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膏藥相關規定 一、藥材應依法加工、碎、斷,按各該品種項下規定炸枯;質地輕泡不耐油炸的藥材,宜待其他藥材炸至枯黃後加入。 二、炸藥後的油煉至「滴水成珠」,放至一定溫度後加入紅丹,攪拌使充分混合,噴淋清水。藥膏成坨置清水中浸漬。 三、揮發性藥物、礦物藥及貴重藥應研成細粉,於攤塗前加入,溫度應不超過70℃。 四、膏藥應烏黑光亮、油潤細膩、老嫩適度、攤塗均勻,無紅斑、無飛邊缺口,加溫後能粘貼於皮膚上且不移動。 五、膏藥應密閉,置陰涼處貯藏。 隨機文章:下果籐百傷飲塊莖糙蘇戊已丸仙靈脾浸酒方二(半身不遂)決明子的鑒別方法大澤湯貝母簡介鮠魚的功效與作用米仔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