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以為,歐洲醫學界最早對人體進行病理解剖。16世紀30年代,當時歐洲醫學界仍沿襲被醫學史上稱為「猴子解剖學家」的蓋侖統治了一千多年的醫學權威學說,解剖學講的內容都是以動物為實例,從來沒有用人的屍體來證實過蓋侖所說的內容。當時,巴黎大學反叛型學生安德烈亞斯·維薩裡一次居然從絞刑架上搞到了一具罪犯的整個骨頭架子,上面的肌肉幾乎被烏鴉吃光,骨頭架子掉在地上摔散了。他迅速從地上撿起一塊塊屍骨,裝在口袋裡拖回家。然後,用容器把屍骨煮過,刮乾淨,晾乾,漂白,再重新拼組成一具骨頭架子,這就是世界上第一個人體骨骼標本。後來,維薩裡又得到了一具人的屍體,他馬上對屍體進行解剖,最終無可辯駁地證明,蓋侖從猴子屍體上解剖獲得的知識移用到人體上的內容是錯誤的。因此,維薩裡成為人體解剖學的創建人,被稱為「解剖學之父」。
不過,世界上最早的病理解剖實例並不在歐洲,而在我國。早在兩千多年前,《黃帝內經》中已經有「其死解剖而視之」的記載。而且,我國史籍中最早對人體病理解剖的實際記載距今已有一千四五百年的歷史。
我國正史典籍《南史》第35卷《顧覬之傳》,記錄了南朝宋孝武帝大明年間,顧覬之任吏部尚書時,沛郡相縣有一個叫唐賜的人,平時嗜酒,一天他到鄰村彭家喝酒回家,得了急病,嘴裡吐出二十多條蟲,且腹痛難忍,請醫生診治服藥後,仍不見效。生命垂危之際,再三叮囑妻子,要她在他去世後剖開腹部,看看肚裡究竟有什麼東西作怪,唐賜去世後,張氏根據丈夫的遺囑,對丈夫的屍體進行瞭解剖。經過對五臟的翻檢觀察,發現內臟都已糜爛。現代有人推測,這是一例類似急性瀰漫性腹膜炎致死的古代病例。
張氏敢於進行解剖是對封建禮教教義的挑戰,她忠實於丈夫,實現了丈夫的遺願。但當地郡縣官府得知此事後十分震驚,他們認為妻子對丈夫剖腹,兒子不制止,是違反三綱五常的大逆不道行為。於是,立即拘捕了張氏及其兒子唐副,並呈報刑部。當時刑部雖然有人認為張氏乃遵夫之囑,與其子本意上並非有心殘害唐賜。但是,吏部尚書顧覬之認為,張氏及其子唐副的行為,違反倫理,大逆不道。最後,皇帝下令按照顧覬之的意見處死了張氏母子倆人。
上述記載,在《宋書》第81卷裡也可見。這兩部正史典籍,記載了我國最早、也是世界上最早的一起病理解剖實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