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魂、魄、意、志」五臟所藏之神是《內經》借五行五臟對神志活動,尤其是認知、思維、意志過程,所作的分類,即心為火藏神,肝為木藏魂,肺為金藏魄,脾為土藏意,腎為水藏志。下面依次對其各自的含義進行分析。
神
《內經》中神的含義十分廣泛,然就五臟並列主神而言,其中心藏神,大多醫家認為此神當指精神心理活動之統稱或總括。正如張介賓《類經·藏象類》所云:「神之為義有二:分言之,則陽神曰魂,陰神曰魄,以及意志思慮之類皆神也;合言之,則神藏於心,而凡情志之屬,惟心所統,是為吾身之全神也。」這是基於「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即中國古代哲學心的觀念而得出的認識。但是若把五臟並列而主神志,神、魂、魄、意、志並列而言,再以此神統括魂、魄、意、志,似不甚妥當。
《靈樞·本神》云:「所以任物者謂之心,心有所憶謂之意。」即把感知過程、記憶過程及意念產生的思維過程歸屬於心。感知覺,一方面需各感官參與而分歸各個臟腑所主,另一方面則需在感覺基礎上根據以往的經驗與記憶加工推理而為知覺,而此正歸屬於心。「憶」,包括記與憶。記,是識別記住事物;憶,是把記住的事物重現。一方面,中醫學稱「心之所憶」,即把記與憶歸屬於心,同時又認為「心有所憶謂之意」、「脾藏意」,將之又歸於脾,可見記憶需眾多臟腑參與,正如《靈樞·大惑論》在談及記憶病證時所言:「上氣不足,下氣有餘,腸胃實而心肺虛……故善忘也。」「心有所憶謂之意」,說明心有主意之功。而此意則有注意與意念產生之義項,前者是進行思維活動的開端,後者是在感知覺、記憶與注意基礎上進行簡單思維活動的結果。心主任物、記憶、注意而有產生意念之功,而這些又是人體思維、意志、情感等活動的基礎與前提,故心的功能已滲透於其他「四神」之中,作為其基礎與前提,故五臟並列而言,心僅言神而不言其具體,應該說這是言「心主神」的原因之一。另外,心屬火,《白虎通義·五行》云:「火之為言化也,陽氣用事,萬物變化也。」《五行大義》也將火行的主要意義理解為變化、活動。而神的一大特性就是事物玄妙而神奇、變化而莫測,故後世稱「神乃火氣之精」而將神這一名稱歸於火、歸於心。
魂、魄
魂、魄,有人云其具有感知覺之功用。另外,綜合中國傳統文化所論,以形氣陰陽動靜分魂魄,則魂陽而魄陰,魂動而魄靜,魂氣而魄形。故《靈樞·本神》云:「隨神往來者謂之魂,並精而出入者謂之魄」,即說明魄是與身俱來且以形體為基礎的;而魂則是建立在神氣活動基礎上的,是逐步發展完善的,是活躍的。故一般認為,與身俱來的、本能性的、較低級的、偏於抑鬱的、被動的為魄,如新生兒啼哭、嘴觸及乳頭吮吸等非條件反射性動作和四肢運動、耳聽、目視、冷熱痛癢等感知覺及記憶等,但常常受魂的激發而發揮功能;後天發展而成的、較高級的、偏於興奮的、主動的為魂,類似於今人所說的思維、想像、評價、決斷和情感、意志等心理活動,但受自覺、主動意識心神的支配。
另外,就日常生活「魂不守舍」現象而言,魂又有「注意」之性質。因此,就心神、魂、魄三者而言,當理解為心神支配魂,魂激發魄。至於魂魄與五行五臟的關係,《內經》認為「肝藏魂」、「肺藏魄」,木行為春,主動、主生機、興奮;金行為秋,主靜、主禁制、肅殺,可以說二者分別代表了魂、魄的某些特性,故將之分屬木與金、肝與肺。
此外,中醫學還將魂與人之睡眠聯繫起來,認為魂安藏則寐,魂不藏則失眠或出現多夢、夢遊等現象。
意
一指注意,表現為對一定事物的指向和集中,是進行思維活動的開端,如張介賓《類經·藏象類》所云:「一念之生,心有所向,而未定者,曰意。」二指記憶與意念的產生,如《靈樞·本神》云:「心有所憶謂之意。」三指測度,如段玉裁《說文解字注》云:「意之訓為測度。」另外,《內經》既言「脾藏意」,又言「脾在志為思」,故有人認為意的另一層意思通「思」,即思考、思慮。也正因為脾主思慮,智慮出焉,所以《難經·四十二難》稱「脾藏意與智」,《素問遺篇·刺法論》稱「脾為諫議之官。」土主孕育、培植,以稼穡為性,脾位中央,為孤髒以灌四傍,故脾屬土。注意雖然不是獨立的心理活動過程,但卻是一切心理活動的開端,且伴隨人的各種精神心理活動始終,因為有了注意才能清晰地反映周圍世界中的某一特定事物,同時擺脫在當時不具重要性的其餘事物的干擾,所以任何心理活動過程總是由於注意指向它所反映的事物才能產生,正如土養萬物一般。記憶,是人思維、想像、意志過程的基礎,猶如土為萬物之母一般。而思考、思慮、測度,則是人思維過程、想像與意志過程的關鍵之處。思維過程就是思考問題、解決問題的過程;想像則要求注意力高度集中於思考對象,屬抽像思維活動的繼續,使人以認識無法直接感知到的事物的形象;而意志則由採取決定與執行決定兩階段心理活動組成,其中「意之所存」屬前者,而「存變」、「遠慮」、「因慮處物」則屬後者。可見思維、想像、意志過程均以思考、思慮、測度為其重要環節,這一點又正如土居五方之中央、四時之中間、五行次序與方位之中央,如脾為調節人體五臟氣機之樞紐之一般,故屬土氣,歸屬於脾。
志
志有廣義、狹義之不同。廣義之「志」當與「神」相似,如古之「五志」、「六志」之說,是情志活動等的總括。狹義之「志」,即指有著明確目標的意向性心理過程,亦即現代心理學所說的動機與意志。神、魂、魄、意、志並列而言,其「志」當指狹義之「志」。據隋·蕭吉《五行大義》,水行的主要意義為藏伏、終結,而志則為人的思維過程終結進而形成堅定不移的目標,這一目標靠自覺地確立,含有藏伏之性,故具備藏伏、終結之水行特徵。腎主冬主藏為春季升發之基礎,志意的確定也是人們具體完成一種事情活動的前提,故曰腎藏志。另外,《素問·靈蘭秘典論》云:「腎者,作強之官,伎巧出焉」,即把伎巧之智也歸屬於腎,而這種認識則與腎主骨生髓、髓藏於腦有關。
值得注意的是,臨床上某一精神症狀的產生非常複雜,往往是多種神志活動異常的共同表現,難以用神、魂、魄、意、志進行分類歸屬。由此可知,以五行劃分認知、思維、意志過程為五神,亦存在不足,僅重視了其整體性一面,而忽略了五神之間的相互關係;僅注重其表面的某些特性,而忽視了五神各自內涵的規定,應進一步加強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