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成書於東漢末年,其成書標誌著經方理論體系的建立。其書確立的六經方證辨證體系,一直沿用至今。但因時代久遠,其劑量折算問題一直未有明確結論。近來隨著扶陽派重用溫藥扶陽理論的興盛,同時以李可中醫為代表的基層醫藥工作者,在治療急危重症時多採用大劑量,且取得了良好的療效,加上近來《傷寒論》中一兩折合15.6克的說法得到廣泛論證,經方大劑量治病的報道也越來越多見,似乎臨床處方不用大劑量就達不到經方「一劑知、兩劑已」的效果。
經方一脈源遠流長,古稱之為湯液,意思為取湯劑治療。《漢書·藝文志·方劑略》將經方描述為「經方者,本草石之寒溫,量疾病之淺深,假藥味之滋,因氣感之宜,辨五苦六辛,致水火之齊,以通閉解結,反之於平」,指出了經方是根據疾病的淺深程度,採用草石的寒熱溫涼來調整人體的寒熱溫涼,其中也蘊含了用藥劑量問題,即:根據疾病的淺深(輕重、大小)確定藥量的大小。
經方用藥在於辨方證
中醫的精髓在於辨證論治。辨證論治是中醫藥活力之所在,拋棄了辨證論治的指導,盲目採取大劑量治療,無異於買櫝還珠。
以傷寒太陽表證來說,當治以發汗解表。《傷寒論》中有麻黃湯、桂枝湯、大青龍湯、小青龍湯等等,即是根據不同病證而設。同時又有麻黃湯、桂枝湯、桂枝麻黃各半湯、桂枝二越婢一湯等不同方證,同屬於太陽病表不解,但治有不同,藥量亦不相同。太陽表證明顯的,以麻黃湯發汗解表,表邪輕微的,以桂枝麻黃各半湯或桂枝二越婢一湯輕發汗解表。所以經方用藥在於辨證。
溫病學派中,也強調劑量問題,如三焦辨證屬於上焦的,給予輕清之藥,藥味重、藥量重的則直過病所,達不到良好的治療效果,因此臨床用藥,並不見得劑量越大越好。
經方用藥重視給服方法
同是對於表證,給藥的方式各有不同,如桂枝湯條方後注曰:「若一服汗出病差,停後服,不必盡劑;若不汗,更服依前法;又不汗,服後小促其間,半日許,令三服盡;若病重者,一日一夜服,周時觀之;服一劑盡,病證猶在者,更作服;若汗不出,乃服至二三劑。」對於服藥進行了詳細說明,並不是盲目地採取大劑量的給藥方式。如發表在2010年4月29日中國中醫藥報的「馮世綸教授經方治癒發燒4年患兒」一文中,馮世綸認為患者為太陽陽明合病,辨方證為大青龍加薏苡敗醬桔梗湯證,方用麻黃18克,劑量很大,採取少量頻服的給藥方式,即先服四分之一,無汗則再續服,直至汗出則余藥停服,收到良好的治療效果。假若該案採取小劑量,可能達不到汗出表解的治療效果,但如果直接給予大劑量的大青龍湯方,則不易把握藥量程度,一旦過汗則易大汗亡陽。因此,經方臨床治療,不在於劑量大小,合理的給藥方法更加重要。
經方用藥「以知為度」
山西李老中醫治療急危重症以大劑量用藥聞名,經常採用大劑量的姜、桂、附,水煮開則頻頻給服,有效即止,正如其論中所言,中病,余藥勿服之意,所以處方中可能開的是100克的附子,真正吃到肚子裡的卻不是100克了。所以,對於急危重症,在辨六經方證精準的基礎上,可以給予適當的大劑量,同時要採取正確的給藥方式,如小劑量頻服,中病即止,可以收到優於一般劑量的治療效果。
經方用藥不排斥大劑量,經方用藥重在辨方證,根據方證選擇合適的劑量。舉例臨床爭論較多的附子劑量來說,附子屬於溫陽強壯類藥物,對於太陰病裡虛寒甚,達到下利清谷、四肢厥逆的四逆湯證了,當急救其裡,給予四逆湯,甚則「脈不出」的,給予通脈四逆湯等。其中附子根據病證不同而劑量不同。對於裡虛寒的輕證,如附子理中湯證,則處方中附子可以小劑量加起,若服後證未變,可以漸漸加量,以知為度。若辨證不准,首診即給予大劑量的附子,則容易生熱,反而欲速則不達。故臨床需要根據情況選擇合適的劑量。
此外,中藥劑型豐富,素有丸散膏丹之稱。對於一些慢性病,需要長期調理的,則採取丸藥治療,取丸者緩也,此時給予大劑量的湯劑治療,反而不合適。
總之,經方採用六經方證的辨證觀,臨床重視辨方證。方證辨證的準確與否直接決定了臨床療效。同時不可盲目追求大劑量,需要牢記「方證是辨證論治的尖端」,臨床細辨方證,有是證用是藥,根據經驗選取合適的劑量,如無經驗,可從小劑量加起,以知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