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證相對是辨證論治典範

●所謂方,指方劑;證,指證候、病機。認識疾病的關鍵是辨「證」,治療疾病的主要武器是「方」。方與證乃是仲景醫學的核心。

●根據六經辨證與臟腑辨證等辨證方法,得出其「證」(病機),施以相對應的方藥,便為「方證相對」的真正含義。

●仲景書「辨××病脈證並治」體現的方證相對規範,臨床驗之有效,是後世中醫學者廣泛認同並遵循的「辨證論治」思想之源頭、之典範。

「方證相對」的提出

劉渡舟先生經過考證、研究後認為,最早提出「方證相對」的,乃是公元682年唐朝的偉大醫學家孫思邈。

孫氏在《千金翼方·卷九·傷寒上》中說:「舊法方證,意義幽隱,乃令近智所迷,覽之者造次難悟……今以方證同條,比類相對,須有檢討,倉卒易知。」這表明,孫氏最初見到的《傷寒論》條文,在「證」的下面沒有「方」的銜接。孫氏經過一番研究、編次,改為在證之下銜接相對應的方子,使方隨證立,互不分離,倉猝之際,便於檢用也。

對孫氏的這種改進,劉渡舟先生歸納了三大好處:「突出了方證的重點和優勢;促進了方證的集合與歸納;加強了辨證論治的速度,打開了通向《傷寒論》的大門。」

宋代林億等《金匱要略方論·序》中亦提到「方證」這個關鍵詞,即「嘗以對方證對者,施之於人,其效若神。」

「方證相對」的含義

「方證」又稱之為「湯證」、「丸證」、「散證」等。不難理解,「方證」的「方」,乃概指方劑。而「方證」的「證」則需要深入探討,加以明確。

「證」指證候

劉渡舟先生說:「《傷寒論》的證,又叫『證候』,乃是反映疾病各種痛癢的一個客觀『驗證』。證有客觀的規律性,又有其特殊性,它可供人分析研究,綜合歸納等諸多妙用。」「在臨床辨證時,應先抓主證。主證是指決定全局而占主導地位的證候。所以主證是綱,綱舉而目張,對附屬於主證的兼證、變證、夾雜證等也就自然迎刃而解。……六經的主證,是辨證的核心,只有先抓定主證,才能突出辨證的重點,這種寶貴的遺產是任何人都可以繼承的。」

上述可知,所謂「方證」的「證」,所謂「六經的主證」及各種雜病的主證,乃是反映某一經絡或某一臟腑的主要證候;該主證一般不是一個症狀,而是互相聯繫、具有自身規律性的一組證候群。

「證」指病機

劉渡舟先生說:「證的精微之處,古人則稱之為『機』,凡事物初露的苗頭都帶有機義。……古今醫家能通天地,決死生而百發百中,而皆善於識證知機,辨證之學豈可輕視之哉!中醫以辨證為先,惟《傷寒論》的辨證論治之法,祖述岐黃之學,發明湯液之旨,高出人表,獨領風騷,而為中醫之魂也。」由此可知,欲明辨病機,則必須精通經典,博覽群書,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知人事,獨立思考,方能百發百中,立於不敗之地,而為蒼生大醫。

證之與病,如影隨形

劉渡舟先生說:「證不是捏造出來的,它是生理病理客觀的產物,它同病可以分開,而又不能絕對地分開。所以證之與病,如影隨形,從『取證』的意義來講,它優於近代醫學。」由此可知,我們常說的「同病異治」、「異病同治」之「病」字,既指病又指證。就是說,相同的病或證候,由於證(病機)不同,故應採取不同的方法治療;不同的病或證候,由於證相同,故應採取相同的方法治療。

總之,「證」是傷寒熱病與各種雜病發展過程中的不同證候群,根據六經辨證與臟腑辨證等辨證方法,得出其「證」(病機),施以相對應的方藥,便為「方證相對」的真正含義。

「方證相對」的驗證

唯物辯證法認為,「理論的基礎是實踐,又轉過來為實踐服務。」自古至今,長期的臨床實踐驗證了「方證相對」的科學性,筆者的臨床經驗也佐證了方證相對的神奇療效。

一位26歲的男性患者,主因間斷性發熱,關節痛5年,伴週身浮腫半年,加重7天,以「狼瘡性腎炎」收入院。住院半月後,發熱復作,體溫39℃,時至初夏,雖發熱而喜衣被,週身浮腫,肌肉目閏動,腹脹時痛,手足欠溫,神疲頭暈,口乾不欲飲,大便溏,小便少,舌淡紅,體胖質潤,苔膩而罩黃,脈滑數,沉取無力。血壓23/14KPa(172/105mmHg)。曾服清熱解毒藥如銀翹散,肌肉注射柴胡注射液、安痛定等,發熱不退。因考慮患者證候與《傷寒論》第82條與316條所述真武湯證頗類似,而其發熱特點則為第11條所述的真寒假熱證,即「病人身大熱,反欲得近衣者,熱在皮膚,寒在骨髓也……」此外,脈滑按之無力,此《瀕湖脈學》所謂「滑脈為陽元氣衰」之象;舌體胖、質潤、苔膩均為陽虛寒濕,其舌苔罩黃可斷為虛熱之象。總之,病機為陽虛水泛而發熱,真武湯為的對之方。服藥一劑,即汗出熱退,體溫漸趨正常,諸症遂減。

以上治驗體會到,要取得「方證相對」的良效,熟記《傷寒論》條文,領會其精神,辨證準確至關緊要。

「方證相對」是辨證論治之典範

劉渡舟指出:「凡是一門科學,都具有一堵牆,必須設法找到門徑,才能登堂入室,目睹科學的奧秘。《傷寒雜病論》這堵牆是比較厚的,怎樣才能穿入呢?必須從方證大門而入。」所謂方,指方劑;證,指證候、病機。認識疾病的關鍵是辨「證」,治療疾病的主要武器是「方」。方與證乃是仲景醫學的核心。總之,仲景書「辨××病脈證並治」體現的方證相對規範,是後世中醫學者廣泛認同並遵循的「辨證論治」思想之源頭、之典範。故筆者對熊君「辨方證不同於辨證」之見不能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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