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實習時,曾跟一位治療肝病的老師抄方。老師幾乎每方都用柴胡,且柴胡恆用30克。問及為何如此頻用、重用,老師的回答是:這是我的臨床體驗。慢性肝病必用柴胡,且需重用。不單重用,且需久用。療效很好。
一位「急性甲型肝炎」患者,經西醫救治,病情平穩,各項檢查指標趨於正常,唯每晚寒熱往來。筆者處以小柴胡湯,其中柴胡用18克,黃芩用12克,黨參用9克,服1劑寒熱即未再復發,但虛汗淋漓,身體更顯無力。急以補中益氣湯調治,虛汗漸止,氣力漸增。
泛覽醫書,歷代醫家對柴胡的用量認識不一,體會各異。有用以分計者,有用以錢計者,有用以兩計者。表面上看起來毫無理致可言,實際上這裡涉及到配伍,涉及到相對劑量。
在一張方劑中,考察某一味藥的用量,在一定範圍內,相對劑量的意義遠大於絕對劑量。
舉例而言,單用柴胡12克,也許能發汗。倘12克柴胡中配以12克人參,絕不可能發汗。
單用柴胡,100克也許能讓病人大汗淋漓,耗氣傷津。倘100克柴胡中配以30克人參,絕不至於大汗淋漓。
治療新感少陽病,如無宿病,使用小柴胡湯時,常用柴胡12克,通常不用人參(或黨參)。如用小柴胡湯治療內傷病,柴胡通常使用9克,甚或6克。並沒有發現因柴胡的用量影響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