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格遵守國家關於毒性,限劇性中藥中成藥管理的有關規定,特別是關於28種有強毒的中藥及4種中成藥管理的規定。像西藥中的毒品一樣,有強毒的中藥中成藥也應實行專人管理、專櫃保存,具體品種和規定內容見第一章第五節。
2.凡應該炮製的中藥一律依法炮製,禁用生品內服。
3.配方人員應受過專業訓練,配方發藥時應執行查對制度。凡標箋不清或可疑品種應查對清楚後才可發出。
4.注意藥物適應證:據研究,半夏對缺乏胃酸的孕婦病人可損傷胎氣,而胃酸正常的孕婦病人則無此弊病。
5.配伍恰當:例如,據報告「四逆湯」的毒性比單獨應用附子降低75%。應用常山時加入半夏可防常山所致的嘔吐。
6.根據病人的病情、年齡、體質等因素,嚴格掌握毒劇藥品的使用劑量,一般從小量開始,逐漸加大用量。在無醫生指導情況下,不可隨意超量亂用。
7.根據藥物特性採用正確服用方法,如煎麻黃去沫,鴉膽子用膠囊或桂元肉包裹服用。
8.內服外用藥品要分開放置,特別是某些有毒的外用中成藥要妥善保管,防止誤作內服。
9.毒藥包裝用具或盛器不經徹底處理,嚴禁盛裝他種藥品或食品,也不應隨便亂丟,應作妥善處置,以免他人誤用中毒。曾有用裝過砒霜的口袋裝麵粉而導致中毒的報道。
10.密切觀察用藥後的反應,及時採取措施,特別是毒性強烈的中藥中成藥更應如此。
11.加強中藥中成藥毒性知識的宣傳,教育兒童不要自行服藥,更不要隨意採食有毒中藥的果實或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