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針古稱其為燔針、焠刺、燒針、白針、煨針。將針體燒紅,然後刺入人體一定的穴位或部位,從而達到治療疾病的一種針刺方法稱之為火針療法。此法為針灸之傳統療法,臨床應用廣泛,對許多疾病治療效果良好,現將其發展論述如下。
萌芽階段
對火針的針具、刺法以及其適應症、禁忌症有初步的描述,認為火針的治療多局限於寒證,禁忌症是熱證,對於經筋拘急及骨病可用火針治療。
火針在《內經》中被稱為燔針、焠刺,《靈樞·官針》云:「凡刺有九,以應九變,……九日焠刺」,《靈樞·筋經》也云:「治在燔針劫刺也」。而對於火針針具,《靈樞·九針十二原》云:「九日大針,長四寸,……大針者,尖如挺,針鋒微圓……」
在火針療法的適應症上,《靈樞·壽夭剛柔》云:「刺寒痺者奈何?刺大人以藥熨之,刺布衣者以火焠之」。《靈樞·經筋》中云:「焠刺者,刺寒急也」,說明火針可以治療痺證、寒證。《素問·調經論篇》曰:「病在筋調之筋。病在骨,調之骨。燔針劫刺,其下及與急者;病在骨,焯針藥熨」。《靈樞·經筋》云:「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腧」。說明對於經筋拘急及骨病證都可以用火針治療。
《黃帝內經》對火針的針具、刺法以及其適應症、禁忌症都初步的描述,認為火針的治療多局限於寒證,禁忌症是熱證,說明當時火針的應用並未得到較全面的推廣,只是萌芽階段。
發展階段
漢晉唐宋時期,有關火針的論述已打破了《黃帝內經》的範圍,對火針的刺法,適應症及禁忌症均有擴張,特別是火針已推薦用於內外科等各種疾患,但其未形成比較完善的理論基礎,處於百家爭鳴的發展階段。
至漢代,火針的使用已漸廣泛。張仲景的《傷寒論》中稱其為「燒針」,其論述不僅擴大了火針的主治範圍,用火針治療傷寒表證,而且補充了《內經》中關於禁忌症的內容,提出了火針誤治後的處理以及火針治療後的處理。《傷寒論》對誤用火針後的變證提出了補救的措施,如「傷寒脈浮,醫者以火迫劫之,亡陽,必驚狂。臥起不安者,桂枝去芍葯加蜀漆牡蠣龍骨救逆湯主之」等。此外《傷寒論》還指出,火針治療後針孔護理不當,感受外邪,則可並發奔豚。其曰:「燒針另其汗,針處被寒,核起而赤者,必發奔豚。」
而晉代皇甫謐的《針灸甲乙經》強調火針的適應症為寒證和痺證,並且肯定了「焠刺」是刺法之一。同時,也提出火針治病必須考慮體制因素,其云:「故用針者,不知年之所加,氣之盛衰,虛實之所起,不可以為工矣」。陳延之的《小品方》則最早提出了「火針」的名稱,記載了火針可治療附骨疽並首次提出眼科疾病也可以用火針治療。
從以上可以看出,在唐代以前,火針的適應症並沒有真正意義上突破《黃帝內經》的範圍。而在唐宋時期,其治療範圍不只局限於痺證、經筋、骨病的治療,而已擴大到內科、外科、眼科、五官科以及急症的治療;同時,火針的選穴、操作、禁忌等問題均已提出,並有了火針治療的醫案記載。
唐·孫思邈在《備急千金要方》中將火針稱之為「白針」,首先將「火針」應用於外科,治療瘡瘍癰疽、瘰疬痰核和出血等疾患。同時也可用於內科黃疸、風眩疾患,其曰:「俠人中穴火針,治馬黃疽疫通身並黃,語音已不轉者」,《千金要方·風眩》卷十四日:「夫風眩之病……困急時但度灸穴,使火針針之,無不瘥者,初得,針竟便灸,最良」。此外,孫思邈對「火針」的禁忌穴位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明確規定腹部的「巨闕,太倉,上、下管等及諸小弱者,勿用火針」。並且說明火針在操作過程要熱,在《千金要方·用針略例》卷二十九日:「以油火燒之,務在猛熱,不熱,則與人有損也」。
宋代以後,火針已經廣泛用於治療內臟疾患。王執中在《針灸資生經》中記載了如火針治療腹痛、哮喘、腰痛等病例。在治療五官疾病方面,《聖濟總錄·鉤割針鐮》卷一百一十三日:「凡目生頑翳者,可用火燒銅針輕點,傳波斯國銀礦名悉蘭脂,點之不痛,勿用別法。」
《太平聖惠方》卷第六十一則對癰疽用火針或不用火針的證型進行了分析,認為「夫癰疽者,頭少腫處多出膿。不快者宜針烙」,其也首次提出小兒無辜疳用火針治療的方法:「燒針似火色,看核子大小,作一紙環子束定,無辜仍須捏定,以針當中烙之,可深二豆許,即貼沉香膏」。
漢晉唐宋時期,有關火針的論述已打破了《黃帝內經》的範圍,對火針的刺法,適應症及禁忌症均有擴張,特別是火針已推薦用於內外科等各種疾患,但其未形成比較完善的理論基礎,處於百家爭鳴的發展階段。
成熟階段
明清時期,已逐步形成了較完善的火針理論基礎,從刺法、適應症、禁忌症上有所擴展,還對火針的針具進行了規範,火針已用於內外科、兒科、五官科等各種專科疾病的治療,並且有大量的醫案記載,為火針療法的成熟階段。
明清時期就是火針的成熟階段,在此期間,有關「火針療法」的記載非常多,其對火針針具、操作方法、適應範圍和禁忌範圍都有發展提高,特別是明代,有關火針的描述最為全面。
明代著作中高武的《針灸聚英》比較全面系統地論述了「火針療法」,所討論的內容包括針具和刺法方面,強調了針具的質地和加熱,以及針刺的深度和適應症,以及對其禁忌症等多方面都有很詳盡的說明。如其載:「世之治火針者,皆用馬蹄鐵,……鐵熟不生為工,莫如火爐中用費或筋治針為家業。」首先提出製造火針要選用耐燒的熟鐵。同時強調刺火針針刺深淺要掌握適度,並且酒醉的人不可行針;在出針方面,其認為要「凡行火針,一針之後,疾速便去,不可久留,尋即以左手速按針孔上,則痛止,不按則痛甚。」
在火針的適應症上面,《針灸聚英》繼承了前人的臨床經驗,運用火針治療外科疾患和痺證,並明確記載了治療這些疾病的操作方法。高武也是首次提出火針治療疾病的機理的醫家,認為「火針亦行氣,火針惟借火力,無補虛瀉實之害」;「蓋火針大開其針孔,不塞其門,風邪從此而出」。
此外《針灸大成》、《名醫類案》等對火針的刺法、適應症、醫案等均有詳細的描述。李時珍則以《黃帝內經》、《傷寒論》為基礎,在他的著作《本草綱目》裡較全面的論述了火針的刺法,治療作用,並且對火針治療癰疽,痺證的機理進行了闡述,而且也對火針治療目翳的刺法進行了描述,曰:「其法用平頭針如翳大小,燒赤,輕輕當翳中烙之,烙後翳破,即用除翳藥敷點。」《外科正宗》、《外科啟玄》裡有關火針治療外科疾患的詳細論述,如火針可用於瘡瘍、瘰疬等症,薛己的《保嬰撮要》則用病例方式說明了用火針治療個小兒氣血虛甚的腋癰要「當先大補後用火針」,肝腎先天稟賦不足的瘡、肌肉不生不能用火針治療。明代是火針發展的鼎盛時期,到了清代,由於那個時代採取了限制中醫的措施,火針療法發展也相對比較緩慢。只在火針的治療範圍上有所延伸,而在針具和操作方法上卻沒有很大的改進。
趙誄的《醫門補要》論述了火針用於背腹部時的針刺方向以及火針的禁忌症。吳儀洛《本草從新·卷十五火土部·火針》則提出火針的功效為「通、祛風」。《針灸集成》內則認為:「性畏艾條者,當用火針」。李學川之《針灸逢源·卷三》裡火針法篇對火針的刺法進行了詳細的描述,並強調「燒時令針頭低下恐油熱傷手,先令他人燒之,醫者臨時用之,以免手熱」;「凡行火針,必先安慰病人,毋另驚恐」;「凡針腫上不可按之,即以手指從兩旁按之,另膿隨手而出」。
吳謙總結了前人的經驗歸納了火針的適應症。「火針者,即古之燔針也。凡週身淫邪,或風或水,溢於機體,留而不能過關節,壅滯為病者以此刺之。」
此階段已逐步形成了較完善的火針理論基礎,不僅從刺法、適應症、禁忌症上有所擴展,還對火針的針具進行了規範,火針已用於內外科、兒科、五官科等各種專科疾病的治療,並且有大量的醫案記載,為火針療法的成熟階段。
普及提高階段
針具由傳統的粗火針發展到細火針、電火針、電熱針,治療範圍則擴展至內科、外科、婦科、皮膚科、腫瘤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等各個方面,近些年甚至發展到用現代科學的方法探討火針的治療機理。
新中國成立後,由於針灸得到普及和提高,火針療法也從新得到重視,針具由傳統的粗火針發展到細火針、電火針、電熱針,治療範圍則擴展至內科、外科、婦科、皮膚科、腫瘤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等各個方面,近些年甚至發展到用現代科學的方法探討火針的治療機理。
對火針治療機理的研究 近年來對火針的抗炎機制研究較多。卓鷹等用火針針刺關節周圍阿是穴治療23例類風濕患者觀察提示火針治療可明顯改善患者的甲皺微循環。李暉等則報道火針可以降低類風濕關節炎模型大鼠的關節腫脹度,使血清皮質醇升高、IL-1β降低,並認為火針對血清皮質醇、IL-1β的調節可能是火針治療類風濕關節炎的內在機制之一。於雯等研究表明,火針可以改善哮喘患者的肺功能、降低外周血清IgE的含量,從而提示火針治療支氣管哮喘具有抗炎、平喘、抗過敏的作用。
對火針刺法的研究 師氏「新火針」採用金屬鎢製作的細火針,其刺法上為深速刺、深留刺、淺點刺、慢烙刺、速烙刺,對火針的創新和發展起了重要的作用。王祚邦等用火針刺水道、歸來穴治療卵巢囊腫的研究表明深刺比淺刺療效好。唐勇認為燒針的方式需與針刺部位的體位呈垂直方向,並認為將所需加熱部分置於外焰一次性燒針以達到「針紅」的要求,而不是分段進行燒針。也有資料對火針針刺時間進行研究表明對風、寒、濕性關節炎患者進行治療發現三伏天效果好。文紹敦點刺穴位放血治療足部急性痛風性關節炎研究認為血量越多效果越好。
對治療範圍的研究 對1950年~2002年的火針文獻資料進行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