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傳,古時候有個叫張小二的小伙子,他患了一種名叫「出血症」的疾病,他的口、鼻流血,大便也出血,眼看張小二的生命危在旦夕。一天一位姓田的江湖郎中從這裡路過,張小二的母親得知後,急忙催人前去求醫,田郎中很快隨人趕到張家,田郎中一邊為病人診治,一邊詢問病因,最後他拿出一種草藥的根研末,給病人吞服,過了一會兒,說也神了,病人的血就給止住了。張小二全家感激不盡,一定要留田郎中在家住上幾天。田郎中見張小二的病已快痊癒了,便告辭欲去,臨行前,送張家一些草藥種子。後來他們將它種植在園中,並加以精心管理。
過了一年,知府大人的獨生女兒,也患了出血症,雖經多方醫治,都未見好轉。這位知府大人為此急得團團轉,後來想出一個妙計,為女兒治病貼出告示,誰能妙手回春,治好女兒的病,年長者賞白銀千兩,年輕者招為東床。
這天張小二揭下告示,帶上草藥,便直奔知府衙門,知府大人見了張小二,便叫管家請張小二為女兒治病,張小二拿出藥來研末,給小姐服下。誰知不到一個時辰,這小姐竟一命嗚呼。知府大人大怒,認為女兒是他毒死的,命令差役將張小二捆綁起來,嚴刑拷打,逼他從實招來。張小二忍受不住這皮肉之苦,終於講出了實情。
張小二供認後,知府大人即下令通緝捉拿那姓田的江湖郎中,不久田郎中就被差役捕到了,知府大人要定他為「謀害殺人「之罪。田郎中不服,大聲辯道:「此草藥對各種出血之症均有奇效,但必須是生長三至七年的方能有效,張小二所用的藥,僅生長剛滿一年,時間太短了,沒有藥性,當然是救活不了小姐的性命。」言畢,他請求知府大人當眾驗證,知府大人同意,於是他從差役手中要過利刀,在自己的大腿上劃了一刀,頓時血如泉湧,接著他不慌不忙地取出藥末,內服外敷,即刻便血止痂結,他這一用藥在自己身上做實驗的表演,使在場的人無不目瞪口呆,知府大人也驚歎不已,無話可說。
為了讓後人記住這一件慘痛地用藥教訓,人們便把這種草藥的根,定名為「三七」,表示該根作藥用時,生長年限必須是三至七年的。後來因這郎中姓田,故又稱「田三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