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病是指疾病的發生過程,即機體處於病邪的損害和正氣抗損害之間的矛盾鬥爭過程,標誌著人體已由健康狀態轉化為病理狀態。《內經》的發病觀主要有邪氣發病說、正氣為本說、兩虛相得說和因加而發說等。以下分別論述之。
邪氣發病說
《內經》認為,邪氣侵入人體是疾病發生的重要條件。風、寒、暑、濕、燥、火是自然界四時的氣候變化,但其異常變化,如氣候的太過或不及,超過人體的適應能力,則成為致病因素。《素問·金匱真言論》云:「八風發邪,以為經風,觸五臟,邪氣發病。」指出凡病多為邪氣所致,邪氣觸冒五臟,侵襲人體是發病的基本條件。《靈樞·百病始生》亦云:「夫百病之始生也,皆生於風雨寒暑,清濕喜怒。」說明邪氣侵入人體是發病的前提,還指出邪氣有外感與內傷之不同,如風雨寒暑和清濕,皆屬於外來的致病邪氣,而以喜怒,代指七情內傷致病因素,也說明了致病邪氣的多樣性。
邪氣的種類、性質和微甚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著發病的表現、特點(病性、病位)和輕重緩急。《靈樞·歲露論》云:「寒則皮膚急而腠理閉,暑則皮膚緩而腠理開。」《素問·刺禁論》云:「氣盛身寒,得之傷寒;氣虛身熱,得之傷暑。」說明邪氣不同,致病的臨床表現各異。《素問·陰陽應像大論》云:「故天之邪氣,感則害人五臟;水谷之寒熱,感則害於六腑;地之濕氣,感則害皮肉筋脈。」《素問·太陰陽明論》云:「傷於風者,上先受之;傷於濕者,下先受之。」提示邪氣種類不同,致病的部位也不同。《靈樞·刺節真邪》云:「有一脈生數十病者,或痛或癰,或熱或寒,或癢或痺或不仁,變化無窮……此皆邪氣之所生也。」表明邪氣的微甚、淺深導致病證種類有別、病情輕重不等。
此外,疫癘之邪致病與一般邪氣有明顯不同,以具有傳染性為特點,人群之間易於相互傳染,且發病者症狀往往具有相似性,如《素問遺篇·刺法論》所云:「五疫之至,皆相染易,無問大小,病狀相似。」
正氣為本說
雖然發病離不開邪氣侵害,但《內經》認為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正氣的強弱才是發病的決定性因素,起著主導作用。正氣強則勝邪,邪氣被抑制,或者被祛除,則不發病;反之,正氣虛弱不勝邪氣,則邪氣得以侵入人體,引發疾病。《素問遺篇·刺法論》云:「正氣存內,邪氣可幹。」指出人體正氣旺盛,抗禦邪氣的能力強,則邪氣難以侵入人體。可見,人體是否發病,主要取決於正氣的盛衰,而邪的微甚則起著相對次要的作用。
《內經》正氣為本的發病觀具體表現為:首先,正氣不足或失調是邪氣侵入或內生的前提,如《素問·評熱病論》云:「邪之所湊,其氣必虛。」其次,正氣不虛,便能對邪氣抑制、驅逐乃至消滅,從而使邪氣不能發病,如《素問·金匱真言論》所云「藏於精者,春不病溫」。再次,即是邪正相搏導致發病,正氣較強則發病必緩而輕,正氣較弱則發病必急而重,如《靈樞·病傳》云「正氣橫傾,淫邪泮衍,血脈傳溜,大氣入髒,腹痛下淫,可以致死,不可以致生」。表明正氣衰弱,必然導致邪氣猖獗,深入內臟,發病嚴重而預後不良。
兩虛相得說
《內經》認為,人體發病並非邪氣一方的作用,而是正氣不足與邪氣侵襲共同作用的結果。正如《靈樞·百病始生》所云:「此必因虛邪之風,與其身形,兩虛相得,乃克其形。兩實相逢,眾人肉堅。」「兩虛」,指自然界異常的氣候(「虛風」)和人體正虛;「兩實」,指自然界正常的氣候(「實風」)和人體正氣充實。也就是說,並非正邪相爭的任何狀況都會發病。如果邪氣弱而正氣強,就更不會發病。如《靈樞·刺節真邪》所說:「正風者,其中人也淺,合而自去,其氣來柔弱,不能勝真氣,故自去。」如果邪氣雖強而正氣不弱,正能勝邪,不會發病,即「卒然逢疾風暴雨而不病者,蓋無虛,故邪不能獨傷人」(《靈樞·百病始生》)。如果邪氣相對較強而正氣相對較弱,邪正力量對比達到或超過了足以引起發病的程度,就會 「兩虛相得,乃客其形」而發病。
這裡有個「虛風」和「實風」的概念需要清楚,《靈樞·九宮八風》云:「風從其所居之鄉來為實風,主生,長養萬物。從其沖後來為虛風,傷人者也,主殺,主害者也。謹候虛風而避之,故聖人曰避虛邪之道,如避矢石然,邪弗能害,此之謂也。」張介賓注云:「沖者,對沖也;後者,言其來之遠,遠則氣盛也。」可見,「實風」屬於當至而至的自然界正常氣候,而「虛風」則屬非時之令的反季節氣候,極易成為傷人致病的邪氣。
因加而發說
《內經》中所論述的「因加而發」是指人體感受邪氣之後,由於病邪未亢盛到可以發病,而正氣亦未強大能祛除病邪的程度,二者處於某種水平上的暫時平衡狀態,而邪氣存留於體內,一旦某種條件或誘因使病邪增強或使正氣減弱,上述平衡打破則發病。正如《靈樞·賊風》所云:「此皆嘗有所傷於濕氣,藏於血脈之中,分肉之間,久留而不去;若有所墮墜,惡血在內而不去。卒然喜怒不節,飲食不適,寒溫不時,腠理閉而不通,其開而遇風寒……雖不遇賊風邪氣,必有因加而發焉。」指出所謂「因加而發」,就是故邪(濕或瘀血之類)內伏加上新邪(情志、飲食、寒溫失宜等)而發病,通常包括兩種情況:一是新邪作為直接誘因,啟動、激發、助長了伏邪而發病;一是新邪作為間接誘因,損傷了人體的正氣,改變了正邪力量的對比,為伏邪的發病創造了有利條件。這裡的新邪,實指那些輕微的情緒變化、飲食失調、氣候的寒溫變化等,這些因素可以引起人體氣血運行的波動,但在人體體內沒有故邪的情況下,尚不足以單獨致病,從而也解釋了某些病症的發生與所受邪氣不符的原因。後世溫病學在此基礎上形成了「伏氣溫病」理論,可謂是對「因加而發」的進一步發展。
此外,「因加而發」告訴我們所謂的健康和疾病痊癒者並不等於沒有伏邪,疾病的發生有一個從量變到質變的過程,提醒我們要注意養生防病,應通過順應自然、調節情志、謹和五味、運動鍛煉等各種方法使體內的正氣充足、伏邪減弱或消除。
《內經》的發病觀尚有「生病起於過用」、「百病生於氣」及體質與發病等,這裡不一一詳述。總之,《內經》對發病的認識,提示我們在臨證時,必須對患者的病史進行詳盡的探詢,對病人的病情進行仔細的鑒別,明確診斷,達到治病求本,治癒疾病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