊頸骨上下及胸前脅肋兩背肩臂痧症,用銅錢蘸香油刮之,或用刮舌子腳蘸香油刮之。頭額腿上之痧,用棉紗線或麻線蘸香油刮之。大小腹軟肉內之痧,用食鹽以手擦之。
淬痧法——在頭額和胸脅出現小出血點或小充血點,用紙捻或大個的燈草蘸上少量香油點燃,然後用火頭直接粹到痧點上,火頭爆出一聲響即熄滅,再點燃去粹燒其他痧點。
放痧法——在委中穴或在十指尖放血,就是「放痧法」,也叫刺血療法或放血療法。
搓痧法——用手指撮擰、拿捏、提拉患者的皮肉,使局部充血或現出血點,此法若用於治療痧症,則叫撮痧法。
民間刮痧法沒有明確的理論指導選取刮拭部位,基本上採取哪疼刮哪的「阿是」穴取穴方法,主要用於治療感冒、發熱、中暑、急性胃腸炎、其它傳染性疾病和感染性疾病的初起,肩、背、臂肘、腿膝疼痛等一類症證。刮痧法作為一種簡便易行的外治法,以其有立竿見影的療效,既在民間流傳不衰,也被醫家廣泛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