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觀

  (一)治未病

  《素問·四氣調神大論》指出:「聖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亂治未亂。」並形象地強調治未病的重要性說:「夫病已成而後藥之,亂已成而後治之,譬猶渴而穿井,斗而鑄錐,不亦晚乎!」未病可分為四種狀態:

  1健康未病態,即機體尚未產生病理信息的健康人;

  2潛病未病態,即機體內已有潛在的病理信息,但尚未有任何臨床表現的狀態,病理信息的發展尚未達到「顯化」的程度;

  3前病未病態,指機體的病理信息已有所表露,但在臨床上尚不能明確診斷其病證類型,即疾病處於早期階段,剛剛呈現少數先兆症狀或體征;

  4傳變未病態,即某一臟器已有病,根據傳變規律及器官相關法則將要影響其他器官發病但尚未發病的狀態。所以,治未病應當包括未病先防和早治防變等內容。

  未病先防,是指在健康未病態時,採取各種措施,做好預防工作,以防止疾病的發生。一般多從扶助正氣、糾治體質氣質偏差、講究衛生、藥物預防及人工免疫等方面著手,以提高機體抗病能力,防止病邪入侵,減少發病幾率。《丹溪心法》指出:「是故已病而後治,所以為醫家之法;未病而先治,所以明攝生之理。」說明未病先防多屬於中醫養生學的範疇。早治防變,是指針對潛病未病態、前病未病態及傳變未病態,要早期診治,截斷病傳,防止疾病的深入發展和傳變,將病理損害減少到最小程度,以促進患者早日康復,此屬於基本治則的範疇。

  (二)治病求本

  治病求本,是指在治療疾病時,必須尋找出疾病的本質,並針對其本質進行治療。治病求本是貫穿於中醫治療學始終的重要觀念,明·李中梓《醫宗必讀》曾形象地比喻治病求本的重要性說:「本之為言,根也。世未有無源之流、無根之木。澄其源而流自清,灌其根而枝乃茂,自然之經也」。故《素問·陰陽應像大論》早已提出:「治病必求於本。」對於「本」的具體涵義,前人理解、表述並不一致。張志聰《黃帝內經素問集注》認為「本於陰陽」;朱震亨《丹溪心法》認為「不離於陰陽二邪」;張介賓《景岳全書》指出本於表裡虛實寒熱;周慎齋《慎齋遺書》認為本於病因病機;而李中梓《醫宗必讀》則認為本於脾腎,各言其一個方面。然就中醫臨床實踐看,病機不僅包含病因、病位、病性、邪正關係及病勢諸要素,也包含病原體、機體反應性、體質等因素,是中醫學對疾病本質的認識,因此,「本」當指疾病的病機,此與中醫辨證論治與辨病論治相結合的精神也是一致的。

  機體內在的病理變化,總會表現出一定的症狀、體征。但病理變化的本質,有顯而易見者,有幽隱難明者,有真假疑似者,有症見於彼而病在乎此者,有內在微觀病理改變而症狀體征暫缺如者,因此,臨床就必須借助望聞問切及現代檢測手段,仔細收集資料,並根據中醫基本理論,準確辨析病機。只有抓住並解決病變的根本機理,才能做到治病求本。「直取其本,則所生諸病,無不隨本皆退」(《景岳全書·求本論》)。從本質與現象的範疇看,全部基本治則都體現了治病求本的精神,因此,治病求本是中醫治療學最基本的治療觀。

  (三)知常達變

  常與變反映了矛盾的普遍性與特殊性、共性與個性的關係。臨床上,各種疾病過程,其表現和機理是極其錯綜複雜的,有時又摻雜著多種特殊變因。正如李中梓《醫宗必讀》所說:「病無常形,醫無常方,藥無常品。」徐大椿《醫學源流論》亦指出:「病有經有緯,有常有變,有純有雜,有正有反,有整有亂,並有從古醫書所無之病,歷來無治法者,而其病又實可愈。」面對如此錯綜複雜的疾病過程,在抓住疾病共性的同時,還要做到「藥貴全宜,法當應變」(明·俞弁《續醫說·醫貴權變》)。即在知常的同時,還要考慮不同患者和疾病的具體特點,如患者年齡、性別、體質的差異,所處的空間與時間環境的區別,以及不同個體可能存在和主病相關的其他病與併發症等,而靈活權變。張介賓《景岳全書·質疑錄》曾指出:「治病如權衡,高下輕重,隨時變通;若偏矯一說,禍人不淺。」基本治則中的治標與治本、三因制宜等,都體現著知常達變的精神,此亦是治療決策中個體化原則的反映。李中梓《醫宗必讀》強調知常達變的重要性說:「知常達變,能神能明,如是者謂之智圓。」

  (四)因勢利導

  因勢利導,是指在治療疾病的過程中,綜合考慮各種因素,順應病程、病位、病勢特點,以及陰陽消長、臟腑氣血運行的規律,把握最佳時機,採取最適宜的方式加以治療,以最小的治療成本達到最佳的療效。這體現了治療決策的效價比原則。中國古代哲人從「天人合一」的整體觀出發,很早就形成了因循天道的思維方式。早在春秋末,范蠡即提出:「因陰陽之恆,順天地之常」(《國語·越語下》)。《老子·二十五章》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強調人道應同天道一樣,順乎萬物之自然,遵從事物發展的必然趨勢,「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老子·六十四章》),即因勢利導,因性任物,因民隨俗,給萬物創造良好的條件,使其自然化育,自然發展,自然完成。《史記·孫子吳起列傳》則明確指出:「善戰者,因其勢而利導之。」中醫學秉承了古典哲學的思維方式,在治療疾病時亦特別重視因勢利導,如《靈樞·順氣一日分為四時》言:「順者為工,逆者為粗。」《讀醫隨筆》論述其具體應用時說:「凡風寒濕熱散漫於週身之腠理者,無聚殲之術也,則因其散而發之;痰血水濕結積於胃與二腸、膀胱之內者,已屬有形,勢難消散,則因其聚而洩之滲之;邪在上脘,慍慍欲吐,是欲升不遂也,則因而吐之;邪在大腸,裡急後重,是欲下不暢也,則因而利之。此順乎病之勢而利導之治也。」即強調祛邪應順應正氣抗邪之勢,就近而治,以最便捷的方式導邪外出。此外,中醫因勢利導尚需考慮人體氣機升降、臟腑苦欲喜惡、經氣運行、天時陰陽消長、天時五行變化、月相盈虧變化、地理差異以及病人體質情慾之勢,充分調動和利用機體「陰陽自和」的抗病、祛病、愈病的機制和能力,推動其自主地進行自我調節,使陰陽、氣血由失衡態轉化為正常態。

  (五)以平為期

  中醫學認為,人體各臟腑組織之間,以及人體與外環境之間,若能維持相對的動態平衡,即可使各種生理活動正常進行而保證人體處於健康狀態;反之,就會發生疾病。所以,就整體而言,所謂治病,就是協調人體內環境及其與外界環境之間的關係,以求得新的平衡。故《素問·至真要大論》說:「謹察陰陽所在而調之,以平為期。」即指出了中醫治療疾病的手段在於調理陰陽,並說明了中醫治療疾病的目標在於通過促進「陰陽自和」的自我調節機制,以達到「陰平陽秘」。協調陰陽除了採用「寒者熱之」、「熱者寒之」,或「壯水之主,以制陽光;益火之源,以消陰翳」等方法,以調整陰陽的偏盛、偏衰,恢復陰陽的相對平衡,達到「陰平陽秘」外;還包括針對氣血不和、臟腑失調、升降失序等病理變化的調理。故《素問·至真要大論》又說:「謹守病機,各司其屬,有者求之,無者求之,盛者責之,虛者責之,必先五勝,疏其血氣,令其條達,而致和平。」

  由於中醫學的治療目的主要是通過多途徑、多環節的間接動員調節,以期實現「正氣存內,邪不可干」與「陰陽自和」的內外和諧的生態平衡及共存共演,而不同於西醫學的消除病因、清除病灶,發展直接對抗和補充替代療法,以期征服疾病和消滅疾病為目的,所以,「以平為期」的治療目標,要求與具體的病體、病況緊密聯繫,並處於不同層次的動態過程之中。切忌過高地要求,否則會加大失調的程度。應該根據個體的差異、病情輕重的不同,以確定「平」的水平層次,並根據疾病的治療情況,逐步提高水平。

  (六)綜合防治

  綜合防治是在天人相應、形神合一思想指導下,建立在多病因致病學說基礎上的一種治療觀。人體是一個複雜的開放系統,不僅與自然界相通應,而且與社會環境息息相關。中醫治法有內治、外治、針灸、推拿、氣功、食療、心理治療等多種方式,各種療法的作用性質不同,作用程度有強弱,起效時間有緩急,維持作用時間有長短。所以,治療疾病應當熟練掌握各種治法及其特點、適應範圍,充分利用自然界的物質、能量和信息,包括時間、空間上的一切有利因素,同時重視並採用心理、社會手段,尋求它們的最佳組合,通過協調的作用,實現多極、多路、多環節的全方位調控,恢復和增強人體系統的有序性,全力開發機體內在的抗病潛能,克服單一療法作用的不足和不良反應。《素問·異法方宜論》即提出:「雜合以治,各得其所宜。」《素問·刺法論》防治疫癘,即採用刺疫五法、思想五氣護身法、藥浴、催吐、小金丹口服、精神療法等多種手段,綜合防治。《外科精要》治癰疽重證,內服清熱通腑排毒方藥,外敷中藥散毒消腫,內外兼施,以圖盡快頓挫邪勢。對於病因交錯、虛實夾雜、舊邪未去瘀濁又內生、慢性病、數髒同病以及髒氣衰弱者,中醫治療常以藥物配合食療、氣功或太極拳等方法,培補精氣,消除積鬱,化解病邪,調整心身功能。另外,中醫還特別重視心理治療。清·程文囿《醫述》曾指出:「古之神聖之醫能療人之心,預使不致於有疾;今之醫者,惟知療人之疾而不知療人之心,是猶捨本求末,不澄其源而塞其流。」他還創立了情志相勝、移精變氣、順情從欲、釋疑解惑、疏導、激情、澄心靜默、暗示、威攝、行為誘導等多種心理治療方法,以配合其他療法,提高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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