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醫緩和》「女,陽物而晦時」釋義辨析

《秦醫緩和》為中醫學類專業《醫古文》課程傳統篇目,該篇節選自《左傳》。由於《左傳》年代久遠,文字古奧,對後人的理解帶來不便。因之歷代注家及教材對一些詞句的註解也往往不盡準確,如關於「遲速本末以相及,中聲以降。五降之後,不容彈矣」句中「降」注為「下降、減弱」即有違中國傳統樂理,而注為「產生」,則合於樂理,文意通達。

文中另有「女,陽物而晦時」一句,歷代註解及各版教材註釋皆欠妥帖。關於該句的註釋,各家均把重點放在「陽物」上。如杜預注曰:「女常隨男,故雲陽物。」即指女性為男性的附屬物。顧炎武謂:「女,陰也。陰中有陽,其物屬火,故為陽物。」楊伯峻注從杜預說而略有敷演:「疑陽物當解作陽之物。女陰男陽,女待男而成室家,育子孫,故女為陽之事。物,事也。」其中顧炎武之論明顯過於牽強,故歷版《醫古文》教材皆從杜預說。

按杜注,則「女」意為女性,「陽」意為男性,故「陽物」是指女性為男性的附屬物。筆者綜合分析認為,此注雖似有道理,但實則甚為不妥,理由如下。

「陽物」意為「陽性之物」

眾所周知,亙古至今,人們寫文章都講究前後照應,作為文史巨著的《左傳》更當如此。因此,我們對文意的理解也應聯繫上下文來進行,而脫離上下文的語境和邏輯關聯來理解某一詞句,則屬斷章取義,容易出現偏差。

就此一句的理解而言,因其關鍵詞「陽物」本身其義不甚明瞭,因而我們很有必要把上下文作為重要的依據。查看原文,該句上下文為「天有六氣……淫生六疾……陰淫寒疾,陽淫熱疾,風淫末疾,雨淫腹疾,晦淫惑疾,明淫心疾。女,陽物而晦時,淫則生內熱惑蠱之疾」。如將「陽物」釋為「陽之物」,即「男性的附屬物」,則其與「淫生六疾」和「淫則生內熱惑蠱之疾」有何直接的邏輯關聯?因為前文言「晦淫惑疾」,女為「晦時」,「淫則生內熱惑蠱之疾」中的「惑蠱」自然得到解釋,而「內熱」當如何解釋呢?對古文的註釋最忌輕率地無中生有,因此找到直接證據方為妥帖。

也許有人會說,不一定每段話的上下文均必須有密切的內在邏輯聯繫。誠然如此,但在此處則站不住腳。筆者認為,此段上下文邏輯聯繫極其嚴密。如將「陽物」之「陽」理解為事物屬性的話,即「陽物」指陽性之物,那麼依據上文「陽淫熱疾」,而女為「陽物」,故淫則生熱疾,與下文「淫則生內熱惑蠱之疾」中的「內熱」密切對應。如此,則「陽物」與上文的「陽淫熱疾」、下文的「內熱」,「晦時」與上文的「晦淫惑疾」、下文的「惑蠱」分別密切對應,文理暢通,邏輯嚴密。

「女」意為「男女之事」

讀到此處,可能有人會問,前面的論述僅看文字,似乎是道出了上下文的邏輯聯繫,但是中國傳統文化及中醫學自古皆以男為陽、女為陰,而此解卻謂「女為陽性之物」,這明顯違背了最基本的常識。這一問題恰恰道出了全句理解的關鍵,即對「女」字的理解,是解開全句理解的鎖鑰。

筆者認為,此處「女」不當作「女性」解,而當釋為「男女」,用文中原話則為「近女」,即男女之事。眾所周知,男女之事恆於動,不動則無所謂男女,故其性屬陽;又因其常於夜晚進行,故其時屬晦。故曰「女,陽物而晦時」。而且整段文字都是醫和告誡晉侯要節制男女之事的,故此處「女」釋為「男女」也是順理成章。

綜上所述,「女,陽物而晦時」一句當釋為「男女之事,其性為陽,其時為晦」。如此則文從字順,亦合醫理,上下文邏輯清晰,義理通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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