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痺論》曰:「風寒濕三氣雜至,合而為痺也……所謂痺者,各以其時重感於風寒濕之氣也。」這已為歷代醫家所公認,但對其病機方面的認識卻見仁見智。眾醫家多認為痺證為外邪侵襲人體,痺阻經絡,氣血運行不暢所致。雖知之以正虛外感,治之以祛邪扶正,總以祛風、除濕、散寒、清熱之法,補氣、養血、補火之術,效卻非彰,何也?蓋襲人之外邪,同也;而發病之徑由,異也。故後世又有伏邪發病理論。如清·劉吉人的《伏邪新書》云:「感六淫而不即病,過後方發者,總謂之曰伏邪。」根據前人的論述,凡外感六淫病邪,侵入人體後伏藏於內,不立即發病,過了一段時間才出現症狀者,均為伏邪(或稱伏氣)。由伏邪所致的痺病叫伏邪痺病,亦叫伏氣痺病。本文從伏邪學說角度來探討伏邪在痺病發病中的作用機理。
伏邪致痺說之源流
伏邪之說源於《內經》。《靈樞·賊風》曰:「夫子言賊風邪氣之傷人也,令人病焉,今有其不離屏蔽,不出室穴之中,卒然病者,非必離賊風邪氣,其故何也?岐伯曰:此皆嘗有所傷於濕氣,藏於血脈之中,分肉之間,久留而不去;若有所墮墜,惡血在內而不去。卒然喜怒不節,飲食不適,寒溫不時,腠理閉而不通。其開而遇風寒,則血氣凝結,與故邪相襲,則為寒痺。」這裡的故邪可以看為是伏邪學說的淵源。後人普遍認為這是《內經》中首次提出伏邪致病之說。相反若體內無伏邪,則不能為痺。《素問·痺論》曰:「榮衛之氣,亦令人痺乎……逆其氣則病,從其氣則愈。不與風寒濕氣合,故不為痺。」說明當人體營衛功能正常時,機體免疫功能正常,不能病發痺證。而「真氣不能周」時則發為痺證。《素問·痺論》曰:「所謂痺者,各以其時重感於風寒濕之氣也。」這裡的「其時」,既可是時令之意,亦可為機體處於某一功能狀態之時,即機體免疫功能失常之時,其「重感」與「故邪相襲」而為痺。本篇又曰:「食飲居處,為其病本也。」說明飲食、環境因素皆可致邪伏體內,待機而發。綜上可見,《內經》對伏邪成因、伏邪致痺論述深刻,是後世醫家論痺、治痺的理論淵藪。
後世醫家稟《內經》之伏邪思想,在痺證理論上不斷充實完善。如《金匱翼·熱痺》中指出:「所謂陽遭陰者,臟腑經絡先有蓄熱,而復遇風寒氣客之,熱為寒郁,氣不得通,久寒亦化熱,則(疒+君+巾)痺熻然而悶也。」明確指出伏邪有寒熱之分,且為整個病程病機轉化之關鍵。而葉天士《臨證指南醫案》中更指出:「從來痺證,每以風寒濕三氣雜感主治,召恙之不同,由暑暍外加之濕熱,水谷內蘊之濕熱,外來之邪,著於經絡,內受之邪,著於臟腑,故辛解汗出,熱痺不減,余以急清陽明而治小愈。」詳細論述了濕熱之邪內伏致痺,且指出治痺不治伏邪,痺必不已。而痺病日久不愈,則「必有濕痰敗血瘀滯經絡」,此又為痺病反覆、纏綿難愈之根源。
伏邪的內涵及致痺特點
伏邪有狹義與廣義之分。狹義伏邪指伏氣溫病,即外邪侵犯人體,正氣被束,不能托邪外出,使邪氣得以伏匿,或伏於膜原,或伏於肌腠,或伏於肌核,或伏於脂膜,逾時而發。廣義伏邪則指一切伏而不即發的邪氣,既指七情所傷、飲食失宜、痰濁、瘀血、內毒等內在的致病因素,也包括伏氣溫病。如清代王燕昌《王氏醫存》言:「伏匿諸病,六淫、諸郁、飲食、瘀血、結痰、積氣、蓄水、諸蟲皆有之。」
伏邪不僅有外感所致伏邪,還包括內傷雜病所致伏邪:如經過治療的內傷疾病,病情得到控制,但邪氣未除,病邪潛伏,可引發他病。或某些內傷疾病經治療,達到臨床治癒,但未能徹底祛除病因,使殘餘邪氣潛伏下來,遇誘因則反覆發作。就會如劉吉人《伏邪新書》所云:「感六淫而即發病者,輕者謂之傷,重者謂之中。感六淫而不即病,過後方發者,總謂之曰伏邪。已發者而治不得法,病情隱伏,亦謂之曰伏邪。有初感治不得法,正氣內傷,邪氣內陷,暫時假愈,後仍作者,亦謂之曰伏邪。有已治癒,而未能除盡病根,遺邪內伏,後又復發,亦謂之曰伏邪。」或者尚有一些患者因遺有父母先天之邪毒,伏藏體內,逾時而誘發。再者由於先天稟賦各異,後天五臟功能失調,自氣生毒,漸而伏聚,遇因而發等等。
伏邪致痺的特點有:1.邪氣內伏,病自內發。且初發多以裡證為主,或僅有裡證而無表證。如痺證遇風冷陰雨可引發關節疼痛,但卻無惡寒表證,即使有表證亦輕且短。2.同是伏邪致痺,治療效果卻不同。如痛風性關節炎可以較快控制症狀,而類風濕關節炎、強直性脊柱炎、系統性紅斑狼瘡則療效難以速顯。3.伏邪隱匿,難以祛除,易於復發。多數痺證患者病情反覆,纏綿難愈,病程長短不一,多有初次「治癒」而後又復發者,細究其因則或因邪未盡除,遺邪伏內;或因正氣虛弱,不能祛邪外出;或因勞累,復感風寒、風熱或汗出當風,居住潮濕等,外邪引動伏邪,則痼疾復發。
從現代醫學角度看伏邪致痺
現代醫學認為,許多風濕免疫病除與外在因素(如病原微生物感染、機械因素如外傷)有關外,與內在因素(如人類白細胞抗原、免疫功能紊亂、代謝障礙、遺傳因素等)有著更密切的關係。《素問遺篇·刺法論》強調「正氣存內,邪不可干」,這裡的正氣,從現代醫學角度來看就是人體機能正常、處於健康狀態的另一種說法。如果人體機能異常,則病變叢生。
免疫功能紊亂是許多風濕免疫病的病理。這種免疫功能紊亂,從中醫學角度來看,與伏邪致病有極為相似之處。如類風濕關節炎、系統性紅斑狼瘡、血管炎、乾燥綜合征,與免疫複合物和自身抗體形成及產生有著重要作用。這些免疫複合物和自身抗體人體本身並沒有,是受外來抗原(如病原微生物等)或一些自身抗原刺激才產生和出現,但一旦這些免疫複合物和自身抗體形成而沒及時清除,人體就處於異常免疫狀態,當再次受到相同抗原刺激時,則疾病復發。這些免疫複合物和自身抗體從中醫學角度來看可以歸屬於「伏邪」範疇,其導致發病的機理與伏邪受外邪引誘而發病機理相似。
代謝障礙性疾病如痛風所引起的痛風性關節炎,與嘌呤代謝異常導致體內尿酸鹽結晶、沉積關係密切。人體內這些增多的尿酸鹽是痛風反覆發作的病理基礎,遇誘因如飲酒、高蛋白飲食、腳扭傷、受寒、感染時則易引起痛風復發。這些增多的血尿酸也可以歸屬「伏邪」範疇,平時伏而不發,遇誘因則導致腳趾等關節紅腫熱痛形成痺證,如《諸病源候論》所言「熱毒氣從臟腑出,攻於手足,手足則焮熱赤腫疼痛也。」
還有遺傳因素,亦可從伏邪致痺角度得到較好解釋。如血清陰性脊柱關節病,與遺傳基因HLA-B27明顯相關,提示本病發病機制可能與遺傳因素有密切關係。這與一些患者因遺有父母先天之邪毒,伏藏體內,逾時誘發很相似。另外還有一些如銀屑病關節炎、硬皮病等由於先天稟賦各異,後天五臟功能失調,自氣生毒,漸而伏聚,遇因而發等。
綜上所述,伏邪致痺學說源於《內經》,充實完善於後世歷代醫家。用伏邪理論解釋痺病,可從錯綜複雜的變化中找出共同特徵。這個共同特徵就是:機體之內,可因某種原因(外因或內因)誘發和產生「伏邪(如前文所述的免疫複合物、自身抗體、增高的血尿酸等等)」,而這種「伏邪」正是痺病產生、發展、轉化和復發的重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