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冤集錄》—世界上最早的法醫學專著

我國第一部法醫學專著是宋代宋慈所著的《洗冤集錄》,成書於公元1247年,是世界上第一部有系統的司法檢驗書, 比公元1602年意大利人福寞乃·法特裡所寫的法醫專著要早355年。後來傳到海外,有英、法、荷、德、朝鮮、日本、俄文等譯本。

我國的法醫學有很悠久的歷史,很早就執行法醫檢驗。漢代蔡邕解釋禮記月令中認為,其損害在皮膚部份的叫傷,在血肉部份的叫創,在筋骨部份的叫折。可是在宋以前還沒有專門的法醫專著。宋慈出身於福建建陽的一個官僚家庭,曾四次擔任高級刑法官。據史料記載,他為官期間辦事公道,能聽訟清明,扶弱除奸,雪冤禁暴,得到群眾的愛護。他通過長期的實踐,積累了許多行政司法經驗,並參考了很多有關文獻才寫成了我國第一部完整的法醫學專書《沈冤集錄》,這也是歷代法醫學的經驗總結。出版後500年來,成為審案官吏的必備參考書籍。

全書共分4卷,從生理、藥理、診斷、治療、預防、急救、檢驗等方面進行論述,有不少內容至今仍可借鑒,如在治療骨折時用夾板固定傷斷部位,包紮創傷用活剝雞皮作繃帶,它富於彈性,從而能縮短創傷癒合時間。

在對於縊死(吊死)的人搶救方面的介紹,近乎於現代的人工呼吸法,大體上能符合現代生理病理的原則。

在驗屍中指出,屍體上微紅的斑痕,是死後血行停止,血液凝積而形成的"屍斑"。又從死後身體各部肌肉僵直的程度來推斷死因。書中認為:"生前以刀自割身死,則兩手緊握"。這也是很有價值的科學推理。

在鑒別毒物學方面認為:"土坑漏火氣而臭穢者,人受薰蒸,不覺自斃,而屍軟無損……",這與現代一氧化碳煤氣中毒的情況完全相同。

對有服毒症狀的描寫也十分細緻:"凡服毒死者,口眼多開,面紫黯或青色,唇紫黑;手足指甲懼青黯,口眼鼻間有出血……"。

在解毒方法上如解砒毒,用雞蛋白10~20個攪均和入明礬9克,灌進服毒者口內,吐後再灌。這與現代用牛奶解毒,同樣通過蛋白質與礬凝固,使毒液不被胃吸收。近代洗胃催吐法與明礬作用相似。因此這些都是很有科學原理的方法。

在預防方面《洗冤集錄》也有介紹,認為驗屍前必須要洗罨,用皂角洗屍體後,再用糟醋洗罨,可防止檢驗時細菌感染。

通過以上這些記載的內容,可以瞭解宋代法醫學的輝煌成就,在同一時代,歐洲的法醫學還處在黑暗時期,到18世紀他們在毒物學和醫普化學上才開始逐漸發展,這也是我國法醫學的光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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