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柴胡湯加減治療裡證

《傷寒論》第103條:「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反二三下之,後四五日,柴胡證仍在者,先與小柴胡。嘔不止,心下急,鬱鬱微煩者,為未解也,與大柴胡湯,下之則愈。」

柴胡半斤,黃芩三兩,芍葯三兩,半夏半升(洗),生薑五兩(切),枳實四枚(炙),大棗十二枚(擘)。上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溫服一升,日三服。一方加大黃二兩,若不加,恐不為大柴胡湯。」

後人通常認為大柴胡湯組成中有大黃。

《傷寒論》第104條:「傷寒十三日不解,胸脅滿而嘔,日晡所發潮熱,已而微利,此本柴胡證,下之以不得利,今反利者,知醫以丸藥下之,此非其治也。潮熱者,實也,先宜服小柴胡湯以解外,後以柴胡加芒硝湯主之。」

關於柴胡加芒硝湯的記載:「柴胡二兩十六銖,黃芩一兩,人參一兩,甘草一兩(炙),生薑一兩(切),半夏二十銖(本雲五枚,洗),大棗四枚(擘),芒硝二兩。上八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滓,內芒硝,更煮微沸,分溫再服。不解,更作。」

從上述兩方證中,我們可以看出,小柴胡湯證如伴見裡實證,可在和解的基礎上加用瀉下藥。也就是說,在少陽病基礎上伴見陽明病,治療可用柴胡劑與承氣劑合方加減。至於小柴胡湯用多大劑量,是否減去扶正藥,瀉下藥當加用大黃、枳實還是芒硝,或者說是合用大承氣湯、小承氣湯還是調胃承氣湯,俱當隨證治之。張仲景在這裡只是(也只能)舉例而言。

反過來,臨證如見非典型之陽明腑實證,如但見少陽一症,即不當用承氣湯,而宜用柴胡湯與承氣湯合方化裁。

閱讀前人醫案是學習方證很重要的方法之一。下面三案錄自宋代醫家許叔微所著《普濟本事方》一書。

案1:「記有人患傷寒五六日,頭汗出,自頸以下無汗,手足冷,心下痞悶,大便秘結。或者見四肢冷,又汗出滿悶,以為陰證。予診其脈沉而緊。予曰:「此症誠可疑,然大便結,非虛結也,安得為陰?脈雖沉緊,為少陰症,多是自利,未有秘結者。予謂此正半在裡半在表,投以小柴胡得愈。」

案2:「常記有人病傷寒,心煩喜嘔,往來寒熱,醫以小柴胡與之,不除。予曰:脈洪大而實,熱結在裡,小柴胡安能去之?仲景云:傷寒十餘日,熱結在裡,復往來寒熱者,與大柴胡湯。三服而病除。」

案3:「又記有人患傷寒,身熱目痛鼻干,不得臥,大便不通,尺寸脈俱大,已數日。一夕汗出,予謂速以大柴胡下之。醫駭曰:陽明自汗,津液已漏,法當行蜜兌,何苦須用大黃藥?予謂曰:子只知抱穩,若用大柴胡,此仲景不傳之妙,公安能知之?予力爭,竟用大柴胡,二服而愈。」

案1似陰證,實為小柴胡湯證;案2似小柴胡湯證,實為大柴胡湯證;案3似陽明病,實為大柴胡湯證。

體會這些醫案,有助於我們對小柴胡湯證與大柴胡湯證的認識。

筆者臨證治療便秘而發熱者,每取用小柴胡湯合升降散加減,療效較好。

如治療李某,男,9歲。2011年6月3日初診。

發熱2天,下午及晚上較甚,呈持續性發熱,納食減少,不大便,有咽痛、口乾,無惡寒,口不苦。舌質紅,舌苔黃膩,脈弦數。證屬陽明積熱,氣機不暢。治以和暢氣機,清下積熱為法。方用小柴胡湯合升降散加減。

處方:柴胡9克,黃芩9克,殭蠶9克,蟬衣9克,姜半夏6克,炒萊菔子12克,生大黃(後下)9克,桔梗9克,生甘草2克。2劑水煎服。

12小時內分4次服完2劑藥,瀉下3次而愈。

本案似無明顯少陽病見症,按理,不當用小柴胡湯。本案可辨為陽明腑實證,但又非典型之陽明腑實證,熱邪仍處於瀰散趨熱。而熱邪瀰散,又非白虎湯證。脈現弦象,既不沉,也不洪,可為辨證佐證。此時用藥,在和解的基礎上清瀉,較單治陽明病為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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