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邪之毒屬於伏邪範疇,伏邪學說,應溯源於《內經》,至明代以前皆依據《傷寒論》之言,稱為「伏氣」。明代末年,吳有性在《溫疫論》中創造性地改為 「伏邪」。所謂「伏邪」,顧名思義,「伏」是隱匿、潛伏;「邪」是指隨著氣候變異所產生的,並且有一定毒性的致病因素。毒分為兩種:一是外來之毒,包括六淫之邪毒、戾氣、雜氣和環境毒等;二是內生之毒,指機體在正常的新陳代謝過程中產生的廢物;由於機體代謝障礙,本來正常的生理性物質,亦可轉化為對機體有害的物質而成為毒。人體內的物質代謝十分複雜,它是一個完整的統一的過程,是有規律進行的。某種因素打破了這種規律,就會導致毒邪不能外排而伏留體內形成 「伏邪之毒」。
筆者老師北京中醫藥大學附屬東直門醫院姜良鐸教授通過反覆觀察大量臨床病例,證實了前賢提出的「伏邪之毒」理論,對此理論做到了合理繼承和發展。此論是人體感邪發病過程推導出的理論,它不是具體的病因論,而是論述毒邪伏藏和發病情況的一種學說。
伏邪之毒的形成及特點
毒邪其性既好入血分,又善伏於津液聚集之處,外來原發性毒邪或內在繼發性邪毒,其性惡而好竄,尤其是原發性毒邪最易伏經潛絡,藏於骨髓。伏邪之毒是藏伏於體內而不立即發病的病邪。病邪潛入人體,此時,由於邪氣量少毒輕,對人體沒有造成顯性損害,而正虛無力驅邪外出,邪毒伏於體內,待時而發。龐安時在《傷寒總病論》中指出:「其冬月溫暖之時,人感乖候之氣,未即發病,至春或被積寒所折,毒氣不得洩,至天氣暄熱,溫毒乃發。」伏邪之毒的產生與外界氣候太過或不及的異常變化關係十分密切,機體不能很好地適應,以致氣血隨著氣候寒暑往來的變化由內向外,由外轉內的運行規律發生失調,寒熱的分佈失常。當氣血過多地聚集於內部則裡熱表寒現象加重,當氣血過多地聚集於外部則表熱裡寒的情況增強,這種氣血運行的失調,寒熱分佈的偏在狀態,就給季節性疾病、疑難雜病的發生創造了有利條件,這就是伏邪之毒。也包括內傷雜病所致伏邪之毒,如經過治療的內傷疾病,病情得到控制,但邪毒未除,毒邪潛伏,可引發他病。或者某些內傷疾病經治療,達到了臨床治癒,但未能徹底去除發病邪毒,致使殘餘毒邪潛藏於體內,遇因而發。國醫大師任繼學指出:「或者某些患者因遺有父母先天之邪毒,伏藏體內,逾時而誘發。再者由於先天稟賦各異,後天五臟功能失調,自氣生毒,漸而伏聚,遇因而發等等。」
伏邪之毒發病不論是因所匿之邪郁久,毒邪積聚到一定程度而暴發,或是因外邪引動內伏之毒邪而發,在此發病過程中身體虛弱正氣不足,機體氣血運轉失常,寒熱分佈失調,給溫熱病或其他疾病的發生創造了條件。在這種伏邪之毒正虛的素質條件下,由於六淫等外邪的引動,兩虛相得就易引發疾病。伏邪之毒亦有毒邪致病的特徵,一旦發病往往表現為來勢兇猛,變化迅速,臨床表現複雜,由裡而外,甚至由裡向更深層次發展,病情重,病程長,且纏綿多變、頑固難愈。因此,伏邪之毒可屬於疾病的內因範疇,如果沒有伏邪之毒的因素,單純受一般的外邪,體質健壯者則不易發病,即是發病,也是輕微易愈的,正如《靈樞·百病始生》所云:「卒然逢疾風暴雨而不病者,蓋無虛,故邪不能獨傷人。」充分說明了「正氣存內,邪不可干」的道理。由此可見,伏邪之毒學說明確地反映了中醫學以內因為主導,以外因為條件的病因論,它在疾病的發生與發展方面佔有極其重要的位置。
毒伏部位與外發途徑
毒邪伏於體內的部位與方式有多種,毒伏的部位在人體內不是固定的,而是處於動態變化的,隱匿性更是伏邪之毒的重要特點,其在「伏」的狀態下不論醫生還是患者都是難以察覺的。此外,在毒邪潛伏的過程中,不會自動消失,此刻人體的正氣盈虧對伏邪之毒的影響至關重要。當人體正氣不足時,伏邪之毒與人體相互作用,經過一定時期,最後由量變到質變。伏邪之毒在未發過程中,患者多無主訴,臨床無證可辨,此時屬於「潛匿狀態」、「病前狀態」。前人無法對侵入人體的伏邪之毒做具體的辨別,只能根據發病後的表現分析伏邪之毒的性質及發病時間,探求和分辨毒伏部位與外發途徑。如王叔和的「寒毒藏於肌膚」,巢元方的「寒氣藏於骨髓之中」及「藏於肌骨之中」的論述。
毒伏皮膚腠理 《靈樞·五變》曰:「百疾之始期也,必生於風雨寒暑,循毫毛而入腠理,或復還,或留止。」風、寒、暑、濕、燥邪氣侵入人體腠理後,伏而不發。當人體正氣不足,或感受某種親和力較強的邪毒後就會發病,如蕁麻疹、頑固性濕疹、時行感冒、風溫等。
毒邪寄伏於皮膚及毛細血管組織,以致營衛失和,管道不暢,氣血瘀滯,即可引起毛囊皮脂腺的炎症,而發生痤瘡、牛皮癬等皮膚病。
毒伏膜原 明代吳有性在《溫疫論》中闡述瘟疫(毒)之邪,自口鼻而入,伏於膜原。邪毒結聚之際,邪毒不能外發,亦不內侵,即阻滯膜原而發病。如濕溫、暑溫等。
毒伏分肉 毒邪伏於分肉之間,經絡血脈運行不暢,久則聚津成痰,氣滯血瘀,痰瘀互結,「不通則病」。如風濕痛,肩凝症、癥瘕等。
毒伏筋骨 《靈樞·歲露論》云:「虛邪人客於骨而不發於外,至其立春……萬民又皆中於虛風,此兩邪相搏,經氣結代者矣。」內伏毒邪,與風、寒、濕邪相互作用,造成氣血運行不暢,痰瘀互結,凝結於椎體、跟骨、關節等部位而發病。如類風濕性關節炎、系統性紅斑狼瘡、痛風、風濕性關節炎、骨關節疾病等。
毒伏肺系 肺主皮毛,喉為肺之門戶,鼻為肺竅,六淫之邪多從皮毛、喉、鼻而入,毒邪較輕者,伏藏於某個部位而不發。如哮喘,其發作是因體內存在伏毒,由於氣候、飲食、情志、勞累等因素引發,同時亦有「先天稟賦內胎哮喘之因遺傳為病」(《史載之方》)。《景岳全書》指出:「喘有夙根,遇寒即發,或遇勞即發者,亦名哮喘。」伏邪之毒的產生有多種因素,如先天不足,腎氣虛弱,易受邪侵;幼年患麻疹、頓咳;反覆感冒、咳嗽日久等導致肺虛。在發病過程中因失治、誤治,雖熱退疹消咳止,但毒邪未清,邪毒獨留於肺之膜原。陳修園《時方妙用·哮證》認為「寒邪伏於肺俞,痰窠結於肺膜,內外相應」,一遇六淫七情,「窒塞關隘,不容呼吸」。伏邪之毒的產生主要由於毒邪留於體內,影響臟腑氣化功能,使肺不能布津,脾不能輸化水精,腎不能蒸化水液,以致津液凝聚成痰。痰瘀同源於津液,津凝生痰,痰結肺膜,痰可釀成瘀,瘀滯津液,亦能凝變痰水,痰與瘀因果互增,膠結難解,潛伏肺膜,遂成「宿痰」。每遇誘因,引動伏毒宿痰而發病。慢性支氣管炎有反覆咳、痰、喘,尤以痰毒潛伏肺之氣道是其發病基礎。由於人體正氣不足,衛外不固,氣候稍變或寒冷,乘虛襲人,肺又首當其衝,新感引動伏毒(痰),如此內外合邪,郁遏太陰,咳喘劇作而發病。
肺為嬌髒,易受邪毒侵襲,肺氣不足,正氣內虛,環境毒、六淫之毒、內因之毒、煙毒等易侵入肺道,潛伏於肺絡,致使臟腑功能失調,氣機不暢,氣血瘀滯,濕聚痰凝,痰毒互結,久而形成肺癌,肺癌的形成與伏邪之毒關係甚為密切。
毒伏管道 吸收、排泄、流通是人體內各種管道具有的共同特性(如血管、氣管、淋巴管、消化管、泌尿管、經絡等)。吸收與排泄過程是在流通中實現的,各種管道的流通、吸收、排泄過程受阻,易造成外來之邪毒存留於管道某部位或臟腑組織之間,或代謝產物留滯而生內毒,即伏邪之毒。如以消化管道而言,消化管道是人體重要的吸收、排泄管道,其所流通水谷之物受阻,即可產生毒物,存留於管道內,久而久之就會造成消化管道不通,最常見的病症是便秘,大便不通,毒物不能及時排出體外,而被機體再次吸收,造成人體隱性中毒,從而引發多種疾病。如毒邪進入血液,損害血管,管壁受戕,氣血運行障礙,日久可導致動脈硬化、高血壓、高血糖、高血脂、腦血管疾病、冠心病、心絞痛等。
毒伏臟腑 外來之毒與內生之毒存留於體內,毒伏過久,久則生害,可影響氣機,阻礙氣血的正常運行,耗氣傷津,破壞臟腑的正常功能以及臟腑之間相互滋生、制約協調統一的關係。根據毒的性質不同,毒物的強弱、數量之多少,侵害的部位以及機體體質狀況的不同,可出現一系列全身或局部的病理變化及臨床表現。人體的衰老機理不外乎陰陽失衡,氣血失和,氣機升降出入失常,臟腑功能失調。人體之陰陽以平衡協調為健,人體隨著年齡的增長,機體抵抗力逐漸減弱,加之長期受到外來與內生之毒的侵害,使陰陽失衡而發生疾病,並加速人體衰老。人之有形(營養物質)不外血,人之有用(功能)不外氣。氣行則血行,氣化則血生。當毒伏體內,干擾了氣機的正常升降出入,使氣血運行障礙,正常流通受阻,臟腑得不到正常濡養,導致臟腑功能失調,從而更加重了毒物在體內的存留,二者互為因果,加重機體的破壞,導致衰老的發生。
排毒解毒扶正是主要治法
排毒解毒扶正是治療伏邪之毒的主要方法。排毒著眼於一個「通」字,首先針對的是排毒途徑,打通機體的各種排毒管道,使排毒管道暢通,毒物有出路;二是排除毒邪務必要盡,嚴防後患。解毒就是用化解、中和、轉化毒物的藥物,直接消除伏邪之毒的毒性,減少毒物對機體的損害;通過打通排毒管道,調理機體的陰陽、氣血、臟腑功能,以達陰平陽秘,氣血調和,增強機體自身的排毒解毒能力。扶正就是扶助正氣,提高抗禦病邪與祛除病邪能力的一種治法。扶正亦可用於防止一髒有病波及他髒,或培養某一髒正氣,促使恢復他髒正常生理功能的作用,以達治未病之目的。扶正的同時要做到補得恰當、調得合適,要清補、疏補,即補而不燥,補而不壅滯。切忌補而不調、純補、壅補、膩補,以防毒留體內,反生他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