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第一部血證治療的專著《血證論》亦成書於晚清,可見當時活血化瘀法使用廣泛。血瘀證形成原因較多,凡寒凝、氣滯、熱結、濁阻、出血、外傷等均可導致瘀血。加之瘀血不僅為病理產物,又為其他疾病的致病因素,所以活血化瘀法在臨床中有其相應之變化。對於活血化瘀方藥的選用更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下面僅對清宮療效確切的活血化瘀醫案進行簡要舉例。
活血化瘀不離臟腑辨證
宣統十一年正月十一日,佟成海請得端康皇貴妃脈息,左關沉弦,右寸關沉滑。肝郁有熱,氣道不調,以致胸膈堵悶,身肢酸倦,擬用調肝清熱寬中之法調理:
炙香附四錢,青皮三錢,台烏三錢,木香二錢,枳殼三錢,炒姜樸三錢,歸尾四錢,赤芍四錢,桃仁泥三錢,延胡索三錢,蘇木二錢。
引用丹參三錢,腹皮子四錢。
此案處方即從調氣活血立意,取其疏肝理氣,和血通經之效。宮闈之中,憂思憤郁,情志不遂者多見。加之肝主疏洩,與氣血運行密切相關。清代醫家唐容川提出:「木氣沖和條達,不至遏抑,則血脈得暢。」故對於肝郁不達,血瘀不暢者,治療時以疏肝法與活血化瘀法同用可提高療效。此外御醫治療血瘀證,常兼顧調補脾腎,表明瘀血與臟腑關係十分重要,值得我們借鑒。
攻補兼施
端康皇貴妃宣統十年十二月五日脈案:「脈息左關沉弦,右關沉滑,諸症減輕,惟氣道尚欠調暢,今議用益陰和肝調氣之法調理。」
炙龜板六錢,全歸六錢,赤芍四錢,丹參三錢,桃仁三錢,香附三錢,青皮四錢,延胡索二錢,枳殼三錢,酒軍一錢五分,台烏一錢五分,焦楂四錢。
引用沉香四分,橘紅三錢。
此方即以育陰活血調氣為意立方。重用龜板育陰(素體陰虧),歸芍丹參之屬和血活血,香附、青皮等理氣。清代醫家張璐論血所謂:「但證有虛中挾實,治有補中寓瀉,從多從少之治法,貴乎臨病處裁……」總之,宮中對於虛實夾雜之血瘀證,處方靈活,多視血虛與血實之不同,用藥多隨之變化。
活血化瘀配合他法
臨床中合併血瘀證者,病情多複雜,並非單純活血化瘀即可痊癒。故血瘀證兼有其他證候(如氣滯、寒凝、熱結等),多需合用理氣、溫陽、清熱等輔之。若其他證候亦非常突出,則需要標本同治。
乾隆四十四年四月十三日,陳世官、羅衡請得循嬪脈息和緩,表裡之熱已解,惟榮分濕熱未清,以致頭痛,議用清上調榮湯調理:
生地三錢,丹皮二錢,赤芍一錢五分,川芎一錢,歸尾一錢五分,酒軍一錢,連翹一錢五分,薄荷一錢,枳殼一錢五分。
引用荷葉一錢五分。
此案之頭痛,根據方藥應為濕熱未清所致,故以清宣與活血之法共用,連進3劑後,循嬪「諸恙漸減,榮分已行」。可見此方辨證準確,用藥精當。此類方藥運用的特點是:以暫時服用為多,症狀改善後,便仍有側重。
縱觀清宮醫案,活血化瘀法應用頗多,不難看出對活血化瘀法的應用已積累了一定的經驗。經對醫案的整理,總結出了以下治法:祛風活血、除濕活血、清熱活血、調氣活血、溫陽活血、育陰活血、通竅活血、通下活血等八種具體治法;雖不能說是完備,但亦是繼承前人的基礎上,結合宮中病人特點所形成的,對於目前臨床,有一定的實用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