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中梓(1588~1655)字士材,號念莪,明末華亭(今江蘇松江)人。為明末清初一大醫家,—生對中醫理論研究十分重視,兼取眾家之長。其論述醫理,頗能深入淺出。所著諸書,多能通俗易懂,在中醫學的普及方面作出較大貢獻。著有《內經知要》、《醫宗必讀》、《本草通玄》、《傷寒括要》、《刪補頤生微論》、《診家正眼》、《病機沙篆》等。
李氏治學,博采眾長而不偏執一家。他十分重視陰陽水火的相互關係。認為陰陽水火是萬物之本,而於人身之中即是氣血。水火宜交不宜分,水火的升降出入,運動不巳,推動了萬物的生長和發展。在水火陰陽的關係中,陰雖根於陽,陽雖根於陰,然陰陽二者,陽於生命活動尤為重要。既然陽於人體如此重要,因此,氣血陰陽俱虛者,補氣補陽當在其先,提出「氣血俱要,而補氣在補血之先;陰陽並需,而養陽在滋陰之上」的論調。李氏重陽氣的思想,與張介賓之說頗為—致。不過,張氏重陽氣主張溫補腎命,而李氏強調補氣補陽藥的運用而已。正因為李氏重視先後二天,因此其臨床多從脾腎入手,重視先後二天的調理。其治療內傷雜病,諸如補中益氣湯、四君子湯、附子理中湯、六味地黃丸、金匱腎氣丸等均為習用之劑。
李中梓認為,治病求本,即要掌握生命之本。而生命之本,不外乎先天之本與後天之本兩個方面。先天之本在腎,腎為臟腑之本,十二脈之根,呼吸之本,三焦之源,內寄元精元氣,五臟六腑之精均藏於腎。腎精充盛,則臟腑之精充足。而元氣又是諸氣之本。無論臟腑之氣,經脈之氣,均以元氣為根。故爾,要保全生命,必須保護先天腎中精氣。與此同時,後天脾胃也是十分重要的。他說:「餉道一絕,萬眾立散。胃氣—敗,百藥難施。一有此身,必資谷氣,谷氣入胃,灑陳於六腑而氣至,和調於五臟而血生,而人資之以為生者也。故曰後天之本在脾。」其基本思想,與李東垣脾胃為元氣之本的認識相一致。既人在生長過程中,需時刻依賴水谷之氣的不斷資養,五臟六腑由於水谷之氣的不斷資養才得以發揮其功能作用。而水谷之氣的化生有賴於脾胃,故脾在人體生命活動過程中至關重要。
既然脾腎在人體生命活動過程中至關重要,故李氏在診斷、治療諸方面,十分重視先後二天虧損的調治。認為脈法需強調胃、神、根。胃氣與腎氣之盛衰,確是人體生命之根本。故診脈需重視脈中胃氣與腎氣之盛衰,確是診法中最關鍵之處。至於治療,李中梓則接受李東垣、趙獻可、薛已諸家之說,從脾腎先後二天入手。故其在《醫宗必讀•腎為先天本脾為後天本論》中說:「治先天根本,則有水火之分,水不足者,用六味丸壯火之主,以制陽光;火不足者,用八味丸益火之源,以消陰翳。治後天根本,則有飲食勞倦之分,飲食傷者,枳術丸主之。勞倦傷者,補中益氣湯主之。」六味、八味二方,本為趙獻可善用補腎命水火之劑,而枳術丸、補中益氣湯又是李東垣補脾胃之神劑。薛氏宗二家之說,先後天並重,李氏對此十分贊嘗,故說「每見立齋治症,多用前方,不知者妄議其偏,惟明於求本之說,而後可以窺立齋之微耳。」因此,其治病宗薛氏之法,取方於六味、八味、枳術、補中益氣諸方之間,效果顯著。
李中梓治病脾腎並重,可謂在虛損病證的治療中,求得其本,集前人諸家理論與經驗之大成者。其學一傳沈朗仲,二傳馬元儀,三傳尤在涇,均為明清時期較有影響的大醫家,與李氏之學的影響不無關係。
《李中梓醫案》醫案著作。李中梓撰。本書共收醫案50多則,不分門類,不立標題,大多為內科雜病疑難治案。書中體現出李氏長於脈診和辨證,處方靈活,案語明晰。初未刊行,後收入李延是《脈訣匯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