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經方須注意藥量配比

中醫自古流傳一句話:「中醫的不傳之秘在於藥量」,就是說中醫治病,在辨證準確的前提下,必須藥量輕重適宜,才能取得良好的療效。這裡所說的「藥量」,不僅僅是指方劑中藥物的劑量,更重要的是指藥量間的配伍比例。特別是應用經方,一定要合乎經方藥量之間的配比法度。《傷寒論》、《金匱要略》上所載的經方,因藥味少而精,藥量配比法度謹嚴,出神入化,療效肯定,可重複性強而被歷代醫家公認為最能體現中醫臨床學術價值的精華。如桂枝湯,其藥物配比是桂枝、芍葯各3兩,炙甘草2兩,生薑3兩,大棗12枚,功效在於解肌祛風,調和營衛,治療太陽中風證;而同樣是這五味藥,如果將芍葯的劑量加至6兩,功效就不僅解表,而且能溫通,除腹中血痺而止「腹滿時痛」;再同樣是這五味藥,如果將桂枝的劑量加至5兩,功效就在於溫通降逆,主治表虛而又有下焦寒飲上逆的奔豚證。如小柴胡湯,其藥物配比是柴胡半斤(據中國國家計量總局編寫的《中國古代度量衡圖集》:漢代1斤=250克;1兩=15.625克),黃芩3兩,人參3兩,半夏半升,甘草3兩。柴胡為主藥,其用量非常重要,現在雖然用不了這麼大的劑量,但無論開出的藥量大小,柴胡與黃芩、人參、甘草之比為8:3:3:3的這個比例是最好要遵循的,特別是對於治療發熱等病證,如不按此比例用藥,其療效就不會理想。再如五苓散功效為解表通陽,化氣利水,主治水腫,微熱,心煩口渴等水濕內停不化津液,兼有表證者。應用此方也要注意藥物間的配比,澤瀉的量一定要大於其他藥物的量,否則療效就差。

臨證體會,用經方遵守經方的藥量間配比,應按原方規定的比例,要多全多,要少全少,不能隨意為之。如果方證辨准了,按原方的劑量一定可以獲效,有時依據患者病情及體質狀況而用藥,如果藥量間的比例相符,用輕量亦能取得良好的療效。以下是治療的一個病例。

石某某,男,40歲,2011年8月8日初診。1周前因為感冒服用退熱藥過量而大汗,此後便汗出不止,動輒更甚,全身肌肉感覺發涼,心慌頭懵,乏力,渴喜熱飲,愈喝水則汗出愈多,舌淡苔白微膩,脈沉數。脈證合參,辨為少陰中風證,方擬桂枝加附子湯加味:炮附子9克,肉桂、白芍、炙甘草、生薑各15克,生龍骨、生牡蠣各30克,紅棗6枚(掰)。3劑,水煎服。患者服1劑後汗出就明顯減少,3劑服完痊癒。

患者因服藥之誤,致使汗出傷津損陽,陽氣不足,心神不斂而致諸症。因為患者體質相對較強,故給予小劑量桂枝加附子湯溫陽固表斂汗。生龍骨、生牡蠣重以鎮心,澀以斂汗,加之暗合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意,能通陽寧心。方雖小,但藥量之間的配比正確,療效亦很好。桂枝易以肉桂,溫陽固表斂汗力量更大。《本經》所載牡桂,就是肉桂、桂枝、桂心。漢代時桂枝和肉桂是不分的,所以仲景方中桂枝可以據證用肉桂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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