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辛重劑應用探討

細辛作丸散劑直接吞服,應牢記「細辛不過錢」,以確保用藥安全;入湯劑時則無此限制,可加大劑量,但宜久煎,時間以30~60分鐘為宜,還可採取煎濃汁少量頻服的方法。

●證屬陰血虛、氣虛、實熱等,臨床見口渴、汗出、血證等情況,均應慎用或忌用細辛

細辛首載於《神農本草經》,其性辛溫發散,功能解表散寒,祛風止痛,宣通鼻竅,溫肺化飲。自陳承等人以來,「細辛不過錢」之說影響甚廣,現在藥典規定的細辛用量也是在3克以下。事實上,大劑量細辛挽救沉痾,緩解劇痛,起病人於垂危的經驗屢有報道。

細辛不過錢之考辨

張仲景之《傷寒雜病論》中,有13個方子細辛用量在2兩以上,最大量見於烏梅丸為6兩,但未提及不良反應問題。宋朝陳承的《本草別說》,首次提出限量問題:「細辛若單用末,不可過半錢,多則氣閉塞不通者死。」這可能與宋朝用散劑有關,後人又誤傳為「細辛不過錢」,忽視了陳承之說有兩個基本的前提,即「單用」和「用末」。

用末:即今之散劑,而不是湯劑或其他劑型。現代臨床大量報道,用細辛10克、15克、20克,甚至60克或更多,治療各種疑難雜症屢起沉痾,證明細辛可以大量使用,且安全有效。然多為復方湯劑使用,「用末」與「水煎」是有很大差別的,用藥劑量截然不同。細辛主含揮發油,在同樣劑量情況下,根中黃樟醚含量分別是全草煎煮10分鐘、20分鐘、30分鐘的4倍、12倍和50倍。黃樟醚在高溫下易被破壞,煎煮30分鐘後,其含量僅存原藥材的2%,此濃度已不足以產生毒性。這就是細辛在湯劑中用量較大,且安全無毒副作用的主要原因。

單用:即單味藥物使用,而不是配伍應用。查古今方劑,細辛很少單用末,多配伍使用且入煎劑。如張錫純在麻黃附子細辛湯中指出,細辛「二錢非不可用」。特別是湯劑,在高溫煎煮過程中,許多藥物的毒性成分因之遭到破壞而失去活性。清代陳士鐸指出,細辛「只可少用,而不可多用;亦只可共用,而不能獨用。多則氣耗而病增,獨用則氣盡而命喪」。提示細辛單用、獨用時要特別謹慎,不可貿然多用。

如果捨棄了「用末」和「單用」,那麼,細辛「不過半錢」就失去了本來意義;而不管用法,均拘泥於古訓,一概予以限量,也是不對的。 細辛毒性正確認識

細辛的毒性到底如何?現代藥理研究發現,細辛含揮發油2.7%~3.0%,其中藥用有效成分主要是甲基丁香酚(占60%),有毒成分是黃樟醚(占8%)。如果單以細辛研末沖服,用量僅4~5克即出現胸悶、噁心、嘔吐等毒副反應。但若用作湯劑,因黃樟醚的揮發性勝於甲基丁香酚,所以經煎煮30分鐘後,黃樟醚含量大大下降,不足以引起中毒。故而,為達到治療疾病的目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大細辛的用量。

影響細辛用量的因素

煎煮時間:細辛的有效成分為揮發油,細辛煎煮5、10、20、30、60分鐘,揮發油損失率分別是30%、38%、55%、66%、74%,隨著煎煮時間延長,揮發油損失增加。

藥用部位:傳統藥用部位是根,可見「不可過半錢」是用其根,而現代臨床則是用其全草。研究表明,細辛各部位所含揮發油含量是根>全草>葉,黃樟醚含量也是根>全草>葉,且細辛揮發油90%以上存在於根系中。

品種來源:歷代以華細辛為正品細辛。但在實際工作中,各地常以細辛屬其他一些植物入藥,如大花細辛、花葉細辛、圓葉細辛等,其揮發油含量基本都低於正品。鑒於細辛的有效成分和毒性成分主要來自揮發油,使用這些非正品,可以說是形成細辛用量差異的重要原因之一。

應用指征

絕大多數情況下,細辛用於寒證。熱證用細辛時,須與寒涼藥同用,且藥量要輕。

吉林高鳳蘭認為,「有故無殞」。臨證時確實為陰寒重證及痛甚者,可大量使用細辛。並注意地域、季節、體質強弱,以及機體對藥物耐受性等情況,靈活調整用量。

武漢許國振認為,細辛溫經止痛,治療痛證、痺證等證時,可超大劑量應用。而用以治療表證時,宜按常規劑量應用。

老中醫劉沛然的經驗:細辛辛溫,入肺、腎二經,可通脈絡、療死肌、頑痺等,另外還可用於偏寒、偏冷之冷疾,冷痺,冷風,冷癖,痰飲等症,此皆是認症定藥之關鍵。

配伍使用

應用細辛不僅要以辨證為依據,還宜伍酸寒或鹹寒之品,以緩解其不良反應。有報告伍用白芍、甘草,白芍滋陰以和細辛之辛烈,甘草「調和諸藥而解百毒」。

《本草正義》載細辛「能散浮熱」,於清熱藥中佐入細辛,可升陽散火,開洩其郁,解其表邪,有「火郁發之」之意。

細辛很少單用,而應與其他藥配伍使用,不僅能降低毒性,還能增強藥效。明代倪朱謨言:細辛,佐姜、桂能驅臟腑之寒,佐附子能散諸疾之冷,佐獨活能除少陰頭痛,佐荊、防能散諸經之風,佐芩、連、菊、薄又能治風火齒痛而散諸鬱熱最驗也。細辛若用於熱證,則必須伍寒涼藥,且用量宜輕。

清代陳士鐸言:細辛氣清不濁,善降濁氣而升清氣,所以治頭痛如神也。但味辛而性散,必佐之以補血之藥,使氣得血不散也。

用藥劑量

細辛作丸散劑直接吞服,應牢記「細辛不過錢」之警語,以確保用藥安全;用作湯劑時則無此限制,如治療風寒濕痺時,可用至30克。但宜久煎,時間以30~60分鐘為宜,還可採取煎濃汁少量頻服的方法。臨床可根據病人體質、病情,以及煎服法,加大用量。

有臨床觀察認為,細辛用至6~15克為安全劑量,超過20克會產生心悸等副作用。

河北劉興武臨床體會,只有將治療風寒痺痛、外寒內飲、溢飲、支飲、冷哮等方劑中的細辛用量上升到9克,療效才會顯著;若據病漸增至15克,則療效更著。

河南毛進軍臨床體會,細辛按經方用法,應以復方入藥,煎湯使用,非常安全。當和乾薑為伍時,即使用15克或者再大一些都可以。如用細辛走上焦,可以從少量開始,逐漸加量。如治療風寒濕痺、頑痰痼疾時,細辛之量須在30克以上,療效方顯。

四川蕭澤民認為,細辛能通陽氣、消散寒結,對久病邪實之寒性洩瀉、喘、咳必用,一般用8~10克,對風寒入侵陽氣未虛者用6克左右,陰虛火旺者應慎用。有些病人服藥後有烘熱感、口乾等不良反應,若配伍滋陰之品可自行消除。細辛對腎臟有一定毒性,故腎功能不全者應掌握劑量,中病即止。細辛入丸、散劑,每日用量以0.5~1克為宜,且不宜久服。對寒濕痛痺較甚、體壯,服少量細辛療效不佳者,可大膽應用之,不必拘謹;而對於陰虛內熱、體弱多病、腎功能減退者,不論散劑、煎劑,皆應慎用。

天津金夢賢在臨床中一直按著同等份量使用,例如小青龍湯的乾薑、細辛、五味子和當歸四逆湯的當歸、芍葯、細辛,都是相同的份量,這樣療效較好。如果把細辛減量,療效就差。在治療外傷性截癱和手足凍傷之患者,身體強壯無其他內傷疾病,有時用至一兩。

應用禁忌

劉沛然在《細辛與臨床》中提出了6條慎用細辛的情況:1勞痰失血非所宜,反能引血化熱。2寒化口渴者慎用,外感風寒已解或未解口渴亦慎用。3目疾胬肉有障翳者,赤白膜膚皆不用(註:眼暗不明淚出者,眥赤者多用之)。4衄血、溺血、便血,及咯、喀、嘔、吐血,皆不用。5久病陰虛灼熱,非所宜。6凡病內熱火盛及氣虛、血虛、陰虛,並慎之。

清代凌奐說,凡病內熱及火升炎上,上盛下虛,氣虛有汗,血虛頭痛,陰虛咳嗽,法皆禁用。即入風藥,亦不可過5分,服過一錢,使人悶絕,因其氣厚而性烈耳。。惡黃芪、狼毒、山茱萸,忌生菜,畏硝石、滑石,反藜蘆。

綜合各家的觀點,證屬陰血虛、氣虛、實熱等,臨床見口渴、汗出、血證等情況,均應慎用或忌用細辛。

延伸閱讀

醫案精選

癃閉——再造散法(劉沛然醫案)

谷江,男,71歲,1943年6月就診。因外出被雨淋,體表惡寒,隨即小便閉。夙質體弱,面暗黃,下肢浮腫,時方6月,著衣重裹,無汗,不欲食飲。氣壅咳嗽,舌體薄,質淡,薄白苔,肢涼,脈細緊。年老感淫邪客肺,邪不解,肺失清肅,夙質陰液虧虛,陰陽不相營運,腎氣被侮,氣化不及州都,關津不利,尿閉。此中餒客忤,玄府不得交通,肺氣不宣,州府不利,仿再造散法擬方:

紅人參15克,麻黃10克,黃芪15克,桂枝12克,杏仁18克,細辛(後入)15克,附子3克,甘草10克,蔥根寸許,鮮姜20片。一劑汗出,尿亦下,通陽而愈。

本案利用細辛能「利水道」,重用治療癃閉。所用方劑為麻黃附子細辛湯加味,劉沛然喜歡用該方加減治療傷寒之少陰證,寒邪在腎經。以麻黃發其表寒,附子驅其裡寒,細辛降其陰邪。並療風冷腰痛,風冷頭痛,慢性寒喘及陰縮(睪丸上吊)等。

重用細辛治頑固性頭痛(病歷摘要)

易某,女,40歲,2009年6月初診。因間斷頭痛20餘年就診。其間患者間斷髮作頭痛,近日頭痛頻繁,持續時間漸長。頭顱CT等檢查未發現異常。刻下症見:頭痛,畏寒,眠差,經期前後乳房疼痛,納可,二便調,舌暗,舌底滯,脈沉細弱。

西醫診斷:頭痛原因待查。中醫診斷:頭痛。

中醫辨證:寒凝經絡,陰血兩虛。治法:散寒通經,養陰補血。

處方:細辛30克,制草烏、川草烏各15克(先煎4小時),白芍30克,川桂枝30克,當歸15克,莪術9克,桃仁9克,炒棗仁60克,五味子9克,炙甘草15克,葛根30克,生薑18克。

2009年7月二診:服上方7劑。頭痛未作,畏寒已不明顯。入睡仍困難,口腔起潰瘍兩處,口乾,便干,納可,舌淡,脈沉。考慮患者陰虛較明顯,對上方大劑鼓動陽氣之法耐受較弱,桂枝減量至15克,制草烏、川草烏減量至各9克。考慮患者目前以睡眠不佳為主,炒棗仁加至90克,五味子改為遠志30克交通心腎,以失眠治療為主。

患者頭痛20餘年,病深年久,頭為清竅,邪阻經絡,清陽不達,或瘀滯作痛,或不養作痛,總當以通經絡為先。大劑量細辛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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