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臨床中,脈診能夠佔到50%~90%,在《溯本求源》這本書裡有記載。尤其是一些說不出症狀來,或者是症狀羅列很多,或者這個人症狀一點都沒有的情況下,脈診定性、定位、定程度、定勢的「四定」就顯得更為重要了。
首先定性。證與脈符合時,證虛脈虛,熱則脈數,寒則脈遲,這就是對疾病性質的判斷。尤其對一些危重、病情複雜,或症狀很少、缺少辨證依據的病人,或症狀特多,令人無從著手的病人,更要依據脈診來判斷。
定病位。症狀在上,病位在下,或症狀在下,病位在上,更須以來脈診進行判斷。比如,一人頭痛4日,別無他症,隨診的實習學生以為外感而予辛涼解表劑。李老診其脈尺浮,此為相火旺,淫於膀胱,沿經上灼而後頭痛,改用知柏地黃丸而愈,就是定病位的實例。
定病勢。比如外感病,一開始感受的是寒邪,隨著這種寒邪,脈由初起感寒脈緊而轉為浮數脈,還有轉的為變弱了,這就是一個病勢的判斷。
脈無假,關鍵在於是否識脈。任何一種脈象的出現,都有其必然的生理和病理基礎,反映了一定的生理和病理改變,若草率地歸之於假脈,捨而不論,是不科學的。事實上,那些與證不一的脈不僅不假,恰恰反映了疾病的本質。