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中醫界反擊1929年「廢止舊醫案」

近代以降,西風東漸,中醫面臨生死存亡之變局。中醫之路,「返古」還是「維新」?「百年中醫沉浮錄」透過百年煙雲,直指當下。

「中央衛生委員會」

通過廢止舊醫案

1929年2月下旬,南京黃埔路1號的衛生部大樓內,迎來了十多位意氣風發的客人。他們是新任衛生部長薛篤弼從全國各地禮聘的醫療衛生專家,前來參加全國第一次「中央衛生委員會」。

1928年,五院制的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衛生部隸屬於行政院。首任衛生部長薛篤弼,並非醫學出身,他是馮玉祥派系的人,蔣介石出於平衡各方利益將衛生部長職位安排給馮系。薛篤弼上任之初,專門成立了一個政策咨詢機構,即「中央衛生委員會」,以為開展衛生行政出謀劃策。首屆委員會共有17名委員(加衛生部長為當然委員共18名),此次全部到齊。

受聘的委員全部都是西醫出身。在當時,所謂「衛生」被理解為純粹西方醫學的概念,故衛生行政大計根本未考慮到中醫參與的可能性。然而會議上,卻偏偏專門討論了有關中醫的問題,並形成了決議案。

第一次「中央衛生委員會」會期從23到25日,共討論議案49件,其中有4項涉及中醫,其中最主要的是中字第十四號提案——廢止舊醫以掃除醫事衛生之障礙案。提案人余雲岫,浙江鎮海人,早年留學日本,頗受日本明治維新廢棄漢醫的影響,歸國後提倡「醫學革命」,主旨就是要傚法日本,廢除「舊醫」(指中醫)全面推行西醫。此次出席中衛會,余雲岫的提案全面展開對中醫的攻擊,歷數中醫「不科學」,更從醫療衛生行政的角度提出:「舊醫一日不除,民眾思想一日不變,新醫事業一日不能向上,衛生行政一日不能進展……為民族進化計,為民生改善計,不可不取斷然手段。」所謂斷然手段,包括限期施行舊醫登記,領執照後方許執業;對已登記的舊醫進行新醫培訓,獲得證書才能繼續執業;舊醫年滿50歲以上,國內營業20年以上者,可免受補充教育,給特種營業執照,期限15年,但不准診治法定的傳染病及發給死亡診斷書;禁止登報介紹舊醫;檢查新聞雜誌,禁止非科學之醫學宣傳;禁止成立舊醫學校……

2月24日下午,「中央衛生委員會」在臨時會場專題討論有關中醫的四項提案。按余雲岫的說法,他的意見在委員中獲得「滿場一致通過」,唯一有疑問的是列席會議的幾位衛生部行政職員。其中保健司長金寶善提出給中醫進行登記的時間過短,醫政司長嚴智鍾也贊同,但委員中身份最顯赫的褚民誼斷然回答:「本還要短,現已算長了。」衛生部政務次長胡毓威又提出一個問題:提案所說檢查新聞雜誌,是否不合國民黨總綱關於言論自由的規定?余雲岫回答說:「言論出版等自由,本席雖不懂法律,但我想必定有一點限制的。」最後,會議通過《規定舊醫登記原則》共三項,寫入25日的會議記錄第七項,其內容是:甲、舊醫登記限至民國19年(1930年)底止。乙、禁止舊醫學校。丙、其餘如取締新聞雜誌等非科學醫之宣傳品及登報介紹舊醫等事,由衛生部盡力相機進行。

一個事關中醫命運的決議,就這樣在中醫缺席的情況下通過了,過程中只有如何執行的討論,沒有應否實行的辯論。在滿座西醫看來,那根本是不須辯論的事情。25日,會議結束,躊躇滿志的委員們各歸本省,等待醫學革命的正式開始。

中醫藥界全力抗爭

委員們等來的是一場風暴。

2月26日,上海《新聞報》的一則簡訊披露了會議決議的信息。3月4日,余雲岫主編的《社會醫報》更是刊出「中央衛生委員會」專刊,以勝利的姿態詳載其提案,引起各界震驚。新聞界將之稱為「廢止中醫案」。全國中醫藥界各團體紛紛函電國民黨政府,表示責問和反對。

當時,上海中醫藥界成為全國組織抗爭的中心。神州醫藥總會、中華中藥聯合會等40餘團體聯合召開會議,決定組織「全國醫藥團體聯合會」,聯合全國醫藥界統一行動。1929年3月17日,來自全國15個省共242個中醫團體的代表總計381位,聚集到上海總商會大廳,召開全國醫藥團體代表大會。

在三天的會議中,大會最後決議案通過了將3月17日定為中醫藥大團結紀念日(後稱「國醫節」),並決定組織請願團晉京請願。中醫請願團到達南京後,先後向國民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中央黨部、國民政府、行政院等處遞交請願信,發覺政府各級人士中同情中醫者居多。例如行政院院長譚延闓表態說:「中醫決不能廢止!我做一天行政院長,不但不廢止,而且還要加以提倡。」據說衛生部長薛篤弼在國民黨三大會場中也屢遭到代表質問,連馮玉祥都來電批評他。24日,薛篤弼主動宴請請願代表,宴後表態說:「中衛會議案實有不妥……本部長對於行政方針,以中國國情內為左右,對於中西醫並無歧視,並深信中醫之限制,非政治勢力所能收效。」

在全國中醫界的努力下,衛生部先後函復各地中醫團體,矢口否認稱「中央衛生委員會決議案並無廢除中醫中藥之說」,3月25日正式函復全國醫藥團體大會主席團時又說:「查《社會醫報》之登載,應由該報負責。」與余雲岫撇清干係,並許諾將來會吸收中醫參加「中央衛生委員會」。中醫的抗爭,達到了阻止廢止中醫議案實施的目的。

1929年中醫界的抗爭影響很大,《申報》稱「其盛況為一年來民眾運動所未有」。在鬥爭中,不難看到中西醫各自所處的情勢對比分明:一方高踞廟堂,謀劃鴻猷;一方通電集會,停業罷市,典型的「朝」、「野」鬥爭姿態。這個過程,與日本明治維新時幾乎一樣。但是,與日本漢醫一蹶不振不同,中國的中醫對鬥爭充滿自信。著名中醫陸淵雷在與余雲岫辯論時充滿信心地說:「試行全國投標大抉選,逼發選票,令國民自由投票,信用中醫中藥者若干人,信用西醫西藥者若干人,政府監視開票,吾知信中醫中藥者,必得百分之九十五,信西醫西藥者不過五人也。」同樣,在全國醫藥團體大會閉幕宣言中,列舉中醫的訴求之後激昂地說:「如必欲以莫須有冤獄相加,謂中醫為草菅民命,塗炭生靈,視之如洪水猛獸而不容發展進化,則吾人惟有先自引退,靜聽全國三萬萬五千萬民眾之最後公判!」

算起來,在1929年掀起滔天波瀾的,實際上只有褚民誼、余雲岫等一小群西醫,在社會上沒有基礎。他們所依仗的「科學」,遠沒有想像中的威力。中醫與西醫雖然理論相異,但是否構成推行衛生行政的障礙?衛生行政有無兼容兩種醫學的可能?這是一個要在實踐中探索的問題,不是照搬外國經驗可以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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