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衛生執業者管理局之前發佈消息稱,從7月1號開始,澳大利亞對國內的中醫師進行全國註冊管理。這一事件,使得澳大利亞成為第一個以立法方式承認中醫合法地位的西方國家,同時也意味著澳大利亞已把中醫藥納入了法制化管理的軌道。
針對澳大利亞政府的這一舉措,國內外中醫藥界人士進行了廣泛的討論。當然,從長遠來看,澳洲中醫立法是值得肯定的,會對其他西方國家對中醫的管理和認可起到借鑒和示範作用。然而,對於長期關注於中醫藥國際化發展的中藥企業而言,近年來頻繁出現的「簡化註冊」、「中醫立法」等概念,帶來的卻不只是中醫藥被認可的欣喜,還有其中可能存在的諸多不確定性,而這難免會讓人產生些許不安與擔憂。
澳洲中醫立法勢在必行
談起中醫與澳大利亞的淵源,恐怕要追溯到上世紀70年代,隨著中醫藥在全球的盛行,以及華人移民的推動,中醫尤其是針灸被引入澳大利亞,從而生根發芽,並得到了長足的發展。據統計,截至2009年,澳大利亞共有中醫及針灸診所大約5000家,從業的中醫師、中醫針灸師、中醫藥劑師超過4500人;全澳中醫及針灸診所每年服務大約280萬人次,80%的病人以英語為母語,全行業營業額上億澳元。
近年來,隨著澳洲中醫藥產業的蓬勃發展,越來越多的澳大利亞人開始看中醫、吃中藥,並逐漸認可中醫藥的療效。數年前,澳大利亞皇家墨爾本理工大學曾在澳全國進行過一項問卷調查,結果顯示17.9%的澳大利亞人接受過中醫治療。而正是基於民眾對中醫療效的這種認可,以及行業的不斷發展壯大,才促使澳大利亞的一些州開始著手對中醫藥進行立法管理。
其實,早在1995年,澳洲全國中醫藥針灸學會聯合會(FCMA)就開始積極推動「中醫立法」,並促使維多利亞州衛生部成立「中醫立法調研委員會」開展前期準備工作。2000年,維多利亞州中醫法正式誕生,州政府成立中醫管理局主管中醫事務,規範中醫執業標準,註冊一切符合標準的中醫師(包括針灸師)。維多利亞州中醫立法後,中醫師的地位得到了確認,中醫藥開始循著正規的途徑發展。至2002年時,維多利亞州已為1111名中醫師、中醫針灸師、中醫藥劑師註冊,其不但承認中醫為醫學,而且在2005年時允許中醫進入各大醫院,像西醫一樣為病人提供服務,而這在西方國家卻是不多見的。
也正是有了維州「中醫立法」的成功經驗,以及中醫在澳洲的不斷普及和流行,澳大利亞才決定在全國範圍內施行中醫立法。2009年5月8日,聯邦政府宣佈 2012年正式在全國進行中醫註冊管理,規定只有進行了正式註冊的中醫師,才能夠在澳大利亞合法行醫。截至今天,澳洲中醫立法從一項地方法規演變為國家立法,終於結束了為期12年的馬拉松式長跑。
綜合來看,中醫立法之所以能夠在澳洲實現,是與中醫行業在澳洲的不斷發展壯大,以及澳洲民眾對中醫療效的充分認可,是分不開的。從產業規制角度來講,這也是一種必然的趨勢。
多國立法光圈的背後
除了澳大利亞以外,英國、加拿大等國也在積極推動中醫立法制度的實現。2009年,英國衛生部面向社會發佈了關於針灸草藥中醫立法咨文,今年4月,英國衛生大臣Andy Burham宣佈對中醫業加強管理,要求所有中醫師進行註冊登記,並對經營中藥的商店頒發許可證。而在加拿大安大略省,中醫註冊也進入了衝刺階段,今年6月以來,全加中醫協會等協會也在為安河中醫藥針灸從業者講解註冊前的準備及註冊程序;據悉,在安河「中醫立法」完成之後,只有在政府管理部門註冊的中醫師和針灸師才能夠執業。
對於各國正在積極推行的中醫立法,業界在一定程度上給予了肯定,認為這樣可以提高我國中醫在國際上的地位。然而,在這些光圈背後,卻潛藏著挑戰與威脅。從多種途徑,我們不難瞭解到,中醫已在海外多個地區呈現出快速發展的態勢,其中尤以針灸的發展最為明顯,中醫在慢性病和疑難雜症等疾病領域的獨特優勢,更是得到了當地居民的認可,而這帶給當地其他醫藥從業者的卻是來自於市場份額下滑的擔心,由此難免會引發排斥中醫的聲音。再加上海外中醫從業人員自身素質參差不齊等問題,國外政府對中醫進行管理,也是不足為奇。而這其中,最為重要的一點,便是我國中醫藥產業在海外的蓬勃發展,常言道,「樹大招風」,而「被監管」也是一種必然。但是,從長遠來看,這種註冊監管對中醫行業的發展,卻未必就是壞事,關鍵在於如何應對,努力適應並符合其合理的要求,而對於那些不太合理的要求,則可以通過行業協會來表達自己的訴求。
在澳大利亞中醫立法一事中,業界關注的焦點在於「英語技能要求」,而這也是本次中醫立法爭論的焦點所在。根據澳大利亞中醫註冊要求,英語為第二語言或未完成英語國家5年全日制大中專教育的中醫師申請人,雅思考試每科必須達到6分,方能給予註冊;若通不過語言關,申請人即便滿足其他標準,也只能成為「有條件註冊」者。有條件註冊者為說英語的病人看病時,不管雙方能否直接交流,都必須聘請翻譯。並且,到2015年6月以後,雅思成績的下限可能會進一步提高至7分。
對於部分中醫師,尤其是年齡較大的中醫師而言,達到這樣的英語要求,確實是有些壓力,但這種要求,卻並非澳大利亞一家獨創。據悉,在英國中醫立法中,也對英語提出了類似難度的要求,因為其衛生當局認為,良好的溝通能力是醫生瞭解並治癒患者疾病的前提。這樣意味著,一道語言關,可能把大量從業者擠出中醫行業。目前,對於這一問題,只能通過行業協會與衛生當局進行協調,而「英語達標問題」也將會成為影響中醫立法政策實施效果的一個不確定因素。
此外,各國對中醫進行管理的另外一個原因,源於其國內部分民眾對中醫藥療效的質疑。例如,今年年初,400多名澳大利亞西醫和一些「科學人士」簽名反對大學開設中醫教學課程,並指責中醫為「江湖騙術」;默多克大學一個研究團隊4月發表論文稱,通過對幾種中成藥樣品的DNA分析,發現其中含有有毒成分。其實,國外學者對於中醫藥的療效和質量問題,從未停止過爭論與懷疑。例如,澳大利亞昆士蘭大學的一份雜誌披露,在被其調查的247種中藥產品中,存在砷(5%~15%)、鉛(約5%)、汞(約65%)超標問題;其他安全和質量相關問題,包括毒性藥材(在澳大利亞已多次出現烏頭鹼中毒現象),微生物污染等問題。對於這樣的結果,我們不能說完全否認,但是也應保持懷疑態度。畢竟在中醫藥領域,存在著毒性藥材入藥治病的先例,例如,我國名貴中成藥安宮牛黃丸處方中就含有雄黃和硃砂兩味毒性藥材。而這些現象在不瞭解中醫的外國人看來,就有些不可思議了。
從以上材料不難看出,海外中醫立法光圈的背後,還潛藏著不少制約行業發展的問題,而這些問題也為中醫藥海外發展帶來了諸多不確定性。為應對這些問題,需要中醫藥從業者積極加強與當地醫藥行業的溝通和理解,消除分歧。
以醫帶藥 互促發展
近年來,隨著中醫藥國際化的蓬勃發展,關於中醫與中藥如何發展,誰先發展的問題,便成為業內熱議的一個話題。
在我國,大部分綜合性醫院中都設有中醫科,並且正式的中醫藥培訓也已納入國家健康計劃的一部分。根據山東大學公佈的一組數據來看,每年有超過2億的門診患者接受中醫療法,約300萬的住院患者接受中醫療法。政府在中醫領域的支出將近15億美元(約80億元人民幣),占公共衛生支出的比例達6.71%。隨著中醫行業的快速發展,我國中藥市場規模也已擴張至300億美元,年增長速度達23%,超過了我國醫藥產業的平均增長速度;此外,列入2010年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的中藥品種達102種,占目錄總數的1/3。諸多數據都在印證著,中醫藥互促發展所帶來的成效是不可小覷的。
然而,與中醫藥產業國內蓬勃發展態勢不同,其在國外市場上卻遭遇了諸多困難。據統計,雖然我國中藥產品已出口至全球164個國家和地區,但2010年中藥材和中成藥的出口額卻僅為9億美元。近年來,中藥國際化發展中更是遭遇了歐盟傳統藥註冊、香港中醫藥立法、日韓標準提升等諸多障礙,原料型產業發展模式愈發受到限制,制劑產業多年來更是起色不大。例如,截至目前,在歐盟傳統藥註冊中,我國僅有地奧集團的「地奧心血康膠囊」完成了簡化註冊,而大多數產品僅能以「膳食補充劑」 或「食品」等形式出口。因此,國內企業迫切需要尋找到一條穩定快速發展的道路。
初聞各國中醫立法的消息,本以為會對國內中藥企業帶來較大利好。但目前來看,這種利好消息卻是有限的,存在諸多不確定性。短期來看,一些中醫師會因為不符合要求而被排擠出市場,從而影響中藥材的銷售;但是長期來看,行業的規範會促進行業發展,從而帶動中藥材的銷售。然而,對於中成藥企業而言,中醫師海外註冊執業的發展所帶來的影響卻非常有限,通過註冊途徑進入目標市場,仍是不可省略的步驟。因此,中成藥企業還是應當積極參與海外市場的註冊工作。
當我們思考中醫與中藥在國際市場如何發展這一問題之時,不妨看看國內市場。中醫與中藥是一個有機整體,不可分離,在現有情況下,中藥走出國門遇到了一定的難度,而中醫卻相對順利一些。但是,當我們看到歐盟傳統藥註冊指令影響下的英國中醫藥市場,就不難發現,2011年5月之後出現的「有醫缺藥」現象正在告誡人們,中醫與中藥,一個都不能少。
此次澳大利亞「中醫立法」所存在的不確定性,應當引起業界的重視;而在中醫與中藥的國際化發展問題上,更應堅持以醫帶藥模式,促進醫藥產業的共同發展。但不管怎樣,多國出現的「中醫立法」,將中醫納入「補充醫學」領域的行為,還是為我國中醫藥國際化發展帶來了一些利好,我們也期待在全球更多國家和地區,可以看到這種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